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的靈意

提摩太前後書前言

提摩太前書是保羅寫給他的同工提摩太的書信,共有兩卷中的第一卷。寫信的時間,大概是在主後六十四至六十五年,保羅在羅馬被限制居住釋放之後(徒28:30),再次被捕以前,寫於馬其頓。那時提摩太應該住在以弗所(提前1:3)。在過去很長的時間,從保羅第二次外出傳道時,提摩太就開始跟隨在保羅身邊一同配搭(徒16:1~3)。直至保羅第一次在羅馬被囚時,提摩太也在他旁邊(腓1:1;西1:1門1)。所以,寫這卷書信的時候,應該是提摩太首次離開保羅單獨在以弗所及亞西亞一帶作服事教會的工作。那時亞西亞的情況並不好,有異端的教導滲入教會(提前1:3),也有假使徒蠢蠢欲動(徒20:29~30)。提摩太又相對年輕(提前4:12),保羅對提摩太多少有些不放心,所以寫了這卷書教導他、鼓勵他。

提摩太在亞西亞作工的時間至少有兩、三年的時間,可能是像保羅當初一樣,是以亞西亞的首府以弗所為中心,仍然向亞西亞四周開展建立教會。這可由前書中,保羅勸提摩太仍住在以弗所(提前1:3);而以弗所是已經有長老的教會(徒20:17),保羅告訴提摩太選長老的資格(提前3:2~7),顯然不是為著以弗所教會,而是為著亞西亞其他新成立的教會。保羅在主後六十七年殉道前寫了後書給提摩太,那時提摩太仍然是在亞西亞(提後4:13)。但是,獨木難撐大廈,亞西亞地區的教會終究被破壞了,在保羅寫後書的時候,凡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他(提後1:15)。

那時亞西亞教會的情形,可從提摩太前後書的內容,看出一些端倪。寫前書時的教會,裡面還是滿了榮耀,教會是神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寫後書時的教會性質都轉變了,成了缺少神聖屬性的大戶人家,內中有了貴重和卑賤器皿的分別(提後2:20)。寫前書時是預防教會的敗落,所以注重教會的行政;寫後書的時候,教會已經敗落,須遠離一些人,聖徒該如何保守自己作得勝者。寫前書的時候,只有傳異端的事發生;寫後書的時候,那些異端不法的人已經顯露出來,使多人離棄保羅(提後1:15,2:17,4:10、14),好些人的信心受到破壞(提後2:17~18)。前書注重教會的長老、執事;後書注重個別忠心的聖徒。前書對鼓勵聖徒操練敬虔,有期許和盼望(提前4:8);後書則給得勝的聖徒打預防針,說凡敬虔度日的人都要遭遇逼迫。

這兩封書信是保羅寫給提摩太個人,幫助他成為一個老練的使徒,和一般寫給教會的頗有不同,對我們也特別有意義。我們不敢保證我們所在的教會,都能一直維持神的見證,尤其是在末世的時代。這兩卷書信教導了我們,尤其在極端的情況下,我們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

舊約的教訓(1:1~11)

本章的開頭語,和其他書卷不太一樣。其他書信保羅提到他使徒的身分,大概都是用憑神旨意作使徒的保羅(林前後、弗、西、提後)。而這裡是用「照著主的命令」(1節),比「憑神旨意」更強烈而明確。面對假使徒、假教師似是而非的教訓,保羅這樣的用字,就表明如果有人冒稱他也是憑神旨意說話,就要像保羅一樣,能直接拿出神託付的憑據了(11節)。接著保羅的為提摩太代求,在其他卷書常用的恩典和平安之間,也多加了一個憐憫(2節)。一方面是保羅經歷更多了,對於神的憐憫感受更深;同時對於年輕的提摩太要擔當起這樣重的託付,也實在需要神更多的憐憫。

