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的靈意(一)(1~8章)

前言

新舊約聖經的分水嶺,在於耶穌基督的誕生。這個彌賽亞的出現,將神和人的關係,帶入一個新的紀元。舊約是律法時代,神要求人遵守神的律法自潔;新約是恩典時代,神幫助人達到神所要求的一切。而神要幫助人,是用進到人的裡面作生命的辦法,就需要先解決人罪的問題,神才能就近人。而神要作人的生命,當然是先要預備一個適合人的生命存在。這生命就必須真實的曾經生活在地上,經過人的生活,遭遇各種不同的環境,經歷人所面臨各種不同的試探,都要完全能順服神的旨意。這樣的生命,才能幫助人、替人活出達到神的要求。而這個生命,就是神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成為人子,在地上活了三十三年半,最後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己,洗淨了我們的罪。復活後成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

這個生命的主人,人子耶穌基督,就是新約的主題。也因這位耶穌基督,對我們何等的重要,因此新約聖經一開始,就用了四卷福音書,來描述這位救主。如果沒有這四本福音書,對這位救主我們就無從認識,也就沒有信的根基,也不知道如何倚靠祂而活—我們必須承認福音書中的這位神子,已經住在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生命,我們在生活中時時順服祂而活。這就是新約基督徒的生活。

為什麼要用四卷福音書來記錄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因為在地上沒有一個人,曾經活出過像主耶穌那樣神聖超凡又卑微的生命—有神超越的生命在裡面;又能活出一個最平衡的人性;有君王的管理權柄;又甘願作卑微的奴僕服事人。所以神揀選了這些作者們,就著他們生命的特質和生活的經歷,描述他們所能認識的這位救主耶穌基督。當然其中也需要有神給他們預備的恩賜和訓練,才能在聖靈管制之下完成他們的福音書。四位福音書的作者,馬太、馬可、路加、約翰所記錄的主耶穌,就剛好強調了主耶穌作君王、奴僕、人、神的特質,加起來就描述了完整的主耶穌。

馬太福音的作者馬太在亡國之下,替統治者收稅的稅吏,對於當時猶太人缺乏國權應該感觸更深,納稅工作又是要求準確嚴謹。他應該在當時是個知識分子,對舊約相當熟悉,在他的福音書當中,寫的文字非常嚴謹,引用舊約的話有六十五次之多。當他認定耶穌是彌賽亞之時,他對彌賽亞的作王應該是最有期待,他撰寫的角度集中在天國、神的國。從一章的家譜,就先證明耶穌是大衛王的後裔,是合格的君王救主。末了對主的再來和將來的審判,也特別有感覺。

馬可福音作者馬可,是巴拿巴的表弟,不列在十二使徒之內。他早年在屬靈上甚為軟弱,一般相信馬可就是他筆下那赤身逃走的少年人(可14:51);也在傳福音的路上怕辛苦而中途落跑(徒15:38)。但在後來又被恢復,跟過保羅(西4:10),也追隨彼得(彼前5:13)。很多早期的教父都認為馬可福音是馬可根據彼得的口述而完成。如果大部分是根據彼得的口述,就可理解馬可福音是最短的福音書的原由。因為彼得是一個口直心快的人,急於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不耐聽別人的長篇大論。所以他看的比聽的多,他描寫的耶穌都是他看到的。所以馬可福音中沒有甚麼大篇道理,他對耶穌最有印象的是看到主耶穌殷勤服事作奴僕救主的那一面。

路加福音作者路加是醫生,他工作的對象是人,對人性特別有感覺。他沒跟過主耶穌,他是聖經作者唯一的外邦人。可能就是基於他是醫生這個因素,導致他滿抱悲天憫人的情懷。他的文字是從人的觀點,類似撰寫傳記文學一般。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他們的資料(路1:1),詳細考察後,按著次序寫出來的(路1:3)。所以是從人文的角度,描寫主耶穌這樣一位在地上生活過有完美人性的救主。

使徒約翰是和主耶穌非常親近的一個門徒(約13:23、25),按照一般的常理,神應該最能使用他作傳福音、建立教會的工作。但是主耶穌沒有差派他,只讓他去照顧主耶穌肉身的母親(約19:26~27)。當別人在外面領受聖靈澆灌大傳福音的時候,他只能孤單的呆在家裡不能做甚麼,只能在裡面親近主。但是,後來證明這才是最有價值的。從他寫的福音書看到,他對主耶穌內在的認識最深。約翰福音能記載主耶穌在地上如何過一個連於天上父神的生活,那是極大的奧秘,也是每位聖徒該追求的榜樣。其他門徒都聽過主耶穌的那些話,可是沒有太深的感動。但約翰經歷過同樣的屬靈生活後,他知道這內裡生命的寶貴。當教會墮落的時候,他作補破網的工作。他寫了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以及啟示錄。呼籲一切都要回歸生命,外面的事工,如果不是出於神的生命,都無任何價值。

我們對聖經的文字,往往有一個認定,聖經是出於聖靈推動寫成的,有其神聖性,一個字都不會錯。但是,當我們讀到四福音書的時候,如果我們夠仔細,就會發現有些記載不是能完全吻合。同樣的一句話,確定都是主說的,但記載的怎麼不太一樣。例如:主禱文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就有些出入。馬太是寫「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1~12),但路加是「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路11:3~4);對於律法的態度,馬太寫的是「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路加是「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16:17)。還有很多很多…。這並不奇怪,兩個人聽到同一件事,回過頭去各自轉述,雖然意思一樣,可能字句就會有些許差別,這是我們可以理解的。

