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身體中的同與不同(弗4:1~10)
在以弗所書裡面講到教會的各方面,真正重要的點,就是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表明了教會與基督的關係,是在生命中的聯屬;肢體的行動,不是單獨的,是接受頭所指揮並與其他肢體配搭的。聖徒蒙召進入基督的身體,要成為基督豐滿的彰顯。就必須認識身體,在行事為人上,與所蒙的呼召相稱(1節)。
作為身體的肢體,最重要的就是和諧不能有分裂。甚麼東西都可以分裂,國可以分,家也可以分,唯獨身體不能分。身體一分裂人就死了;肢體脫離了身體,也是死的。所以需要竭力保守身體的一。而身體的合一,在於那靈的一,也就是與聖靈合一,照著那靈生活行動。身體中的血脈不通,或違反了身體的律,就會生病。同樣的,聖靈的主權無法及於每一個肢體,身體就無法配搭及彰顯基督。凡事卑微、溫柔、恆忍,是保守聖靈在我們身上有主權的秘訣;在愛裡彼此擔就,是聖徒能彼此和睦的條件(2~3節)。
在4~6節所列出來的七個一,都是藉著領受了聖靈和順從聖靈,才有這些的相同。有了這些的相同,才證明是在一個身體裡,才有身體的交通。不是出於聖靈的,而用人的手法企圖製造相同,強加在聖徒當中,都會破壞身體的一。
基督的身體必須有上面幾個相同。但肢體盡功用的時候,就有所不同。基督在創世之前,就已經驗中我們,預定了我們在身體裡的肢體功用,在適當的時機,就叫我們得救。我們原來是順從了魔鬼,成了魔鬼的俘虜。基督來了,因祂完全的順服神,祂升天的時候,得著一切的權柄,神也已將萬有都賜給祂(約13:3)。包含我們這些原本被魔鬼奴役的人,在基督裡也成了祂的擄物和產業。(弗4:8按原文的翻譯)。祂將恩典賜給我們這些信的人,成為我們的恩賜(8節)。
基督升天之前,曾降在地的低下之處,就是陰間。在升天的過程,靠著神運行的大能,勝過了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並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弗1:21~22)。天和地的通路已經打開,雅各的天梯已經實現在基督的身上(創28:12)。基督完全的得勝有餘,天和地能夠連接在一起,聖徒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基督透過教會在萬有中掌權(腓2:10),使祂充滿萬有,在萬有中都居首位(西1:18)。
基督身體的長大(4:11~16)
基督身體的肢體,必須驗證有七個相同,才能夠有真正身體的交通。而身體的建造和長大,則是在這相同的基礎下,長出不同的功用。主升上高天的時候,將不同的恩賜給了所特別揀選的人,包含使徒、先知、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11節),使用他們來成全聖徒,使聖徒能盡他們那一份服事的工作,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12節)。基督的身體強調有相同核心信仰七個一(4~6節),但不能相同到最後,全體聖徒只有一種學習、一種恩賜,只能盡一種功用。如聖經所說,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哪裡呢(林前12:19)? 身體的實際,必須有長出不同功用的肢體。
保羅這裡所說的身體,不是將得救的聖徒湊在一起,加總起來就能稱作是基督的身體。肢體必須要長大,長出不同的功用。並且是在真理的信仰上和對神的兒子的認識,準確沒有偏差(13節)。真正的認識神的兒子和正確的信仰,不是從客觀的知識來的,乃是開始在人的靈中能與神兒子面對面的交通,而對神有主觀的經歷。這樣的認識,是不能動搖的。聖經中講到的長成的人,並不是說這人已經完全了。都是指長到一個程度,能不需要旁人的幫助,而能自己親近神,從神自己那裏得到一切問題的答案。
14節這裡的小孩子,是指靈的直覺還不夠長大,不真認識神。對於屬靈的世界,很多都還是需要靠別人的幫助,或靠屬地的頭腦去思想和揣摩。而異端是假先知假藉神的啟示,用詭詐智慧的言語建構出一套理論,哄騙無知的聖徒,藉此謀取自己的利益。如果我們僅用頭腦去思想,對於沒經驗過的事物,缺少了判斷的基礎,就容易被牽引、欺騙而不自知。14節說不再作小孩子,就是鼓勵聖徒要時常操練,在神的同在中認識神的兒子和真理,靈的直覺漸長大,就自然能分辨異端。如果我們認識了甚麼是真實的,其他所有假的就無所遁形。如同故事說的:一個人在銀行裡,專門作分辨真偽鈔的工作,他的朋友問他是如何去分辨假鈔,是否要熟悉很多假鈔的製作技巧?他回答,不然!我只要很清楚的認識甚麼是真鈔,假鈔在我眼裡就自然無所遁形了!