從後面3~10節的經文看來,以弗所教會這裡是有幾個人,傳不同的教訓,他們引聖徒回到舊約拉比的教訓和守律法的裡面。他們談論猶太拉比流傳下來虛構無法證實的故事和傳說,和探索家譜中祖先的事蹟以高抬自己,來作律法的教師。保羅要提摩太囑咐這幾個人,停止這些和新約不符的教導。對於種捕風捉影的事也沒有聽和探究的必要,只會引起辯論而已。這些對於進入新約,是要聖徒建立在信心的基礎上,毫無助益。保羅用「囑咐」這個詞,表示這些人可能是保羅和提摩太帶得救的,在他們身上還有權柄。他們可能是較先得救的猶太人,在以弗所教會也擔起一些餵養的工作。但使徒離開他們以後,他們用猶太人這些自己引以為傲的事,錯誤的將外邦聖徒引向舊約和律法(3~4節)。

保羅對於這些舊約的講論,作了一個總結:講論舊約律法的這些人,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律法不是不好,但他們不會用,他們沒看到律法有積極的和消極的兩方面。他們的教導偏重於消極的這一面,專注重警惕惡事的那些規條。那些規條是為做惡的人設立的,不是為義人設的。新約的教導,是要帶這些符合舊約義人標準的,進入對神的「信」的裡面。因為義人因信而得生(加3:11)。神要的不是人行出來的義,而是要因信基督而有的義(加2:16),這在神面前才真站立得住。這些想作教師的,卻完全沒有看到這個(6~10節)。

而舊約律法積極的一面,總結於愛神和愛人如己(太22:37~39)。保羅在這裡再闡述了這個「愛」-愛神和愛人。這「愛」在希臘原文的意思,不是指人天然的愛,乃是神生命裡的愛。人要得著這種神的愛,就必須進到神面前與神聯合,才能支取這神聖的愛。保羅在這裡說到了要活出這種愛,也就是保持與神合一的條件: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5節)。這裡清潔的心,就是動機純正,裡面沒有「己」的參雜,一切都是為著神。這樣的人,才能見神,能與神是一(太5:8)。當一個人的良心有虧欠,罪就會攔阻人來到神面前,離了神人就不能做甚麼(約15:5)。人對於神的命令無法信而順從,出不起這個代價,就不能與神同行。所以,要活出神聖的愛,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缺一不可(5節)。

這一段的話語,是保羅在裝備提摩太一些真理,好對付舊約教師的謬誤。

使徒的受命(1:12~20)

保羅敘述完神託付他的新約,那是何等奧秘的事!而神竟然託付給他傳揚這福音的使命,保羅不由得裡面對神滿了敬拜。因為他曾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可說是罪人中的罪魁。然而神竟憐憫了他,赦免他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做的這些事,並且給他格外豐盛的恩典,使他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得以成為一個使徒(12~14節)。

保羅對於神揀選他作使徒,認為有兩個主因。一個是他犯的罪夠嚴重,神還能揀選他成為功用最大的使徒,這最能鼓舞其他的罪人,對於神的憐憫和恩慈將會有何等的盼望;另外,就是他有忠心。忠心是神能用一個人主要的因素。就如神在舊約使用的最大的僕人摩西,神也是說他在以色列全家盡忠(來3:2)。神揀選保羅時,雖然其他信徒看到他的極惡,但神看到他的忠心。因為他所作的事動機都是因為愛神、為神大發熱心,只是他那時不認識神。外面認知的錯誤,這個問題不大,只要神給他正確的啟示就能解決。而愛神、肯不計一切為神的權益付代價,是在生命中長時間培養出來的性格。有這種的忠心,是神能用的人(12、15~17節)。

在神揀選保羅的這件事上,我們看見神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賽55:9)。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永世來經營。保羅不由得心裡湧出讚美: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17節)。

保羅寫這信的時候年紀已大,他傳福音建立教會,該打的仗已經差不多都打過了。現在剩下的負擔是往各地堅固教會。保羅將神當初的託付,交託給提摩太,繼續打那美好的仗(18節)。為何交託給提摩太?因為保羅知道神已經賜給他這恩賜,是當初眾長老為他按手的時候,藉著預言賜給他的(4:14)。恩賜老練以後,就成為職分。這裡雖然沒明言提摩太的恩賜是甚麼,但保羅既然能將神託付給保羅的責任交託提摩太,必然是他有同樣的恩賜和職分足能勝任。

最後,保羅勉勵提摩太,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信心是維持與神正常的關係、跟隨主所必須;良心等同於一個偵測器,偵測我們何時與主發生問題了。不論何時,不管是我們的思想、言語或行為不討神喜悅,良心就會發出警告。如果警告了一次兩次我們還不理,良心也不再發出聲音,我們就是在隨己意而行,像是沒有神的人差不多了。這裡說,有人丟棄這些,就在信仰上猶如船破,無法在信仰上繼續往前航行的可能。