但也有些地方,敘述的好像就連意思也都不一致。例如: 馬太8:5~9和路加7:2~10,百夫長是親自求耶穌或託人求,兩邊記載不一;馬太9:18、馬可5:23、路加8:42,管會堂睚魯求耶穌的時候,他的女兒已經死了或快要死了,記載的不一致;馬太14:5和馬可6:20,西律到底心裡是想殺約翰和或不想殺,這裡記載剛好相反;馬太20:29~30和路加18:35,主耶穌是進或出耶利哥城,遇到一個或兩個瞎子求醫治,記載不一致;馬太27:3~10和使徒行傳1:18~19,猶大是怎麼死的、血田是誰買的、猶大有沒有認罪,這兩處記載出入很大。還有其他的…。這些的不一致,是描述事情的場景全然不同。他們所描述的,有些是親自看到的,也有查考而來,也有聽人轉述的,自然有可能會不同。

主耶穌自己也熟讀舊約聖經,但是祂引用舊約,也不是完全拘泥於字句,看為神聖一個字都不能改變。我們看主耶穌出來傳福音的時候宣告:「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4:18),明顯出自於以賽亞書:「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賽61:1),也是有些不同。在於靈不在於儀文(羅2:29)。

筆者認為,神在福音書裡面,容許故意露出這些破綻,就是要我們知道:聖經固然於我們有益處,但仍有人的參與,不能完全等同於神親自說話。我們不能過度依賴聖經而捨本逐末,忘了聖經的話是引我們來到神面前,從古至今皆然。難怪主耶穌嘆息:「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要得生命只有來到神面前。

我們讀聖經的人雖然知道這個道理,但人類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後,尋求知識的天性難改。尤其是神賜給人的這本聖經,更是會吸引人渴望挖掘這書裡面的奧秘,解開這聖經的知識,離開了神給人聖經起初的目的。民國初年中國著名的屬靈人倪柝聲弟兄,對於聖徒過度看重「解經」就很有感觸。他說到:「今天解經成了許多屬靈信徒的陷坑。真是沒有一件事比解經害信徒更厲害…我們必須先認識祂,而後才能懂得祂的書。如果我們是以聖經為先的話,我們就已經失敗了。」;「我曾經有一段時間很注重解經,和熟記主的話。但是今天,我不過以這些為一種工具,來達到神的目的。實在說來,今天我對同工們甚感失望。許多我所已經擺脫掉的,有的人竟然還去把它撿回來;許多我所已經不追求的,有的人還在那裡緊握不放的追求」。

筆者寫新約聖經默想,並不想以解釋聖經文字為目標,而是重點式的去認識聖經背後聖靈要傳輸的負擔。只有聖靈開啟我們,我們才能進入這屬靈世界的實際。書寫的方式,是按照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福音的順序,逐步的分享。而當寫馬太時,若其他三卷書信也有相同之記事時,就會同樣拿過來參考比對。而讀到下一卷福音書,前面已經比對過的,就跳過去不再贅述了。並以此類推。

施洗約翰(太3:2~3)

施洗約翰的職事是引進基督。「天國近了」這句話,天國也叫神的國,是屬天的國度,是神在人心中掌權,人服在神的權柄之下的一個國度。有多少人順服神,神的國度範圍就延伸到哪裡。就如同主耶穌說的:「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中間」(路17:21),—不是具體存在於人的社會當中實體的國度,而是有一班人雖活在地上,卻是按照天上的律法而活的子民。

「你們應當悔改」這句話,說明了天國的實際和以色列人的舊生活,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悔改不是說後悔以前作了很多錯事,犯了很多的罪,要改變自己不再犯罪。而是一種認知的轉變和生活態度的轉變。從一個追求屬地產業和享受的目標,轉到追求屬天的基業;從一個完全靠自己的浪子,回到依靠神順服神的管理之下;從心思置於肉體,轉到心思置於靈的生活。

人自從離開了伊甸園之後,就像浪子離家(路15:12~13)。雖然自己能經營自己的生活,但離開了神的面光,一切得靠自己的情況,情形每況愈下。最後落在罪的綑綁、屬靈上瞎眼、心靈被壓制的情況之下,生活失去了永恆的盼望。約翰傳的這福音,簡單的說,就是呼召人重回伊甸園,過一個有神同在和保守的生活。

但是人類離開神的面光已經那麼久,建立了「世界」這種生活模式,人已經離開神太遙遠了。如同人離鄉背井了幾代以後,祖籍在哪裡已經不重要也沒感覺了。約翰作預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的工作,是要調整人的心思,能把一切從世界來的觀念都暫時放下,讓人能夠對準神,回到人的起初。如同調整對準頻率,始能接收到天上傳來的訊息。如果頻率不對,即使天上傳輸得再強,地上還是毫無所得。我們傳福音的工作也是像約翰這樣,要將人裡面彎曲的心思修直,低窪的地方填平。讓人回到深處,羨慕一種伊甸的安息,而願向神呼求。

我們已經得救的人,也是一樣。我們朝向神的心隨時都需要被修直、填平,好能夠不受打岔的一直聯於神,得著恩典和生命。如果我們不常聽到神的說話,表示我們心中已經彎曲了,內心的頻率已經失焦了。通常是因為我們的心通往屬地事物太久了,約翰在那裡呼喚我們要悔改—心的轉向。願我們時常注意修直自己裡面的情形,通往神那裡的道路時時維持是一條康莊大道。「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魔鬼的試探(太4: 1~11)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8)

「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1:13~14)