聖徒肢體功用的長大,需要包含自己追求的一面,也需要聖徒在愛中的彼此扶持,交通、供應自己所經歷所認識的神(15節)。基督身體度量逐漸的長大,是靠著愛中的連結。這裡所說的愛的內涵,就必須回到林前那裡彰顯愛的生命(林前13:4~7)。在聖徒生命沒有長大的時候,在天然裡總是和周遭的聖徒格格不入。實行愛就能遮蓋這許多的問題(彼前4:8)。
舊人和新人(弗4:17~24)
以弗所書中說到的外邦人行事,會受邪靈在人裡面運行而左右 (弗2:2)。人的心思如果沒有抵抗,接受了這種大都是謊言的邪惡的運行,就會對一些罪的事情,漸漸妥協而失去感覺,同時也就與神漸行漸遠。習慣於活在罪中,缺少神的光照,裡面就變得剛硬。聖經上說的「舊人」,就是這樣的光景,他們已經在思想裡建立了一套自以為是的思維邏輯,不容易改變,也不知道如何改變。在神的眼中,他們的心智是昏昧的,對真理是無知的。只是順著肉體的慾望行事,越過越墮落(17~19節)。
而我們這班得救的人卻不再是那樣。我們相信接受了真理,並接受了基督作我們的救主,也在聖靈裡經歷了救恩的預嚐。就知道我們得著的神的生命,有這能力,能夠蒙拯救脫離過去這樣的情況。方法很簡單,就是直接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並且穿上新人。這不是像屬世的辦法,去學習如何慢慢改良我們這舊的人。而是一個搬遷,從舊人裡搬遷到新人。如同脫去舊的衣服換上新的衣服一樣容易。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作成了一切,祂曾為我們的緣故將自己分別為聖,活出過一個照著神的義和聖的生活。我們只要「在基督裡」,就能支取祂所成就的一切,並且我們的地位是已經在天上。只要我們天天信而順服,持守這天上的地位,就活在新人的實際裡,與舊人無分無關了(20~24節)。
這裡提到,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我們幼小的時候,裡面都有一個清潔的良心,喜歡神的律(羅7:22)。但在成長的過程,所有事情都藉由思想和判斷,在我們心裡逐漸累積生活經驗。但我們的心思是一個戰場,常常有很多的想法在頭腦裏面糾纏,不知該下怎樣的決定。而這些想法,也有很多是從邪靈那裏來的建議。牠們喜歡破壞神所創造的人,讓神造人的目的不能成就。這些想法通常都是以高抬自己,並以利己為出發點。例如建議我們稍微出賣一點良知,就能避免自己的損害或滿足己的慾望。如同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魔鬼會就人之所好和人討價還價。我們的思想意念如果妥協,就漸漸被模成這個世代,變成不折不扣的舊人。每一世代的人,都是相互影響集體墮落的。地上所有的人類,只有主耶穌一人在和魔鬼討價還價的過程,沒有和魔鬼妥協過。世界的王在祂裡面毫無所有。
神的救法是脫去舊人及穿上新人,是基於主耶穌已經在聖靈裡作成新人,給了我們天上的地位。剛得救的聖徒,剛開始的經歷都是有聖靈的幫助,嚐過穿上新人的滋味。但如何常保持這個新人的地位?這個祕訣就是更新我們心思的靈(23節)。這裡心思的靈,指的是我們心思的源頭、心思的生命。這心思到底是以舊人的生命為源頭,或是以重生的靈為源頭(羅8:5)?從前我們思想的,都是思想如何滿足肉體的私慾和魂的驕傲。得救後應轉回靈裡,體貼聖靈的感覺,轉為思念天上的事,以父神的事為念。我們的心思需要更新,也需要受約束,才能保守我們坐天上的地位(弗2:6)。
有時候我們讀了、聽了都懂,但生命搆不上,感覺這些話就是要求我們行律法,我們作不到就是作不到。但保羅負責陳明真理,保羅自己就是如此的生活和思想,就自然地寫出來了。如同在腓立比書寫的,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妥當(腓3:1)。保羅不會因為聖徒跟不上,就委屈、降低神的話。他是認為聖徒就該是如此有恆心的操練,只要願意,聖靈都樂意指示我們如何往前。最好的操練,當然就是回到裡面的人,在神同在的光中受教,心思得以更新。