保羅最後指出兩個人,就是這樣丟棄良心,在信仰上已經背叛的人-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他們可能就是在提後的-講說復活的事已過的異端教師許米乃(提後2:17);敵擋真道並陷害保羅的銅匠亞力山大 (提後4:14~15)。保羅把他們交給撒但。這是甚麼意思?好像是保羅要辦一個交接儀式,將他們交給撒旦?當然不是這樣!他們也不可能乖乖的隨保羅擺佈;撒旦也不能被保羅召換來接收。所以,這句話「交給」,不是用看得見的方式。應該是用使徒的權柄(林前5:4),留下他們的罪不赦免(約20:23),讓他被視為外邦人(太18:17),失去和神的交通。這和帖後處罰不守規矩的聖徒不同,是仍視他們為弟兄(帖後3:14~15)。離開神的人,就失去神的保守,臥在那惡者的手下 (約一5:19),任由撒旦攻擊他的肉體(林前5:5)。

在聖經裡保羅有兩次將犯罪的交給撒旦,另一次在林前那個收了他的繼母的弟兄,也被交給撒旦(林前5:1~5)。那時因哥林多聖徒沒將這人趕出教會,保羅就用了使徒的權柄把他交給撒旦。所以保羅說的交給撒旦,實質上和趕出教會的結果是一致的,會失去和基督身體的交通。這和那犯了至於死的罪的聖徒類同,使徒並不主張要為他們的罪祈求(約一5:16)。但從林後二章說的,似乎指的就是那位犯罪收了他的繼母的弟兄,被眾人責罰後有很深的憂愁,保羅又勸聖徒重新接納他(林後2:7~ 8)。

我們的神真是富有憐憫的神!他深知人的軟弱和愚昧,對於犯了極大的罪的,若真肯悔改,憂傷痛悔的靈,神都不輕看! 讚美我們的神,祂的憐憫真是無限!

敬虔的生活(2:1~15)

本章前半,是保羅勸提摩太(1節),要積極禱告傳福音。而提摩太是要作聖徒的榜樣,所以這一章的內容,也是為著眾聖徒寫的。

在這一段的裡面,有兩個重點。第一個點就是主耶穌作成的工作,是為著萬人,也就是為著普遍的世人。我們傳福音時眼中時常會自己選擇,哪些人可能是神所揀選的,哪些人是神不要的。但主耶穌所作成的是作在所有人身上,祂的死是為著全體世人。只有人領不領受這救恩,沒有神救不救的問題。也就是說,我們傳福音沒有選擇性,總要所有人都聽過福音。至於信不信,那是聽的人自己負責。那些得救的人,還需要明白真理,要長大達到對神兒子認識的一裡面去。這是神託付使徒所要做的。使徒保羅首先被奉派教導外邦人相信,並且學習真道(4~7節)。

為著神旨意的完成,因此就有第二個點,需要時時為萬人,就是為我們所能遇到的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福音是一個爭戰,從仇敵的手中將人搶救出來,就需要先禱告綑綁仇敵。而保羅那時代,基督教是新興的宗教,還沒被政府認可。他的福音工作和後續造就聖徒,都有可能受當時的政治干預。保羅希望聖徒也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讓他們的治理是在神管制之下,不受撒旦的迷惑來反對福音,能夠讓福音的廣傳和教會的建造不受政治力的干擾。不但是那時候,其實每個時代都是一樣。神喜歡萬物有秩有序,撒旦喜歡紊亂。環境被攪亂的時候,人心就浮動,靈裡不得安寧,神的兒女要過一個敬虔莊重的生活就倍受考驗。因此需要為環境禱告,特別是為這些掌權治理的人禱告(1~3節)。

本章後半段,是講到了神的兒女,男人和女人的敬虔生活。對於男人,是作神代表權柄的,只有一個要求,就是保守自己聖別,隨時多方的禱告,好作為神話語的出口。只有禱告連於神的人,常有神應時的話,才夠資格作女人的頭。其他忿怒或爭論都是離了神,出於人的魂的生命。如果我們的說話是出於神的,就沒有甚麼好爭論。願意聽的人就得益處,不聽的也由他受虧損,沒甚麼可憤怒的。因為他是在抵擋神,不是抵擋我們。只有出於己的意見,我們才會想捍衛,人不接受就有爭論或產生憤怒(8節)。