馬太第四章講到主耶穌出來盡職事,首先就遇到魔鬼的試探。可以說是魔鬼迫不急待的來試探他,想讓祂失敗,破壞神對人的計畫。我們可能會想到,主耶穌不是神嗎?聖經上不是說神不會被試探嗎(雅1:13)?怎麼主耶穌還會受試探?在這裡我們要知道,主耶穌一方面是神,但祂現在是穿上肉身,是以人的地位在地上生活。人只要有肉身存在,魔鬼就能用私慾來試探人,連神子耶穌也不例外。而在神的計畫中,神就是要祂和我們一樣,忍受諸般的試探而受苦,來成就這樣一個順服的生命,好賜給我們,替我們活、成為我們的拯救(來2:18)。

我們在擘餅聚會中,常感謝讚美耶穌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這是不錯,但這只是救恩的初步。更寶貴的是,祂在地上活了三十三年半,沒有違背父神的旨意,這才是更重要的部分,是完整救恩中最困難的一部分。試想我們有誰,只要一天就好,不犯罪(包含心所想),完全順服神的旨意而活?沒聽過誰能!但主耶穌就是在地上天天過這樣順服神的生活。流血救贖,使我們罪得赦免,才能就近神。但如果只有十字架這一段,我們的罪得解決沒有問題,但不能保證我們不再犯罪。還要有主耶穌地上三十三年半,完全勝過各種罪的試探的生命,住在我們裡面,才能使我們永遠脫離罪。所以主耶穌吩咐門徒擘餅時要記念「主」,而不是單單記念「主的死」,意思是記念祂在地上的行逕、祂的順服、和最終為我們的捨己。

在馬太福音中的試探,是試誘主耶穌離開神,單獨為著自己來做些甚麼。石頭變成食物是表示為著基本生存上的需要,自己多為自己打算一些;從殿頂往下跳的試探,是激發人在眾人前顯揚自己,得到名聲的慾望;萬國的榮華,則表示人所能想到的,都可以全部滿足祂。這試探包含了名、利及一切欲望的滿足。這些所有的代價,只是要買主耶穌的一個低頭下拜(太4:9),但主耶穌都拒絕了。這是人類歷史上,撒旦所花最高的代價,來作一個極有誘惑力的交易,但是撒旦失敗了。而我們呢?會不會為一點小的利得或避免損失(包含財物、顏面…)就說謊、作假…,魔鬼花多少的代價,就能達成和我們的交易呢?我們在魔鬼眼中值多少呢?

讀到這裡,我們會不會又想到:人有這個肉身,真是一件麻煩的事。時常生病、軟弱、又容易被試誘。如果我能像天使一樣無病無痛多好。但是我們不該羨慕天使。肉身固然讓我們受苦,但這苦難也是為了成全我們,讓我們得恩典(林後12:9)、讓我們學順從(來5:8)。如果我們沒有肉身作神管教和成全的憑藉,恐怕我們的命運也和天使一樣,犯罪就出局了,只能等著大日的審判。「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2:16)。所以某些方面來看,我們感謝神,創造我成為「人」,給我這個身體,雖然會軟弱、受試探,但更能享受基督能力的覆庇(林後12:9)。到那日主來了,我們再脫下這個帳棚,穿上復活的身體(林後5:4)。

天國的律法(太5:11~7:27)

天國八福(太5:3~10):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來了以後,律法時代就結束,開啟了新約恩典的時代。但這裡主耶穌說到: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8)。這是甚麼意思?舊約以色列民守律法都失敗了,這裡並不是說主耶穌來是要幫助人如何重新守律法。而是主耶穌來是要幫助我們,成全律法上的一切要求—不是規條上的要求,如守安息日等等;是道德上的要求,律法的最高核心–愛神和愛人。

主耶穌出來盡職事以後,馬太首先就詳細記述了主耶穌關於天國的道德標準,在山上說的一大段話。記載在馬太福音第5章到第7章。但這些話甚難,比舊約的標準高得多。舊約只要求人外面的行為,這裡還要求人裡面的心。如果猶太人連舊約都守不了,如何能遵守這些更高的道德標準呢?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也知道我們不能,就讓神子耶穌來到地上,完全行出這些高的道德標準。祂死而復活的生命住在我們裡面,讓我們能—這是神的辦法。所以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10:4)—沒有基督就無法全守律法;有基督就能靠祂而活出律法的義。

馬太福音第5章3~10節一般稱為天國八福。而事實上我們仔細思想,就知道最蒙福的人乃是與神親近的人。而這八福所描寫的都是一個渴慕活在神面前,裡面適合神安家的人,祂們裡面應有的光景。包含:靈裡面極渴慕神、對於世界的墮落有感覺、裡面柔和謙卑、活在神審判的光中、對人滿有恩慈、不受世界玷污、除滅魔鬼的作為、完全順服神旨意。心存這樣的心志,就是神生命種子能生長的好土,神的生命能在他裡面長大。主耶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祂是這些話成了肉身,活出這樣實際的一個人。

登山寶訓其他的教訓(太5:11~7:27),都是要基於這樣裡面與神聯合的人,才可能辦得到。而新約所包含的教訓,還有很多很多,包含使徒的教訓,都不是要人來「遵守」,而是要人「活出」。新約沒有刻在外面的律法,只有寫在心裡的神生命的律(林後3:3)。人要活出這樣的生命,就要捨棄舊我和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乃是要順服並活出在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

心裡的意念(太5:1~20):

在新約中天國的律法是比舊約高的,不但是外面的行為,裡面的心也要對付。神要我們的心成為好土,上面沒有任何荊棘蒺藜的生長,也沒有違章建築的蓋造。心裡面有任何的不法(不遵行神的話),就能夠成為魔鬼取得立足點的地位(弗4:27)。魔鬼有了地位,就能在我們裡面開始攻城掠地,擴張牠的地土。最後將人完全的擄掠,或完全壓制這個人,使這人無法得著自由。