義和聖的生活(4:25~5:15)
前面講過聖徒要在心思的靈裡得以更新以後,來穿上新人。這新人是在義和聖裡面創造的。因此要活出新人,就是在義和聖裡的生活行事。聖是裡面的神生命特質,義是外面活出來的行為。接下來這一段經文,歸納起來,就是裡面的生命和外面的行為,都要合乎聖徒的體統。其中比較須要關注的,就是: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又翻作地位)。」(4:26~27)
這裡沒有特別定罪「生氣」,但警告不能因生氣而「犯罪」。生氣的原因,有可能是為著神而發義怒;也有因為「己」被冒犯而生氣。這裡講的是後者。在聖徒生命還不夠成熟的時候,己仍然還有地位,就難免不被冒犯而生氣。神能夠體諒人的軟弱,但提出警告,生氣有一定的危險。若生氣含怒到日落,就說明了這個人不肯赦免,容讓心思一直反芻不歇息。在神制定的靈界的法則裡面,神是容許魔鬼不經過人的同意,就可自由在人的心思裡,塞進一些的建議。當然,魔鬼給人的建議,都不是為人好,都是火上加油,讓人積蓄裡面的憤怒。到最後這積蓄的憤怒都是以犯罪為收場。甚麼事上犯罪,就給魔鬼在那件事留了地位。人接受了魔鬼販賣的罪的建議,魔鬼就有權收取罪中之樂的報酬,在人的裡面取得合法居住地盤。甚麼樣的邪靈提的建議被人接納了,這個邪靈就有地位合法附在這人身上。
起初的犯某種罪,可能是某個邪靈誘導的結果,並在人裡面取得了地位。後來習慣性的犯同樣的罪,可能就是在人裡面的邪靈,壓迫人不得不犯罪。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4:32)
含怒到日落是不饒恕人的情形,這裡再一次說到饒恕。人和人相處總有冒犯的地方,就需要彼此饒恕。不饒恕人是最容易被魔鬼利用的罪,魔鬼能夠利用這不饒恕的心,展開很多心思上和情緒上的攻擊,讓邪靈佔有地位。主耶穌也非常看重饒恕的問題。在簡短的主禱文中,還特別納入赦免人的罪的問題(路11:4),顯見其重要。因為如果我們不能饒恕人,神也無法饒恕我們。不論我們有多少的認罪悔改,我們仍不得赦免,神就無法在我們身上有工作,一切屬靈的祝福都了了。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5:8)
這段經文述說的很多,也可簡單的說,就是要我們活在光中。我們從前是暗昧的,就是總有一些事是不敢完全見光的。從今而後,我們的言語和行為,如果是有一句話或一件事,是在主同在的光中覺得不適宜的,或是不能讓所有人都知道的,必須要避諱某些人知道的,都需要禁止。
當像智慧人(5:15~5:20)
人的一生年日很短暫,得救前都是在黑暗裡行走。越晚得救的人,身上被擄的情況越嚴重。魔鬼能輕易在人身上運行,乃至支配人的生活和行為。要將這些黑暗的權勢,從我們身上逐一的驅除,好得到完全的自由,是需要花相當的時間的。可能我們對付一個纏累的罪或一個愛世界的習慣,就要花費數年光陰。在我們得救以前的年日,在神眼中是沒有價值的,是不能數算的。因此在得救以後,要善用剩下有限的時間,就需要作智慧人,好來贖回光陰(16節另譯,亦作抓住機會)。
這裡提出智慧人和它的相反,就是愚昧無知的人。愚昧人順著邪惡的時代的潮流,生命隨流失去;智慧人是抓住有限的時間,明白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照著神的旨意安排,能幫助我們贖回我們過去被吃掉的日子(珥2:25)。而這兩種人,生活的態度和目標是有差別的。一個是追求外面的享樂;一個是追求聖靈的充滿: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18節)