對於神造女人,屬靈上的使命,是在宇宙中作順服的代表,向天使作見證(林前11:10)。她們的眼目不該照著天然,放在外面的裝飾,而應放在裡面的美德和守住本分上。這裡也特別闡述了女人要順服的理由:因為女人是後造的。神安排順服的順序,都是在後的順服在先的,如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彼前5:5);同時,被引誘失敗的是夏娃,不是亞當。所以,神不許可夏娃再作頭。這裡特別點出,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女人能不能講道?這裡是直接否定。但是,我們在林前,卻看到女人可以講道,只是要蒙頭(林前11:5)。所以講道不是問題,只是不要出頭,不要講道的結果造成轄管男人的後遺症(9~14節)。

這裡講順服的文字篇幅比較多,因為人都有驕傲的問題所以很難順服。而順服又特別重要。所以特別鼓勵女人如果守住順服的地位,就能蒙祝福脫離不順服的咒詛-在生產上得救(創3:16)。

教會的見證(3:1~16)

本章內在所要表達的,是教會在地上作基督的見證。教會的行政,主要是在長老和執事身上。這裡先講長老和執事的資格,有合格的服事者,才有正確的教會。後來才講到教會的本質,是基督在地上的見證。

在15節講的,是教會在地上的本質。

教會是活神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主耶穌就是真理,如今成為那靈的基督現今居住在教會中(弗2:22)。世人的觀念是無神的,只是為著短暫的今世,真理的認識是殘缺的;教會跟隨基督按真理而行,經營那看不見的永遠,那才是宇宙中恆久存在永遠不變的真理。要尋求真理,只有到教會中。也只有在教會中,透過永世的價值觀,和出於活神的生命,才能實踐這樣的真理。

16節講的,一方面是講基督,同時也是講教會。因為教會是神的居所也是基督的擴大,是基督在地上的彰顯和見證。「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從歷代以來,人類就是背離神。即使是猶太人,實質也是悖逆頑梗的。而現在,卻在大家的眼前,有人能完全順服神,敬虔的活在神的面前,那真是一個奧秘。「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因為活神住在一個人的肉身裡面,讓參透萬事的聖靈能夠為祂作見證,過一個被聖靈稱義的生活;人不一定看得出這人的特別,但屬靈界的天使,特別是背叛的天使,卻能認出那是聖靈的內住人才能活出的生活;這個神與人同住的福音被廣傳,被世人相信接受,最終這人的命定是被接在榮耀裡。保羅每想到那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如今向祂的聖徒顯明了(西1:26),就不由得雀躍,寫出這樣優美如詩篇般的文字。

2~7節講到作監督的資格。大原則就是必須無可指責,在人前有好名聲。在個人品德和能力上要能攻克己身,各樣行為都有節制;再來是要有管理的能力,先要能管理自己的家;更進一步要對外人有愛心,也善於教導,有牧養聖徒的能力,才能經營和治理教會。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是情慾上的能受管制;不因酒滋事、不打人是肉體上能被管制;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是心思和情感的受管制。這些要受管制的項目不是列舉,不表示其他以外的就可以放縱了。這些只是舉例,大原則是無可指責,受外人尊敬。因為長老是聖徒的榜樣,是代表教會在外人面前的形象。

另外提到,羨慕作監督,若羨慕的是有這樣的榜樣和服事能力,當然是好的;若羨慕的是那個監督人的地位,就成了野心。初信的不能作監督,免得自高自大。會不會自高自大,要等到當上了才會知道。初信的聖徒,經歷過的十字架的功課不多,很難避免。所以都要等一些年日,等聖徒夠多認識自己的肉體,比較成熟謙卑了,使徒才開始設立長老(多1:5)。

8~13節講到執事的資格。執事可說是挑選出來負責專項服事的聖徒,有弟兄也可由姊妹來承擔。除了也有要求肉體上受節制以外;對於服事的專項上特別要受試驗沒有可責之處,足堪勝任託付的事;話語上要受操練,話語能節制和準確,這人才是單純可靠的;還有需要忠心。這裡同時也看得出來,作執事是另一種訓練,被訓練能在信仰上有長進,將來長出更大的功用(9、13節)。