馬太第5章22~26節講到怒氣和進一步的用言語攻擊人,都是源自於魔鬼。是魔鬼在人裡面取得了地位,才會有那樣的「擇惡固執」。這種心裡充滿口裡發出來怒氣,不能赦免別人的情形,使神也無法赦免我們(太6:15)。有醫病恩賜豐富經驗的人都知道,當人到他面前求代禱和醫治,他第一個要問的,就是問這病人:是否還有甚麼人,是你無法原諒的?如果有,除非這問題解決了,才有可能得到醫治。因為我們不饒恕人,再多的認罪,神也無立場饒恕我們。不饒恕人的罪成了我們和神的隔絕,也就成了醫治的阻礙。

馬太5:28講到心裡的意念,看婦女帶著貪戀的念頭,心裡就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這個規定也比舊約標準高得多。或許會有人質疑,只是心裡的意念並沒有行出來,就不傷害到任何人,為什麼神也要定罪,是不是太吹毛求疵了?當然,神作事不會沒有理由的。在這裡同樣的是有深刻的屬靈原則在裡面,神是要保護我們。人犯罪的開始,是人的意志贊同魔鬼的提議。貪戀的念頭其實就是魔鬼的釣餌(林前15:56)。當人的意志一旦順從魔鬼(即馬太5:28的動念),魔鬼在人身上就已經取得合法進駐地位了,就能時常能在人裡面運行,驅使人一步一步背離神了。人的意志,好像是一艘船的舵。只要舵的方向轉了,早晚就會到達它預定的方向。人只要意志上接受了犯罪的意念,或早或晚,只要有了機會,評估又無風險,就很自然地去犯罪了。屬靈的爭戰,「意志」是非常重要的,意志放棄抵抗,地位就失去。  

人所犯的,在主來之前沒有解決的罪,將來在神那裡都要受審判。馬太5:22、25、29、30都說到審判。信主的人可不可能下火湖?有些人堅信不會。但這裡講到審判是有些不同的。有下在監裡(太5:25)和地獄的火(太5:22、29)。人和人間彼此有嫌隙,是不適合延續在天國的。彼此得罪的事沒有解決、品德搆不上標準的,只能先在黑暗裡哀哭切齒(太8:12、22:13、25:30,路13:28)。如果是有順服魔鬼的因素,人成為習慣作惡的,就要丟在火湖裡面哀哭切齒(太13:42、50)。火湖是神預備給仇敵魔鬼的,但人和魔鬼行同樣的事,神是公平的,也只能按照同樣的審判標準(來10:26、27),不論他得救與否。

像天父完全(太5:38~48):

馬太5章38~48節這一段經文,是我們舊人最難實行的一段經文。而「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句話常被不信主的人拿來戲謔基督徒,也是很多神的兒女不知該如何是好的經節。要解釋這些經節的時候,我們要清楚新約的話的原則,如果是屬於道德上的要求,那是不能打折扣的;若是行為的列舉,則要知道裡面的靈意。如上面這句話,「不要與惡人作對」這是道德上的要求,不靠自己的肉體解決問題;「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是舉例,不是規條,不是任何時候或任何情況都該履行的誡命。否則就可能和「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太10:16)相牴觸了。

我們可以看主耶穌釘十字架前的例子,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時,主耶穌有轉過身讓他打另一邊嗎?沒有!反而是問:「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約18:23)。主耶穌這裡並不是出爾反爾,否定他自己的教訓。馬太第5章39~41節正確的解釋,應該看5章38~48整段經文的靈意。它的重點在「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5、48),怎樣完全?就是像神子耶穌基督一樣:出於仇敵的攻擊,祂不接受;為了遵行神的旨意,可以上十字架,不但是被人羞辱(太27:39~44),外衣裡衣被人奪去,連生命都可以捨了。在祂釘死之前,說了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這正是神慈愛的心腸,現在是恩典、憐憫的時代,不是公義、審判的時代。從神憐憫的心腸,看到世人所作的惡事,都是因為他們的心被仇敵擄掠,作了罪的奴僕。外面看是可惡,從靈界的眼光看是可憐。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神要我們看事情,不要只從「我」為出發點,而是像神一樣,從天上、從靈界的眼光來看事情。這樣我們才能活出神的愛,神完全的愛。對於罪人的攻擊,時常是帶著憐憫,等候合適的機會讓他們明白,領他們脫離罪和死。能夠如此的人,必須是背十字架的人,是捨己的人(太16:24)。如果神當時的旨意是要我們連左臉也由人打、連外衣也由人拿去、同人走二里…好讓這人或其他在場的人得救,我們能不能放得下自己,為救一人而犧牲自己的面子、財物、時間…?

這樣的生活是不是很苦?外表看是如此,但從我們的經歷裡面知道,如果讓人也打右臉、搶走外衣、被逼走一里路而不能生氣,若是出於人自己的忍耐、偽裝基督徒的修養,那真的是很苦的;但若是我是因為肯順服神的話,而轉左臉讓人打、給他裡衣、陪走兩里路,當我們意志決定順服的時候,裡面馬上就能經歷從父神來的安慰、天上的喜樂,從魂的壓抑得著釋放。「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的忍耐寬容;」(西1:11)

神給我們的辦法,永遠都是最好的。神說不要與惡人作對,如果我們嚥不下這口氣,想辦法要討回公道。接下來的日子,大概就落在冤冤相報,計畫報復和預防被報復肉體掌權的年歲裡面了。主不希望我們這樣浪費生命。是否要伸冤,那是主的事(羅12:19),我們負責順服。我們是因為肯順服而吃虧,主就會用祂自己更深的同在來作我們的滿足和喜樂。何等超越的人生!