這裡的醉酒,應該以更廣義的解釋來看。在舊約許了拿細耳人的願的人,在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要遠離清酒濃酒(數6:2~3)。我們都知道,這清酒濃酒是豫表從世界來的享受。所以這裡不要醉酒應該也可廣義的解釋,是指不要被世界的享受所充滿而失去節制。我們這個人像是器皿(羅9:23),能盛裝世界的污穢,也能盛裝聖靈。然而,不能同時都盛裝,神是忌邪的神,只有倒空洗淨的器皿,才能盛裝聖靈(王下4:3)。我們在生活中也可經歷,如果我們一早起來張開眼,先察看手機裡的訊息、新聞或其他習慣性的網頁,很快就被這些事物充滿。在接著禱告的時候,就不容易進入我們深處的內室得著神的同在。如果一開始就把上好的時間獻給神,就很容易得著靈裡飽足,維持一天都坐在天上的光景。
我們將17和18節連在一起看,就知道貪享世福的結果,就是糊裡糊塗的度日;追求聖靈的充滿,才能明白神的旨意。聖靈充滿的時候,人的靈被加強變得敏銳,也得著加力變得更剛強。能覺察也有能力去實行天上神的旨意。18節是說「要被聖靈充滿」,「要」是一個命令,是神對我們的要求,被聖靈充滿是正常的基督身體的肢體該有的情形。這裡聖靈充滿是被動詞,是神願意才能來充滿。我們主動該負的責任,則是潔淨和倒空我們這個器皿。
被聖靈充滿的人,經歷在基督裡的實際,活出基督的樣式。同時也有一個表顯,就是能將聖靈滿溢出來,供應別人的需要;在聚會當中,用詩章、頌詞、靈歌向著神自然的湧流(19~20節)。
彼此順服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
「就是你們眾人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彼前5:5)
在聖經裡面,很多處都講到人際之間的權柄與順服關係。例如: 僕人要順服主人、兒女順服父母、妻子順服丈夫、年幼的順服年長的、順服在教會中勞苦的、順服在上有權柄的、順服人的一切制度…。自從撒旦背叛以後,地就成為混亂。神再造現今的世界,就是要重新恢復秩序。這些順服的規定,有的是基於生命等次的要求,也有為的是維持外面的秩序。在世界上的權柄,包含主人、君王、官長,聖經上說都是神所立的(羅13:1)。人順服權柄和制度,就是順服神的安排,好維持神所要的秩序。在教會中順服權柄,主要是為得著生命的供應,讓身體能增長。
但在聖經裡面,有兩處寫到要「彼此順服」。好像又可能將前面所講的順服的次序關係打亂了,到底該怎樣順服才是?在這裡面就有很深的含意。這裡說要「彼此順服」,都是指在教會中的順服,主要是基於存敬畏基督的心,以及要以謙卑束腰。
教會是生機體,是聖靈在教會中運行,也在聖徒裡面作造就的工作。當一個聖徒被對付到能與聖靈某種功用配合,聖靈就能在聖徒身上顯出他的恩賜,教會中就有百般恩賜能彼此服事(彼前4:10)。教會中永遠應該要尊主為大,要順服聖靈。在教會中神安排的順服的秩序,照道理說,居權柄地位的人,應該是裡面有更多的基督。但也可能並不都能如理想情形。也有可能生命應該比較淺的聖徒,願意積極與神配合,聖靈更願意居住在他裡面。這時不管位卑的或位尊的,都要敬重這人裡面的聖靈。所以順服的對象就不是一成不變的,乃是看到聖靈在哪裡顯現,就應該順服聖靈。這種情形,是為著敬畏那「是靈的基督」的緣故,有了彼此順服的關係。
神的恩賜在不很認識神的人身上顯出,就往往成了人的驕傲,落入魔鬼的網羅。所以不論我們身上有甚麼恩賜的顯出,都要知道,這是出於神,我只是個蒙憐憫的器皿(羅9:23),沒有甚麼可誇的。教會的問題,很多都是因為人有了恩賜或得著地位上的權柄,就自高自大,竊取神的榮耀,踐踏別人的功用,造成身體的難處。所以彼得特別的警告,要以謙卑束腰,才看得到別人身上的基督,才能彼此順服,讓教會能和諧有秩有序。
不管是教會、家庭或社會,哪裡有混亂,就表明一定是那裏有不認識權柄、不服權柄的事情。當聖徒有時候覺得地位上的權柄所說的是出於己意,很難順服,我們所當持的態度,雖不一定是要百分百的聽從(徒4:19),但絕不該對權柄暗傷、爭執、抵擋、攻擊…造成失序,就得罪神了。
人際間的順服關係(5:22~6:9)
