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上面的事(3:1~11)
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釘死,一同復活坐在天上(弗2:6)。這是基督已經為我們作成的,如果我們保持「在基督裡」,就能一直經歷這升天掌權的實際。但時常我們的情形就不是這樣。所以歌羅西書3:1這裡說,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尋求在上面的事。這裡有一個假定的用字-「若」。其實意思是開出一個條件-要保持一直在復活裡,就要尋求在上面的事。而第2節加上了這話的註解,就是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主僕倪柝聲弟兄在他著名的「屬靈人」一書裡面,就提出一個「心思助靈」的原則。我們很難控制我們的靈要高或低,但從心思先動,靈就跟著上來了。如同汽車啟動馬達要先用力,等引擎運轉後就不吃力了。如果我們心思裡想的都是地上的事,我們的靈就跟著落到地上;如果心思一直思念天上的事,就保守我們在天上。也就是羅馬書8:5所說,屬靈的人,照著靈而行,思念那靈的事。
第5節說到,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因為屬地的肢體不治死,它就非常活躍,讓我們為它服務,滿足它的需要,使我們思念的就是肉體,就成為屬肉體的人。如何治死?這才是重點,太多的基督徒並不明確知道要如何治死。倪弟兄用了一個很通俗的觀念來解釋,就是-餓死它。也就是當肉體發出需要的時候,我們就拒絕供應它,趕快逃離能讓肉體情欲發動的環境。久而久之,我們裡面就產生出一種不喜歡罪惡的性情。譬如,我們為了健康拒絕吃油炸的食品,久了以後,再回頭去吃油炸的東西,從裡面就覺得噁心。也就是身體產生出了不一樣的性情。這其實就是彼得後書1:4說的:「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先有持續遠離舊性情,才有新的性情組成。
上面講的,其實就是情慾和聖靈相爭(加5:17),肢體的慾望和聖徒裡面的聖靈常是相反的。若是在一種公平競爭的情況之下,人有自由選擇的能力。人若一直願選擇隨從聖靈,拒絕肢體的慾望,就是主耶穌說的背十字架的生活。但還存在另一種情況,就是人在得救的時候,因著過去的某些犯罪,邪靈已經在人身上有了地位。這時罪住在人的肉體似乎就有一種強制力,那種犯罪的念頭會一直攪擾,似乎擺脫不掉,非犯罪不能減輕裡面的壓力,人成為被擄掠的光景。這時就需要先對付邪靈,才能自由選擇。對付邪靈的辦法,就是要先認罪取用主的寶血,然後在主得勝的根基上,宣告邪靈的不法而命令驅除之(啟12:11)。「治死」這個字在希臘原文,除了有「給它死」的意思,還有「剝奪權勢」和「毀去其力量」的意思。就是使邪靈在人身上不再有權勢。這時人才能有自由意志作揀選。
我們得救時,神已經將我們擺在天上的地位。我們所該做的,就是繼續持守我們在屬天的地位,就必須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並且穿上了新人(9~10節)。心思更新變化,常思念天上的事,是很重要的操練和實行。
神選民的生活(3:12~4:1)
一個神的選民,最重要的美德就是愛。如同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說的,律法上最大的誡命除了愛神以外,就是愛人如己(太22:36~39)。而愛的實行,保羅在林前13:4~7解說得很詳細。在這裡12~13節說的細項,都是包含在林前13章的愛的實行。一個愛己的人,就很難做到林前13章的愛。只有一個肯捨己背起自己十字架的人,緊緊跟隨主的腳蹤,才可能真正的實行愛,達到德性上的完全(14節)。
神現今的旨意如何,我們到底有沒有在跟隨主的腳蹤?我們可能不很清楚。但如果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是正常的,當我們違背了主的意思,裡面就會不平安。這個不平安,是我們說話或行事的剎車,顯示我們從基督岔出去了。若我們及時回轉,就能再回到神的同在當中;如果不理會那個不平安的感覺,就會偏離主的腳蹤,失去主的同在(15節)!新約聖徒不是在過一個守律法的生活,不是去尋找聖經裡面的規條去遵守,而是經常活在主的同在中,並留心裡面平安的感覺。當裡面有平安,我們或說話或行事就有把握是在主的名裡作的(17節)。