我們的心在哪裡(太6:1~6):

馬太第6章1節和6節這兩處的經文,是描寫善行行在人的面前,以及禱告故意顯在人的面前。兩者共同的目的,都是存心希望能得到別人的讚賞。但行這事的人,可能還妄想再能得到天上的賞賜。如同在宗教寺廟,捐獻財物多的人,除了名字被大大的寫到牆壁上。除了得到「善心人士」的尊榮以外,還認為自己在作功德,期望將來還能得到他們的神的賞賜。但在這裡,公義的神告訴我們,如果我們的善行或敬虔,是故意行在人的前面,得著了人的稱讚。那就是銀貨兩訖,既然已經買得了世上的名譽,就不要再想從天上得到什麼。沒有一罪二罰,也沒有一善二賞。合情合理,我們的良心,不也是能為此作見證嗎!很簡單的道理,但偏偏在異教當中,就是還能迷惑很多人。這就是所謂:「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

馬太第6章這兩處的經文,不單是鼓勵聖徒善行要隱藏的問題,沒有兩者可兼得的可能。事奉神或事奉瑪門,二者只能取其一。再延伸到地上的財寶和天上的財寶,也只能擇其一。因為人的財寶在哪裡,他的心也在那裡(太6:21)。積儹天上的財寶是甚麼?是單指奉獻財物的事嗎?當然不是!否則貧窮的人,不但無法積儹財寶在地上,也不可能積儹財寶在天上了。這裡為什麼要提到積儹財寶? 積儹財寶的目的乃是為著依靠。如同路加福音第12章16~19節,財主積存有許多財物,可作多年的費用,就認為自己可以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了!那麼,我們在天上的財寶,能作為依靠的是甚麼?沒有別的,只有基督!將來的國,是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11:15)。那在我們裡面神兒子的生命,才是我們永遠的依靠。所有的東西都要過去,只有神自己是我們永遠的至寶。

山上寶訓是主耶穌在教導天國的原則,要我們的心是向著天上的,活在天國的實際當中。我們一切所是,都是活在神面前。我們不求從世界來的賄賂,只要專一得神的喜悅(加1:10),積儹天上的財寶。人稱讚我們或貶損我們,都算不得甚麼。地上的事都要過去,地上之物都要朽壞,我們追求的,乃是天上永遠長存的。「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前1:24~25)

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 :

馬太福音第6章33節,是要轉我們的眼目,從地上的追逐和煩憂,都轉到經營天上的事。第33節特別講到我們追求的順序,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其他地上的,神都加給我們。甚麼叫作「加」給我們?就好像製作了一個生日蛋糕,然後將祝福的話,用奶油或別的材料,加在上面。如果沒有蛋糕,這些話就無從加上去。意思就是,如果我們的眼目沒有放在祂的國和祂的義上面,神就無從聽我們的禱告,祝福我們地上的其他事物。如同林前第6章13節,我們的身子是奉獻為著神所使用,神就負責保守我們這個身子。聖經上給我們很多應許,但是都是有先決條件的,可能寫在別處經節中。如果只抓住神給我們應許的話禱告求,而沒有滿足得應許的先決條件,那是捨本逐末,是我們禱告不能得著答應的原因。

祂的國和祂的義又是甚麼?在福音書中,使用了天國和神的國兩個詞,其中有差別嗎?事實上是沒差別的。在福音書中同樣一句話,有稱為「天國」近了(太3:2),也有稱為「神的國」近了(可1:15);有「靈裡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也有「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6:20)」…。天國和神的國兩個詞是交互運用,所以本質是一樣的。
 
天國的「天」這個字,希臘原文的意義,可翻作宇宙、大氣天、星宿天、或天外天(神在的地方)。而「國」這個字,希臘原文的意義是王權或管轄的領域。這兩個字加起來就是,神能在宇宙中掌權的範圍。現今神掌權的地方是在天上,還沒有及於全地。所以主耶穌的禱告,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如果神的旨意能行在地上,那就是神的國已經降臨。神的旨意沒法通行,主要是人在地上不肯順服。人在撒旦魔鬼的權下,屬黑暗的國度,也沒順服的能力。神的福音是作一個國度的遷移:「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西1:13)。所以當「天國」這個字,用在對比魔鬼黑暗國度時,就用「神的國」這個字。
 
神的國具體的實現在地上,是靠著神的靈彰顯出來:「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8)。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現今仍在作驅除黑暗的工作,讓神的旨意能在我們身上通行無阻。在神掌權下的生活,就是活在神的國的實際裡面。「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心裡:或作中間)」(路17:20~21),這國不是外面看得到的,乃是在信徒裡面見證出來的。藉著福音廣傳和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神的國的領域就能不斷的擴展。這就是主耶穌教我們的禱告:「願祢的國降臨」。
 

當我們追求靠著聖靈對付我們身上殘留的黑暗權勢(求祂的國),追求完全順服神的旨意(求祂的義。神的旨意才合乎神的義),好讓神能安家在我們身上。這就是求祂的國和祂的義。一個順服神,有聖靈住在他身上的人,是生活超越在世界之上。神眷顧他一切的需要,如詩歌所說:何來需要、何來缺乏?