保羅在講到人際之間一般性的權柄與順服關係,第一個就講到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可能的原因:因夫妻的關係是豫表基督與教會,這在宇宙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見證;神的救恩是以家為單位,家被破壞,教會就很難被真正的建造;夫妻的接觸緊密而頻繁,如不警醒,最容易被魔鬼見縫插針。所以保羅最先拿出來講,而且講的較其他的關係篇幅更多得多。
保羅知道夫妻關係的重要性,也知道最容易被破壞。所以要求的標準是嚴格的,啟示是高的。其實,保羅所講的這些要求,如果不是在婚姻的過程中被魔鬼破壞了,回溯到婚姻的起初,在夫妻間的愛和順服其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正常的婚姻,都是男對女有了愛才追求,女對男有信任,才會考慮成為終身的依靠。這時要求丈夫愛妻子,妻子順服丈夫,應該都覺得順理成章。但是相處久了,新鮮感漸退,善惡知識樹進來,彼此要求和摩擦就多了,關係就變質了。妻子不肯順服,丈夫也愛不來了。雙方都很多理由:丈夫不愛我,所以我不能順服;妻子不順服,所以我愛不來…。到底是誰該先改變?是雞生蛋或蛋生雞的問題,都各有理由。活在善惡知識樹裡,問題永遠無法解決。但是可以肯定的說,妻子的不順服,是丈夫造成的;丈夫沒有了愛,妻子也要負很大責任。
保羅要求聖徒的,是神所命定,沒有甚麼理由好講的。神就是這樣立了很嚴格的標準。這裡先講到妻子,因為人能順服權柄,是神要在宇宙間作的見證,特別是給那些背叛權柄的天使觀看(林前11:10)。妻子能夠順服丈夫,那是榮耀神的事。保羅對於妻子的要求: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妻子要「凡事」順服丈夫。這標準很高,很少有丈夫能像主那麼屬靈,在每一件事上都不會犯錯,那麼值得順服。妻子會說,我認為他不對的事,我就很難順服。但順服的定義,就是不講「理由」的服從,不是要經過我認為合理的才順服。不是去質問神-神祢也應該講道理啊!其實如果妻子能真正順服丈夫,丈夫出錯了,神都要出來管。如同撒拉順服亞伯拉罕如同順服主(彼前3:6),亞伯拉罕的決定,甚至讓撒拉險些被賣掉,因撒拉的順服,神都不得不出手攔阻,錯誤都能成為祝福(創12:10~20、20:1~18)。從撒拉的故事可以知道,作妻子的可以放心地去順服。她們順服的不是丈夫,乃是順服神,尊重神在等次上的安排。當然,在妻子選擇丈夫時,就不應該選擇一個自己已經看不起、順服不來的丈夫,增加自己的苦楚。
正常的婚姻都差不多是男強女弱。即使是女強人,也不會喜歡找一個比他差的丈夫好來管轄他。在男比女有才幹的匹配,剛開始有愛都沒問題。怕久了就出問題,丈夫容易嫌棄妻子。這裡保羅就要求丈夫,對妻子要如同基督對教會有捨己的愛,愛惜妻子保養顧惜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也就是縱使看到妻子身上的缺欠,感覺與自己不配,不是嫌棄劃清界線,而是願意付出一切的代價來幫助、成全妻子,直至妻子能與自己完全匹配。沒有人會看到自己的肢體不俊美,傷了或病了,就嫌棄馬上決定拿刀剁掉。總是想盡一切的辦法醫治和保全,保養顧惜來恢復肢體的健康與協調。對待自己的妻子,亦當是如此。
聖經上的話,人活在善惡知識樹裡都很難實行。只有投靠主,在祂的生命之靈的律中,才能活出這樣愛與順服的生命。
人際間的順服關係(6:1~9)
保羅其次談到的,就是家庭中的親子關係。
兒女對於父母,第1節提到主要的就是要順從。兒女年紀小,在性格培養的時候,就開始學習要不講理由的聽從父母的話,是行為的問題;第2節的孝敬,原文作「尊崇」,就是從心裡的尊敬,是態度上的問題。聽從而尊敬,加起來就是順服。兒女從小紮實的養成順服的習慣。將來出社會以後就能謙卑,順服掌權者或制度就不會為難。對兒女聽從父母的話這件事,神只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對於尊敬父母這件事,神卻給了積極的應許:包含外面環境的順遂,還有身體的健康長壽。也就是神看重兒女表顯尊敬的態度,更甚於凡事聽從。神知道,在地上作神代表權柄的也有出錯的時候。當父母的話,如有和神的要求不合的時候,不能百分百聽從;但對父母的態度,仍不能有不敬。這是順服的基本態度。我們對於地上的權柄,違背神的,可以不聽從,但態度仍需恭敬,沒有背叛的心。這是神所要求的順服。
