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的拼圖(18/37)(啟9:1~12)

天使吹響第五號

前面說過,在吹第五號的時候,就是末後三年半的大災難開始了。因為第五號吹響,撒旦被摔落地面(啟9:1、12:9);獸被從無底坑釋放出來(啟9:1、13:1)。末後三年半的大災難都和獸的出現有關。在獸出來之後,神給他權柄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13:5),然後就是主的從天降臨正式結束這世代。第五號以後到第七號,第七號包含七碗,都是按照時間順序發生。但啟示錄中看到其中有穿插幾個異象,在時間順序上容易將我們搞混,則是特別描述這三年半期間,在天上和地上同時發生了很多事情(第11~14章,17~18章)。我們先摘要介紹這三年半的主要發生的事情,以利全盤瞭解啟示錄逐步揭示的完整圖畫:

首先,我們看到撒旦被審判的開始,牠從天上墜落(路10:18),就開始逼迫地上的教會,不斷的找機會要吞吃那可能的得勝者。但教會中仍產生了足夠的得勝者。是在這三年半大災難之前,得勝者就被提到神的寶座那裏去了(啟12:5)。在接下來的3年半,撒旦繼續逼迫留在地上的聖徒,和他們爭戰(啟12:6、17)。

神在這大災難的期間,仍憐憫世人,希望藉著災難使地上的人能夠悔改(啟9:20),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所以在災難的起頭,就差遣了兩個見證人,傳神的話語。給他們權柄能行超自然的神蹟,直接審判那些特別不服和不法的世人。在天上也有天使被差派傳永遠的的福音警惕人(啟14:6~11)。直到三年半結束前的時候,兩個見證人被獸所殺害,三天半以後復活升到天上(啟11:3~12)。

三年半開始的時候,被摔在地上的撒旦,將獸從無底坑釋放出來。撒旦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這獸。獸要褻瀆神的名並神的殿,並爭戰勝過聖徒。獸在地上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後來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能行超自然的奇事迷惑住在地上的人。牠為頭一個獸立像,叫人都要拜那像。又叫眾人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不受印記的人都不得參與交易行為(啟13:1~18)。這種暴力管轄人的事,全地的居民都不能倖免的。

神在這三年半,也要再揀選得勝者。除了有一班聖徒在大災難前被提到神的寶座(啟12:5),三年半開始的時候,在主裡死了的得勝者,先會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帖前4:16~17)。大災難期間遺留在地上的聖徒(帖前4:17)如果殉道(啟13:15),將會被提到神的寶座前(啟15:2)。最終是其餘忍耐到底,遵守了神的話的聖徒,等到三年半結束時,就成為晚熟的得勝者,也被神收割到天上(啟14:15~16)。

至於羅馬教廷,在大災難時神也會作一個特殊的了結。這時敵基督會恨惡她,要在這時掠奪她的一切(啟17:16);神也在這時要審判她(啟17~18章)。

其他更細的記載,讀到後面相關的章節,再來作探討。

我們先來詳細看第九章,這一段經文看到星從天上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牠。所以這個星能接受鑰匙,星就只是個表號,是有位格的活物。我們從啟示錄12:9看到,這星其實就是當初的那個「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賽14:12),也就是撒旦。

當無底坑開了以後,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所以這裡含示無底坑是個像大火爐的地方,顯然是個極其痛苦的地方。在聖經上其他書卷記載無底坑的地方,只有在路加福音(路8:28、31),那些還能自由活動的污鬼央求耶穌,不要吩咐牠們到無底坑裡去。鬼也知道無底坑是個受苦的地方,所以才如此央求。所以我們可以推論,無底坑是關著犯特別的罪的地方,一般的污鬼還不必然在那裏。我們可推測,在神審判撒旦墮落的那世代時,可能有部分直接頂撞神權柄的天使或邪靈,被拘禁在無底坑;而創世紀六章,取了人的形體與人的女子交合生子的墮落天使,破壞了神的法則(創6:1~4),也可能關押在那。無底坑這字原文的意思是無限的、深淵。無底坑的原文在羅馬書10:7也出現過一次,翻譯作「陰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後曾到過這「無底坑」、「陰間」。去這裡做甚麼?可能是彼得前書3:19講的,去宣揚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那些在監獄裡的靈,可能就是那些不守本位的天使(猶1:6)。那些背叛的天使,拒絕承認有自由意志的受造之物,可以真的完全順服神。耶穌就向牠們見證和宣揚作為一個人子,能在受造的地位,向著神順服至死,真正夠資格領受神預備好的榮耀尊貴的冠冕(來2:9)。

從啟示錄第11章7節、13章1節知道,無底坑的開口是在海裡。當無底坑開口的時候,海水碰到火以後所發出的煙極大,遮蔽了日頭。有無數的蝗蟲從煙中出來,要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

這裡的「蝗蟲」是約翰在靈眼中看到的像蝗蟲之物,不是物質界的昆蟲蝗蟲。從牠們形狀(第7~10節)看來,是現今地上不存在的生物。而且牠們是可以受控制的(第4~5節),且有認知神的印記的能力。所以比較可能的,牠們是由那些無底坑中關押的靈所組成的軍隊。如果是有形體的,可能是那些靈,照神的許可,取了這個物質界的形狀顯現。這在靈界的律裡面,是可能存在的。到底牠們是有形體的或無形體的,其實我們並不知道。約翰看的時候,是在靈眼中看到的,不必然表示就是牠們有物質界的形狀。當邪靈攻擊人時,不一定要帶著形體才辦得到。

這些蝗蟲,還有一個王來統管,是神所使用的使者-萬有都伏在神的權柄和管理之下,神都能使用來成就神的旨意。這王的名稱,不論是希伯來文或希臘文,就是叫毀滅者(第11節)。這王我們知道,也就是那從海裡上來的獸(第11:7、13:1)。為何稱牠為獸?因為約翰在靈眼中看到牠本質的形體,看起來就是一種野獸的混雜體(啟13:2)。啟示錄看到地上的大災難,大多是由這個獸來發動。當然,人從肉眼所看到的獸,可能還是具有人的形狀,看不到牠裡面邪靈的本質。

這獸所發動的攻擊,照本章看來,應該還是侷限在以色列人居住的所在地為主。因為,蝗蟲還要分辨人的額上有沒有神的印記(啟7:3),應該是在以色列地活動。這時候還沒有讓人死亡,只是受痛苦五個月。受苦是為了管教,為要叫以色列人悔改(來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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