羔羊生命冊和生命冊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啟21:27)
在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我們看到有一個特別的名詞-生命冊。最後看到,人的名字若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所以生命冊上的記名很重要。但生命冊是甚麼?聖經上並沒有解釋。我們就只能從聖經各處的記載歸納,尋找出一些蛛絲馬跡。我們查考聖經有關生命冊的經文,發現有關生命冊用了兩個不同的名稱:有「生命冊」和「羔羊生命冊」。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5);名字沒有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不能進聖城新耶路撒冷(啟21:27)。所以能在這兩個生命冊上記名都至關重要,但兩者性質確實有所不同的。
「羔羊生命冊」我們應該比較容易理解。就是在創世以前,神就預定了一班人,將來是要蒙羔羊血的洗淨,作為預備得榮耀的器皿(羅8:30、9:23)。羔羊生命冊就是記載這些預定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不論後來遭遇甚麼事,神都會照祂原先的旨意,完成祂最終的計畫。這些人即使失敗了,在千年國度沒有分,最終都還會有分於聖城新耶路撒冷。
「生命冊」則是和人的行為有關。記載在上面的資料,只有名字。這些生命冊上的名字,也是神在我們未出世前就預先看明寫上去了(詩139:16)。但這冊子上的名字,不像羔羊生命冊那樣的穩固。會根據人的行為,例如當人得罪了神,有可能被塗銷的(出32:31~33,啟3:5),就失去了他們的福分。名字能不能一直記載在上面,要依據另一冊有記載每個人行為的案卷(啟20:12),作為其名字是否能繼續保留在生命冊上至最後的依據(啟20:12)。
生命冊上記載的名字,可能又區分為兩大類名單:一類是沒有得救的人,但他們照著良心存心行善(羅2:7),是有分於新天新地,作地上的萬民;一類是得救的基督徒,記載在生命冊上的是得勝者,是有分於在千年國度裡的基督的新婦。這兩者的相同點,都是根據於個人在世時的行為來考核,冊上的名字是有被塗銷的可能。如果名字不在羔羊生命冊,也不在生命冊裡,最終的命運就是火湖(啟20:15)。如果名字在羔羊生命冊上,卻不在生命冊裡,就不能在千年國裡有分,但最終仍得在新耶路撒冷(腓4:3,啟3:5)。簡單的說,凡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都要丟進火湖。沒信主的是永遠在火湖;已經信主的是千年國度時暫時(時間長短不知)在火湖受管教。因為神不偏待人(羅2:11),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1:29)。
我們讀聖經或聽道時,常常都喜歡聽神的愛和神的恩典,常常忽略了神公義的那一面。將來神的審判,並不在於我們懂了多少的聖經,而在乎我們身上行出多少神的義。現今恩典的時候,神是用無限的忍耐,量給我們恩典和能力幫助我們脫離不義。如果我們沒有把握好今日,將來神對待我們以公義時,那些名字從生命冊上被塗抹的,那時真是會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