神的家是有秩有序,保羅寫這些,是當保羅不在時,要提摩太知道在神的家中怎樣行。除自己知道,也同樣的要教導聖徒。

教導和榜樣(4:1~16)

這一章起頭,保羅要提摩太教導,關於辯證異端邪說的事。包含禁止嫁娶和禁戒葷食。這些的教導,可能指的是當時已存在的諾斯底派。這裡明說這些教導的源頭,是出於邪靈和魔鬼。要讓人去相信,必然有一番看似合理的說詞。人如果用良心去檢查,就會發現良心不是那麼平安。但如果人丟棄良心,只是用心思頭腦去分析,或想標榜自己的智慧,就很容易被蒙蔽。而這些傳揚者,保羅說他們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就是沒感覺了,良心太久不用,就失去了它的功用。這些道理一定有它外面美好的說詞,但鬼魔發明這些異端,裡面包藏的目的又為何?

我們知道,人要能不婚,是神給極少數人特別的恩賜(林前7:7)。如果沒這恩賜而勉強人不婚,就可能造成暗中的淫亂(林前7:2),破壞了神的殿(林前6:19)。而禁戒吃肉,在一本屬靈爭戰的書,書中記載關於戒葷的內情:「撒但所精心策劃推動的,因為牠很清楚我們的身體需要蛋白質,也知道從事屬靈爭戰會消耗大量蛋白質。假如撒但能夠讓神的戰士不吃肉,那麼牠就可以使他們因缺乏蛋白質而身體變得虛弱或生病。」。保羅對付關於禁戒食物的事,只簡單的說,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保羅知道諾斯底派故意貶低物質層面實行禁慾,保羅不願落入無窮的辯論裡面,只高舉神和神的話(創9:3),其餘就沒甚麼好辯了(1~6節)。

在末後的世代,世界上的人放縱自己越過越不敬虔。保羅鼓勵提摩太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因為我們是有盼望的人(10節)。那時也可能希臘時代遺留下來的風氣,大家注重操練身體,保羅就特別加以對比,身體上的操練只是為今生,敬虔上的操練為今生還來世。敬虔的操練,首先就是要在話語上受操練(7、12節)。除了言語,還有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要操練,要作信徒的榜樣。保羅要提摩太教導信徒,提摩太自己就要先作榜樣。如果有榜樣,作為教導人的人,就不在乎他年齡的大小了。誰先有這實際,他就有資格教導別人(7~13節)。

服事教會不是只有外面的勞苦,還有從神來的恩賜。提摩太的恩賜,這裡說的應該是長老為他按手禱告的時候,有聖靈臨時的啟示,指示要賜給他甚麼恩賜。提摩太的服事,必須是他裡面的恩賜長成的結果,在神面前才有價值和果效(14~16節)。這裡也看到,屬靈恩賜的分賜,是可以藉著按手,一個一個傳下去。如同身體的血脈,從一個肢體流到另一個肢體。而最先從神那裏領受的恩賜,則應該是先有聖徒裡面被對付乾淨,得著聖靈的充滿,然後才開始流到別的聖徒身上。願各教會都有這樣合乎神使用的器皿,成為當地教會的祝福。 

對聖徒的照顧(5:1~16)

使徒在教會中有權柄,權柄的主要目的是造就人,其次才是在人犯錯的事上有能力對付(林後13: 10)。在1、2節說到,對各種年齡層的聖徒犯錯,使徒都有責任要對付,務使教會要聖潔沒有瑕疵。而墮落過的人一有權力,就怕會濫用,甚至粗暴。這裡就囑咐提摩太,對付的方式是規勸,待聖徒像自己的家人。也因為提摩太還年輕,特別囑咐提摩太在規勸年輕的婦女時,要清清潔潔的。必須不讓天然情慾的因素參雜在其中,因為這其實是年輕使徒最大的誘惑之一。