主禱文(太6:9~13) :

馬太福音第6章9~13節這一段的經文,很多教會稱作「主禱文」,聚會時都必須先念誦這一段。但其實這不是主耶穌都的標準禱告台詞,是主耶穌教門徒禱告的原則。這一段的禱告,也是對他教導門徒如何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6:33),作了一個詮釋。

這個禱告最先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神造人以先,宇宙就發生了撒旦帶同三分之一的天使的背叛。神造人的目的,就是寶座之爭。現今的世界到處充斥假神,世人多認為耶和華神不過是眾神其中之一。要世人都認識祂才是真神,這是所有基督徒的責任。要藉著神的權柄,折服一切的假神,使祂的名被尊為聖。在以利亞面對假神先知的時候,以利亞見證了祂是真神(王上18:21~39);使徒保羅在以弗所用神的權柄趕鬼,也讓耶穌的名被尊大(徒19:13~17)。

接著是「願你的國降臨」:當神的聖靈賜下,信徒信而受浸(約3:5),神國的雛型就已經降臨在他們中間,開啟了神國和撒旦黑暗國度之間的爭戰。神掌權終極的目標是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啟11:15),然後基督再把國交與父神(林前15:24),恢復神的國權。神這個願望的實現,是要靠著聖徒不斷的傳福音和禱告對抗魔鬼,將人從黑暗的權下遷到愛子的國裡,讓神國的領域是不斷在擴大。

然後「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國權的伸張,必須是祂的旨意能通行無阻。當主耶穌復活升天後,撒旦按靈意就已經被摔到地上(路10:18),現今神的旨意能在天上通行,只剩下地上,神的旨意還未通行無阻。我們這一班得救的聖徒,能靠著耶穌基督那順從以至於死的生命,遵行神的旨意。在神的眼中,只有基督是義的,我們離棄罪作順命(順服神旨意)的奴僕,結果就是成義(羅6:16)。

以上部分主禱文的經文,就是追求神的國神的義的補充說明。另外,「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按照第63節,我們求了神的國神的義,不是我們需用的神都要加給我們嗎?為何這裡還需要禱告求我們需用的?這裡就有一個屬靈的法則,神旨意要給我們的,我們禱告才能得到;神不給的,禱告也求不到。我們若是站在神的這邊為神的國禱告,神當然會給我們,撒旦也會興起環境來阻攔神的旨意。就像主耶穌出來盡職事時,維生的問題總是第一個被試探、被攻擊的。因此我們需要禱告與神聯合,去除一切攔阻神旨意的事物。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前面講過,我們禱告認罪,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是禱告能得神應允的基本條件。但我們認罪時卻仍在犯「不赦免人」的罪,我們的認罪也就不被神接受。「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惡者」:我們雖然能支取神的權柄勝過仇敵,但我們仍然在肉身當中。只要我們肉身存在的一天,魔鬼就能試探、攪擾我們。永遠不要高估我們勝過試探的能力,我們再屬靈都還是需要神保守的能力。因此這裡有這樣的禱告。

其他天國子民生活的一些原則(馬太第7章):

馬太福音第7章講到信徒平常生活的一些原則。包含論斷人、祈求、判斷假先知、遵行神旨等事情。

論斷人,或作審判人。(太7:1~5、7:12)

聖經多處講到不要審判人,審判是專屬於神的事。不是論斷的內容對或不對的問題,而是地位的問題—「你是誰,竟敢論斷…」(羅14:4、雅4:12)。我們不能鑒察人心肺腑,所以我們不能論斷;我們自己的行為也不完全,所以我們不能審判。我們心中的那把尺,沒有人敢說是完全精準的。拿這把有問題的尺去量別人,恐怕錯的正是自己。挑剔別人眼中的刺,對人吹毛求疵,卻看不到自己有著更明顯的錯—梁木。多寬容別人一些,是給自己將來在神的審判台前,多得一些憐憫(雅2:13)。

祈求、尋找、叩門。(太7:7~11)

這一段落要和路加福音第11章5~13節一起看。在這裡提到我們求餅、求魚,神不會給我們石頭或蛇。的確,很多時候,我們禱告後神量給我們的,真是不如我們所願,像是求到石頭或蛇了。但最終我們都能證實,那才是我們那時真正需要、於我們有益的。馬太說:父神更會將好東西給求他的人。路加補充到: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11:13)。我們希望得到解方,但我們真正需要的,是聖靈。祂是一切問題的答案。神樂意賜給我們所需用的,甚至我們還沒求時祂都知道(太6:8)。祂既知道,為何還要我們這樣努力的祈求、尋找、叩門?乃是神在我們身上的計畫,祂要使用我們這樣禱告就近祂的機會,讓我們更多停留在祂的光中,除去我們身上不合適的光景,好成全我們,最終能夠成為神的後嗣,承受神的產業。

防備假先知。(太7:15~20)

假先知的工作,不會一開始就讓人認出來,總是似是而非難以分辨。主耶穌告訴我們,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意思就是,憑他們作工產生的果效就能分辨了。如同麥子和稗子發苗的時候難以分辨,到收割的時候自然就明顯不同了(太13:30)。真正作主工的神僕,是自己能夠在生活中得勝,也能幫助聖徒得勝。教會中為何會有假先知? 簡而言之,假先知的工作是以「牟利」為目的,為利混亂神的道(林後2:17)。如果工人作工的結果,是建立了他可以從中牟利的教導和機制,就可能是假先知了。

遵行神旨意。(太7:21~27)

