啟示錄的拼圖(33/37)(啟20:1~15)

千年國度之前至國度後

哈米吉多頓戰爭結束後,就進入千年國度時期。這時敵基督和假先知已經被扔在火湖裡;撒旦被暫時扔到無底坑,等候一千年以後,還別有用處,要暫時釋放。

千年國前有一次的審判,這包含所有已得救的外邦人和猶太人。如聖經講的,神的審判從神的家起首(彼前4:17)。這其實也是一種篩選,看哪些人夠資格進入千年國,與基督一同坐王掌權(啟20:4)。我們先看聖經已經明文記載夠資格進千年國的人,包含:歷代的殉道者(啟2:10、20:4)、災前被提的得勝者(啟12:5)、大災難中的殉道者(啟15:2)、大災難中收割晚熟的聖徒(啟14:15)、以色列舊約憑信遵從律法的義人(來11:40、太8:11)。

再來就是得救的外邦人要經過審判,來判定是否夠資格進入千年國,就是馬太福音所說的,有備好禮服(太22:12)-光明潔白的細麻衣(聖徒所行的義)的聖徒(啟19:8);和燈裡有油,聰明警醒的童女(太25:1~2)。他們是由基督審判,以聖徒是否有完全信而順從主的話為依據(約12:47~48)。

在進入千年國之前,神對猶太人的審判,聖經中講得比較少。只說到他們是由十二使徒來審判(路22: 30),所以在第4節的寶座為複數。審判的對象,應該是那時在地上仍活著的猶太人。神的聖靈已經澆灌他們(亞12:10、珥2:29),以色列才全家得救(羅11:26)。那些得救的猶太人,如果過去就一直嚴格遵守律法的,可能就進入千年國度;其他僅止於得救的,就另有任務,就是在千年國的屬地部分作祭司,教導列國的萬民事奉敬拜神(亞八20~23)。其餘已死的猶太人,我個人認為,和已死去未得救的外邦人一樣,也是要等千年國以後才審判。千年國以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第11節),有律法的猶太人和無律法的外邦人,各按律法和良心來審判(羅2:11~15)。

在千年國時候,得勝的聖徒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地上還有萬民。萬民是從哪裡來?就是那時在地上仍活著的列國人民,在大災難期間恩待神的兒女的一班人,被神認為是綿羊的(太25:31 ~40)。這些人可能是在大災難期間,有天使飛在空中,傳永遠的福音給住在地上的人的時候(啟14:6),他們相信了真神,也就甘願冒險恩待神的兒女。而那些未得救又不聽信永遠的福音的人,則直接丟入火湖了(太25:41)。

第6節說到頭一次的復活,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換句話說,那些已死卻沒有完全得勝的基督徒,他們並不能復活,不能穿上復活靈性的身體(林前15:44)。在審判後被丟在黑暗裡哀哭切齒(太8:12),是在哪裡的黑暗?有可能還繼續停留在陰間;或要暫時性的丟進火湖(太5:22、30,太13:42)。聖經雖說信主的「不永遠」滅亡(約10:28原文正譯),這就暗示有可能「暫時性」的滅亡,就是受第二次的死(火湖)的害的意思(啟2: 11)。

一千年完了之後,撒但要從監牢裡被釋放,出來迷惑地上的列國(第8節)。為什麼列國要再經歷這個試誘的過程?我們知道這時的萬民,是經過了福音傳遍居人之地時,多年都沒有悔改得救。只是在大災難苦難環境的時間,聽信天使所傳永遠的福音,恩待了神的兒女。他們得進千年國成為萬民(太25:33~34),是根據他們一時的行為。至於他們的內心如何?在沒有環境的壓力的時候,是否真正的願意愛神、親近神,是沒有經過試驗的。或許是這個原因,神容許撒旦再對他們作試驗。

撒旦從無底坑被釋放出來的時候(第7節),應該也包含部分邪靈被釋放,協助撒旦一同作迷惑地上四方的工作。否則撒旦是受造之物,一時刻只能在一地出現,也無法在短時內完成迷惑列國並組成軍隊的工作。這場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的戰爭,詳細寫在以西結書第38~39章。歌革和瑪各的軍隊,是被從天上降下的火燒滅而結束戰爭(啟20:8~9節、結38:22)。神作事常不是只有單一目的,乃是多方考量。這場戰役除了要試驗萬民,同時也是要在以色列和地上萬民面前顯為大、顯為聖,讓他們加強認識耶和華神(結38:23)。撒旦在這最後的戰役中失敗了,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第10節)。至於那些跟隨的邪靈和被迷惑的民,雖然沒有寫到,但神不偏待人,應該也是同樣命運。

接著下來千年國度以後,是宇宙的大審判。也就是在新天新地到來之前,要清理一切的舊造。審判的主要對象,我們熟知的就是歷世歷代沒有信主就已經死了的人。我們知道他們現在都是在暫居留在陰間。但從第13節看到,除了陰間以外,這審判還有海和死亡也要交出其中的死人,這又是何指?聖經沒有明言。在聖經別處也沒有相關的經文,的確很難明白。我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在舊造裡還沒處理的,除了關在陰間的人類以外;還有不守本位的天使、污靈關在無底坑,等候大日的審判(猷1:6、路8:31);以及在創世紀之前地上的活物,沉在海底死亡,成為脫體的靈,仍能到處活動,甚至附在人或動物身上,聖經上叫牠們作污鬼的(路11:24)。這些舊造都需要作一個總了結,這裡泛稱作「死人」(第13節)。所以,我們大致可以說,「海」交出死人,或許是指無底坑中的墮落天使、污靈,因無底坑是在海中(啟13:1、11:7);「死亡」交出死人,則是指那些已死脫體的靈、污鬼到處遊蕩,並無一特定拘留的處所,故泛稱作「死亡」。

審判已死人類的工作,是主耶穌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第11~12節)。是按人生前在地上的行為來審判(約5:29,羅2:5~8)。那些在世時就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神就賜給他們「永生」。這永生不是基督那非受造的生命,而是恢復到亞當沒犯罪之前的生命,可永遠不死。將來在新天新地裡,他們是在地上作萬民(啟22:2)。其他審判那些不順服的邪靈 (墮落天使)的工作,基督不屑於作,都是交由人類的得勝者來作(林前6:3)。因得勝者順服神,對照這些天使的背叛,就反證了牠們的罪,也夠資格來審判牠們。牠們最終的結局,應該都是進入火湖。

除了這些死人需要審判,被玷汙的舊天舊地也需要了結。如何的了結?按照聖經的說法,應該就是焚燒(彼後3:7、10、12,)後捲起來(來1:11~12)。這實在就超出了人的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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