要經常活在基督的平安,或住在神的愛裡(約一4:16),就必須過一個屬靈、思念那靈的生活(羅8:5)。思想要受管制思念天上的事(2節),也要保守自己在一個屬靈的空氣裡-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16節)。這裡基督的話,希臘文是logos,是聖經中已經陳明的話。我們積蓄神的話,一方面是保守我們受約束;同時遇到事情的時候,神也會藉著這些話提醒我們,成為rhema應時的話,指引我們前面的道路。
第18節開始到第四章1節,說到丈夫妻子、父母兒女、僕人主人的關係,就和以弗所書中寫得非常類似。第25節好像特別安慰作僕人的,即使碰到惡劣的主人,也該因為順服主的緣故順服,至於主人的過錯,伸冤在主主必報應。
禱告和問安(4:2~18)
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一樣,在結尾的時候,也是勸他們要恆切禱告。保羅深知,他這次的到羅馬被捆鎖,是神為著將福音帶到羅馬的緣故(徒23:11),為著完成神託付的工作。保羅請歌羅西聖徒代禱,求神給他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說基督的奧祕(2~3節)。認識和講說基督的奧秘,是使徒的事;要讓人的心敞開,和環境的配合,那是神的事。魔鬼必然會抵擋神的工作,神作工的法則,就是要人配合才做。所以需要聖徒的禱告配合,與神同工製造適合傳福音的環境和人心。在使徒傳講的時候,也需要禱告求神的幫助。使徒將所認識的基督的奧祕,不是講一篇知識道理,而是對不同的人,使用出乎神的合適的話語、聖靈也願意一同作見證的話語(徒5:32),將基督的奧秘顯明出來(4節)。保羅在這裡用簡單的話語,說明了傳福音的本質,是人與神如何的配合。
保羅像寫以弗所書一樣,同樣勸勉歌羅西聖徒要贖回光陰,以智慧行事。因為人生命的短暫,一個追求基督的人,沒有多餘的時間浪費。魔鬼時常會隱藏在人事物的背後,趁隙在人際中製造矛盾,產生無謂的惹氣和紛爭,使聖徒落在肉體裡,浪費神兒女的時間。這種事情常常是開始於言語。保羅一方面要求聖徒要以智慧行事,不落入魔鬼的網羅;一方面注意言語,不讓魔鬼見縫插針(5~6節)。
保羅書信最後的問安,能幫助讀聖經的人概略了解寫書信時的背景。從歌羅西我們看到:
這封書信和以弗所書一樣,都是請推基古送信。推基古不單是送信人,還要請他交通他們在羅馬的情況。一個幫忙傳遞訊息的人,生命上要有長進,靈要正確,和保羅的交通悟性也要夠。才能夠將正確和完整的訊息傳遞,讓他們代禱的方向和內容準確無誤(7~8節)。另有一位保羅在羅馬帶得救的,腓利門書中提到的那位阿尼西母同去。他是歌羅西人(9節)。所以在這裡也就知道腓利門書中的教會(門1:2),就是歌羅西教會。
巴拿巴的表弟馬可,在保羅第一次外出傳道時半途而廢,現在已經長進成為保羅的同工(10節)。保羅第二次外出傳道時,曾斷然拒絕他同行(徒15:38)。還好在巴拿巴不放棄之下,漸漸成全出馬可。不但成為保羅和彼得的同工(彼前5:13),還寫了馬可福音。保羅沒有錯,神給他的託付很大,沒法停下來照顧一個拖泥帶水的同工;巴拿巴也沒錯,他是成全人的人,成全人本就是慢工細活。神主宰下使保羅和巴拿巴分開和分工。神所調度安排的環境,為的使祂的兒女都得益處。人實在不能從表象妄論甚麼。
保羅的託付是向著外邦人,這裡講到只有亞里達古、馬可、耶數等三位猶太信徒,接受同樣託付與保羅同在外邦人中間作工(10~11節)。亞里達古是生長在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徒20:4),馬可、耶數是土生土長的猶太人,他們都能脫去猶太人視外邦人為豬狗的舊觀念,長年和保羅同工傳福音給外邦人,實屬難能可貴。
以巴弗是保羅的同工,是歌羅西人,服事地區包含了歌羅西、老底嘉並希拉波立(13節)。現在也在羅馬和保羅一同坐監(門1:23)。歌羅西、老底嘉並希拉波立三地很近,應該彼此間交通密切(16節)。老底嘉的教會是在寧法的家裡(15節)。
亞基布是保羅的一位同工,有一說法他可能是腓利門的兒子(門1:2)。在以巴弗離開歌羅西到羅馬與保羅同工坐監這段時間,教會防止異端的責任就落在亞基布的身上。保羅勉勵他務要謹慎,盡他從主所受的職分(1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