這裡有一班人,他們呼求主名、奉主的名傳道、奉主的名趕鬼、奉主的名行許多異能,或許人數也一直加多。在常人的眼中,這已經是一班很好的弟兄了。但是,主耶穌居然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如果天天活在主面前,主怎麼會不認識我們;如果這些工作是領受主的命令作的,主怎能不承認?一切問題的癥結,在於這些外面的作為,只是出於人自己的宗教熱心,要得到自己的益處。雖然這些事看起來都不違反神的旨意,但是神的工,用肉體的力量完成,都是草木、禾稭(林前3:12)。出於人手的,在神眼中都是惡的。這是很嚴肅的一段經文。唯有遵行神天父旨意的,才算得了數。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羅11:36 ),這才是作神工的原則。

神國的福音(馬太第8章)

馬太福音第8章講到主耶穌下山以後,就開始盡他的職事。但在這裡很特殊,主耶穌沒有講甚麼大道理,只有不斷的在作醫病趕鬼的工作,到第12章在合適的時間,才補充說明祂是靠著神的靈趕鬼,帶進神的國度(太12:28)。這裡我們也發現主耶穌的服事,不是預先整理出一篇篇的信息傳輸教導人明白。而是在法利賽人質疑主耶穌時,才在是當的時機用合適的話來作機會教育,讓聽的人印象深刻。

神國的福音是屬靈的爭戰。在神子未顯現的時候,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一5:19)。魔鬼將人當作牠們的家具,並像壯士一樣看守牠們的家財。人必須對付了壯士,才能將人從牠們底下搶救出來(太12:29)。神國的福音就是將人從黑暗的國度下搶救出來,歸到神愛子的國裡;是聖靈與黑暗權勢的爭戰。聖靈固然能夠輕易的勝過黑暗的權勢,但聖靈住在人的裡面,就受了很大的限制。當人完全順服神時,神的權柄就能釋放,神的國就能很快擴張;當人不能順服神時,神的靈就被拘禁在人的裡面,聖靈就無法自由工作。所以這屬靈的爭戰焦點,完全在人的身上。魔鬼只要讓人去屬肉體或愛世界,人就無法與神同工,撒旦就能高枕無憂。

在聖經裡的例證,就是主耶穌受過聖靈以後,才出來盡祂的職事(太3:16),並且宣告他的職事,是要將人從綑綁、壓制、瞎眼中釋放;主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神國的福音,也是先給他們權柄,和黑暗權勢爭戰,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太10:1);五旬節的時候聖靈大大澆灌,帶進了神國的實際。

在五旬節的聖靈澆灌,開啟了聖靈在人裡面的工作,新約時代正式開始。那是傳神國的福音的樣板-先有聖靈的工作在先,然後才是傳福音透過聖靈的作為為耶穌作見證,使人信服神國的君王耶穌基督。神國的福音不是靠著善美的道理來勸勉人,乃是聖靈大能的作為折服人。這就是保羅講的,要人得救是從聖靈入門(加3:3),以及約翰說的從聖靈生的是進入神的國的條件(約3:5)。

五旬節過後我們看到聖經對神國的情形有特別的描述。就是聖靈在教會中明顯的同在,以絕對的聖潔和公義掌權。當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說謊時,立刻遭致死亡的審判(徒5:1~10)。同時在對付黑暗的權勢時,滿了神蹟和奇事,讓週遭的人對他們有懼怕和尊重兩種複雜的情感(徒5:13)。

現代的基督徒對於教會的路線有著兩個極端,概略分為靈恩派和福音派。前者看重神蹟奇事,後者看重聖經真理的完全。彼此互相批評。但從聖經的榜樣看,者兩者都不可偏廢。如果沒有經過醫病趕鬼的程序,人即使信了福音的真理而得救,但仍然被鬼或病所綑綁壓制,怎能成為天國正常的子民? 若沒有真理的認識,就難以在信心上建立穩固的根基。我們只能說,

聖經上有的,我們就該有。我們如果沒有,也應該有謙卑的心去尋求。

權柄與信心(太8:13)

馬太福音第8章和路加福音第7章,說到一個百夫長,為他生重病的僕人求耶穌醫治。他並沒有請耶穌到他僕人那裏去,他只求耶穌說一句話就可以了。耶穌稀奇他的信心,就回答他:「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太8:13)。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

在這宇宙中,我們最難懂的是「神」。祂是「自有永有」者,祂是那偉大的「我是」,是一又是三的神。其他的,聖經沒有寫,縱使寫了也會看不懂,因為那都是超越了人世間的知識所能瞭解和述說的。第二件難懂的事,就是神的「權柄」。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用「話」創造了天地,至今還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也就是整個宇宙,靠著祂的命令,才能維持運轉及平衡。這就是祂統管萬有的權柄(詩103:19)。簡單說,祂發出了指令,就有人所未知的大能調度萬有,使事情就那麼成就。