第3~16節特別說到教會中對待寡婦的方式。顯見當時在教會中照顧寡婦是一個重要課題。或許是戰爭的關係,很多婦女失去丈夫;也有在自然的情況,妻子比丈夫活得久成為寡婦。而當時社會,婦女地位低落,求生技能不足,社會也不容許他們出外工作,成為社會和教會中的弱勢一群(徒6:1)。猶太人社群以及早期的教會都特別照顧寡婦。這裡,使徒就將照顧寡婦的問題訂定原則制式化照顧:家庭中還有其他成員的寡婦-不論年紀,應該由家人或晚輩照顧。不可丟給教會,使教會有餘力照顧那些真為寡婦的。這種對家中成員不限於寡婦的照顧責任,也是神的兒女當學習的美德,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4、8、16節)。

 那些真為寡婦的,教會中應建立名冊,顧念她們的生活。載入名冊的必須是有條件的,必須獨居無靠、年滿六十歲,只作過一個丈夫的妻子。而且是有行善的好名聲,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的人。也就是失去丈夫以後,心無雜念一直信靠神而活,到年紀大無工作能力時教會將她們載入冊中的寡婦(3、5、9、10節)。 

年輕的寡婦-不到六十歲,特別是年輕的,都不要列入名冊。都需要觀察期,看是否能以基督為良人,專一的愛主活在神面前。因為,年輕的寡婦如果入了冊,會有風險:如果沒學會專一依靠神而活,縱使許了獨身的願,將來情慾發動想要嫁人,就更被定罪;有能力工作卻接受教會供給,養成懶惰習慣,沒事就說長道短,留給敵人辱罵的把柄。所以,若不是有堅定事奉神的心志,保羅寧願年輕的寡婦嫁人回歸家庭(11~14節)。

至於其他好宴樂的寡婦,甚至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就不在保羅關心範圍之內了(6、15節)。

教會是以人為本,本章特別教導對聖徒的照顧責任。從文字中看到,主要的照顧責任在家庭。只有那些真心愛主,且活出善行的寡婦,教會才列冊照顧。當然,依此原則,應該不限於寡婦。教會對那些無工作能力,也無家庭照顧,愛主且有美德的聖徒,同樣也應該有照顧。

關於長老(5:17~25)

關於長老的交通,這裡分為三個段落。第一個段落講到正常情況下,如何尊重教會中的長老;第二段落講到當長老犯罪的特殊情況;第三段講到使徒設立長老時的謹慎。

在使徒時代的長老,從這一段文字看來,應該都是放下工作專職照顧聖徒的。如同舊約的利未支派,專職來服事神。他們既然以服事聖徒為全職,所以從聖徒接受供給也是理所當然(18節)。而那些帶領得好,使教會蒙恩及話語上能造就成全聖徒的長老,更是配得加倍敬奉。當然,這不是一種買賣的概念,屬靈的供應不能以交易的觀念來衡量。而是聖徒在屬靈上真正有所得,就珍賞這位服事的長老,心甘樂意奉獻,使他在所需用上無缺,能心無旁鶩的發展恩賜,使聖徒得著更多屬靈益處(17節)。

我們都知道,教會的長老是神代表的權柄。那麼,如果長老犯錯,聖徒的態度如何?是否是聖徒只管順服,長老自己去向神負責?不是這樣的!因為人總是會有軟弱的時候,神託付給人的權柄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徒4:19)。為了維護教會的聖潔,當代表權柄有違反神的話或原則,就不能盲從。這裡舉出當長老犯罪的時候,也同樣需要對付。因為長老是神代表的權柄,為了慎重起見,控告長老必須是書面的以示負責;並且有兩三個以上聖徒的具名,以免是出於個人偏見或情緒。而接受控告文書的是使徒,設立權柄的人才有收回權柄的資格。對於這位長老被指控的罪行屬實,則應該是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通常作榜樣的長老犯罪,影響的是全體聖徒,所以對付的時候,也就必須是在眾人的面前解決(19~20節)。處理教會的事務,都要能在眾人面前公開透明,要能通得過眾人良心的驗證。就不容易帶有個人的情緒,有了成見或偏心(21節)。

第22節的按手,按前後文看,應該是指使徒為設立長老時的按手。按手一方面是恩賜的分給,一方面是權柄的授予。因此對於被按手的對象,就需要特別慎重。因為按手在屬靈界有「聯合」的實際(如同舊約獻祭時的按手),就有可能有分於對方的罪。例如一個人的罪,給邪靈有了地位,可經由按手的過程,邪靈能在另一個未曾犯過那罪的人身上,同樣取得合法的地位進而攻擊那人。所以進行按手之前,不能過於急促。總要先作觀察,如果仍有疑問,就讓時間來顯明(24、25節)。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太10:26)。