祂醫治病人不需用聽診器,不先查病因,也不開藥或運功,只要動了意念吩咐一聲,病就得著醫治;只要吩咐一聲,風和海就平息;只要吩咐一聲,五餅二魚就能供應五千人還有餘…,這就是權柄—話走到哪裡,事情就成就到哪裡。萬有都為祂效力。那百夫長相信,只要主耶穌向著他的僕人發出首肯的一句話,他的僕人就必能得著醫治。怎麼醫治的,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問題在於主耶穌肯不肯,若肯,主耶穌的話出去,事情就必能成就。這百夫長是懂得甚麼是「權柄」的人,他能統管他的部下,他相信主耶穌是統管萬有的那一位。他雖然是外邦人,卻也完全相信主耶穌是真神,祂有絕對的權柄。主耶穌稱讚他這樣不帶疑惑完全的「信心」,在以色列人當中都是少有的。因為他並不用人的方式思考,不像那亞蘭人的元帥乃縵,對於神僕人以利沙的權柄半信半疑,基於於他的知識,他認為至少應該有些類似異教的作法儀式(王下5:11)。這百夫長不受限於人的知識,他對神有最高的敬畏和絕對的信心,他只想要得著神口裡所出的一句話。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來11:1)。信心作成軌道,才能將神的權柄從天上帶到地上。人的信心有多少的破口,神的恩典就有多少的漏洞。我們是有資格支取神的恩典和權能的一班人,我們的信心是否能像百夫長那樣,即使遇到了即使是親人生死攸關的大事,仍然相信只要祈求,得著神的一句應時的話,就能解決我們的難處?是否相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7:8),而作一個專一禱告祈求的人?有信心的人知道只有神願意何時成就的問題,沒有神不能或不願的問題。成就的耽延,必定是我們自己的問題,還有甚麼地方尚未煉淨,所以還沒法承受神的祝福。如果我們不認識權柄,或沒有足夠的信心,和不信主的人也就沒有甚麼差別了。那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趕鬼的事例(太8:23~34、可4:35~5:20、路8:22~39)

上面三處經節,都是記載同一件事,就是一個被鬼附很嚴重的人,被主耶穌釋放的過程。三卷福音書都有記載,顯示這件事在聖徒中間流傳得非常普遍,也有其重要性。在這事例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靈界的法則。整個故事又分為前後段,前段是耶穌渡加利利湖到格拉森湖上發生的事;後段是在格拉森趕鬼的事。

耶穌渡加利利湖—

在渡湖的時候,湖面起了大風浪,甚至船艙都進了水。耶穌仍安然入睡,門徒卻極其恐懼。耶穌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息了。主耶穌也責備門徒,為何那麼小信。是的,耶穌是神的兒子,能管理風和海,門徒不應該在主耶穌仍然同在的時候,還那麼害怕。況且要渡到湖對岸,是耶穌所說的話。祂既然說出,就一定能成就。門徒卻因為外面的環境險惡,就將主耶穌的話丟在腦後,這就是缺乏信心的表現—看環境艱難就不敢完全依靠主的話。

這風浪也是起得古怪,好像是突然興起,而且湖面通常不會有太大的風浪。連到後來的故事才知,原來那裏有個嚴重被鬼附的人。通常魔鬼知道牠們的地盤面臨威脅的時候,都會先興起環境攔阻。如同我們要傳福音給一些朋友,常常就會發生一些的事,攔阻我們或福音朋友,使福音的話,不能順利栽種到他們裡面。

在格拉森趕鬼—

如果我們碰到這樣不穿衣服、神智不清、住在墳地的一個人,我們會認為他是被鬼附或精神病患?通常我們可這麼分辨,當我們宣告主耶穌的名的時候他有明顯的反應,及被奉主的名發出的命令所拘束,通常就是鬼附;如果沒有特別反應,可能就只是生理上的受損所造成的精神病。

在這一段事例裡面,我們看到:1、魔鬼能清楚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2、魔鬼自己也知道牠們將來的命運,是被丟到無底坑,雖然牠們現今還能自由活動。3、主耶穌有權柄隨時將牠們丟到無底坑,假如牠們敢違抗主的吩咐。4、魔鬼喜歡棲息在人的身上,如同共居帳棚(林後5:2),甚至可達2000個污靈住在一個人的帳棚裡。5、當人的意志都被鬼附之後(先是附在心思或情感),鬼能直接霸佔人的口說話,成為雙重、三重、多重人格。6、被鬼附的人,常力大無窮。7、污鬼離開人身後,牠們希望回到水底安歇(太12:43)。動物身上只能暫歇,不是牠們喜歡久居之處。

主耶穌身上有絕對的權柄,能作趕鬼的工作,甚至只要一句話的吩咐就夠了。神的兒女也能趕鬼,是基於他們能與神聯合,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7)。不在乎我們裝備真理多或少、高或低,完全在乎有多少神的靈的同在(太12:28),真理和聖靈兩者並不能立即畫上等號。人或許看不出來,但魔鬼認得出在聖徒身上,有多少聖靈的同在,而決定離不離開那被鬼附的人。趕鬼耗時越久,表示這人裡面聖靈的缺乏。如果趕不出,表示這人裡面信心不足(可9:18),或身上很可能還有罪沒對付乾淨,聖靈根本無法與他同工。這是很實際的問題,一翻兩瞪眼。

一般情形,生命中有了破口漏洞,才會造成鬼附。不信主的人,通常都不合適替他們趕鬼,免得裡面的空房,引進更多的鬼(太12:45)。必須這人先信主或事後馬上信主,讓基督住進來。而潔淨以後,對於他生命的破口,也必須藉著主話的建立才能夠補起來,免得魔鬼尋隙又搬回來。但在這事例,當那些鬼離開那人,他神智恢復以後,想跟隨耶穌,但耶穌不許。主耶穌吩咐他,留在那地為主作見證。這和一般經驗上的認知不同,主怎麼會拒絕人跟隨?試問,這人得救了沒有?應該是得救了,並且得救的很徹底,了結了以往。他能見證神至高的權柄,更由污鬼的口中,知道主耶穌是管理萬有的主。耶穌沒有讓他跟隨,隨後又離開了這地。我們可以知道,主耶穌就是專程來這裡,捨了兩千頭豬,就是為了釋放這人,並且專門差派他在這地傳福音為神作見證。受鬼折磨的痛苦越深,越能認識救恩的寶貴,成為一個剛強且活的見證。主耶穌後來也沒再回到格拉森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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