第22節隱指提摩太在按手的事上有些急促,以致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可能是造成他的胃犯病不舒服的原因。保羅勸他稍用點酒代替喝水,酒能暖胃驅寒有活血的功效,緩解胃的疼痛(23節)。

我們或許會存疑,保羅的親密同工生病,保羅要提摩太用天然的辦法而沒有為他禱告醫治?有些的解經說法是保羅職事的晚期,福音真理已經傳得全備,保羅已經無需用神跡奇事來證實福音。這樣的結論,就下得太快了。我個人解讀,禱告醫治是一個恩賜。是為不信的人作見證;或為初信不懂取用恩典的幼嫩信徒作的。至於提摩太,真理和生命有一定的度量,不應靠恩賜的幫助,而應靠自己裡面生命的運行來醫治(羅8:11)。聖徒的生病,常是出於神的管教,為叫我們得益處。所以我們對生病的態度,不是急於馬上得醫治,而是尋找疾病的原因。如果還沒有得到醫治,就可能是生命中還有些問題還沒完全對付乾淨,需進一步禱告尋求。這時期身體不適造成服事的影響,可用自然醫學的方法來緩解不舒適的感覺。

單純敬虔的生活(6:1~10)

這一段經文,1~2節講到作奴僕的,是為著神的名和神話的見證,過一個奴僕服事的生活。這裡特別提到若主人是信主的這種情形,不應因為這層關係,而失去了該盡的本分。是的,在教會中的聖徒,時常因為有聖徒彼此相愛的教訓,常會在職場就把這種關係帶進去,有過分的期待能得好處。例如作部屬的,可能就會期待作長官的弟兄對他另眼相看,以及要求的標準降低;對從商的弟兄,就希望能給他比外人更多的折扣;對於服務業的聖徒,就希望他能給更好的服務品質,和更低廉的價格…。這樣,在外人眼中看是不公義的,失去了見證。這時反而應該是因為弟兄的緣故,盡自己本分服事聖徒,如同作在主身上一樣,使弟兄得屬靈的益處。當然,如果弟兄有那度量,是心甘樂意的,又另當別論。總是要沒有勉強,以免破壞聖徒間的聖潔的情意。

3~5節講到有些人傳異樣的話語,離棄了神使人敬虔的純正教導。結果產生了種種的不正確情況,包含高傲、爭辯、嫉妒、紛爭、毀謗、猜疑…等情況。簡而言之,就是將人帶到善惡知識樹裡面,產生魂的自高及其他爭競忌妒等後遺症。神的話語傳給我們,總是希望將我們簡單的接受,信而順從活出一個敬虔的生活。神的話語不是用來研究的,神沒有啟示出來的話,就是我們還不需要知道的。有些人喜歡彰顯自己的智慧,對於聖經的話神沒有啟示更多的,就用自己的頭腦去研究、去想像,過度引申就走向神學的領域一途。所有出於人的思想的東西,都沒法有一致性的。所以歷世歷代以來,神學的辯論就從來沒有停止過。辯論的目的,不過是彰顯自己對聖經的認識,好得人的尊敬,帶進名和利的好處。在魂的領域裡研讀聖經,是遠離了敬虔的生活。因為敬虔的生活,只和神的生命發生關聯(3:16)。

神要愛祂的兒女,過一個有衣有食就知足的單純敬虔的生活。這種生活只是為著神,沒有其他利益的摻雜。如果人在教會中找到了屬世前途,那就是墮落的開始。錢財原本應該是中性的,能夠用來幫助人也建立自己美好的根基(18、19節)。但錢財更能激起人的貪念,為的是得到肉體更多的滿足。所以聖經才說錢財是不義的(路16:11)。在想要更多的得著錢財的同時,就會有很多的試誘,叫人偏離正道,走向敗壞和滅亡中。

要避免貪戀錢財,一方面要靠著十字架,使治死自己肉體的慾望;一方面要親近神,加強自己的信心,不依靠無定的錢財(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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