父母對於兒女,最重要的就是管教的問題。既然神要求兒女聽從父母,當然指望父母能代替神來牧養兒女。這裡只用了簡單的話,第一個是不要惹兒女的氣;再來就是照著主來管教和養育。出於肉體的才會惹動肉體,惹兒女的氣,一定是父母先在肉體裡了。不惹兒女的氣,也就是父母要先回到靈裡。兒女有甚麼不對時,不照著自己的血氣,而是回到神的話裡面,照著神的話來訓誡、責備和懲罰。人要完全聽別人的話不容易,但要聽神的話就相對容易。尤其兒女到了青少年叛逆期,接觸外面的世界多了,也可能接觸了相反的觀念,不再相信父母話的權威了。這時父母用自己的道理要兒女聽他的,是不容易的事;但若能舉出神的話,兒女就必須服在神話語的面前了。當然,要兒女聽神的話,必須帶領兒女從小敬畏神,特別是訓練小孩子在個人禱告的時候遇見神,使他們信的不是他們父母的神,而是他們自己的神。父母自己的榜樣也很重要,如果父母用了神的話,但自己也都不是那樣,是兩套的生活,而要求兒女能服下來,可能也是惹兒女怒氣的事。
最後談到的是主人和僕人的關係。
這裡講到的主人和僕人的關係,其實也就是廣義上,所有權柄和順服間的人際關係了。對於處在低位階的人,神要求他們順服,是要他們順服基督的安排,一切的順服都是作在主前為主作的,為要討主的喜悅;至於位階高的,待底下的人也是一樣的道理,在神的安排下代表神作權柄,不可濫權威嚇。要知道自己也是作神的僕人,在這位子上也是為要討主的喜悅。
末了的話(6:10~24)
保羅寫這一封書信的時候,知道亞西亞教會那時的環境艱困。他末了的話,可以說是以他自身的經歷,教導和勉勵以弗所及亞西亞的眾教會。要作剛強的人,但完全是倚靠主的能力才辦得到(10節)。屬靈的爭戰在我們是防守的一方,我們原來的地位是在天上(弗2:6),我們每天早晨的晨更,也應該就是將我們的靈帶到天上。但接著而來我們必須生活在世界上,魔鬼總是想盡辦法攻擊,牠們何時能將我們從天上拽到地上,牠們就得勝了。我們需要的是取用主已經作成的救恩,抵擋魔鬼詭詐的攻擊後,還能站立得住(11節)。
我們會失去天上的地位,我們檢討起來,可能是被一些環境中小小的事情打岔魂被激動的結果。但保羅這裡說,這些事情背後都有魔鬼的作為。我們不是和我們遭遇的人、事、物爭執,於是動了血氣,失去屬靈的地位;乃是和事物背後的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我們必須知道很多事是出於牠們的詭計。第12節這裡的「爭戰」,原文是「摔跤」,是近身肉搏,直到其中的一方放棄或力竭。所以說,屬靈的爭戰是持久戰。道理我們都懂,但誰能堅持到最後,才是真正的得勝者。
爭戰是屬靈的,不容易解釋。這裡保羅借用了屬物質的東西,就是當時羅馬軍人的戰袍作比喻,說明爭戰時從頭到腳都需要防護,才能夠抵擋魔鬼無所不用其極的攻擊,站立得穩:
用真理束腰-要清楚明白真理。不是片斷的字句,才不至於被仇敵的謊言誤導懷疑神,就信心軟弱,如同直不起腰。我們看到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魔鬼也會用聖經的話斷章取義、似是而非的道理來攻擊。如果我們明白神的話但不夠完全,就可能受欺。
穿上義的胸甲-保守清潔的良心。魔鬼會利用人的慾望試探人,若人離開神的面光去和魔鬼交易,如同夏娃和魔鬼打交道,不知不覺違背了神的話,就良心虧欠躲避不敢面見神,失去神的同在和能力。
將平安的福音穿綁在腳上(原文無「鞋」、「走路」這字)-認識神救恩的穩固。在這激烈爭戰中人難免會常出錯,聖徒甚至有一些纏累暫時勝不過的罪。魔鬼就時常控告人,讓人懷疑自己已經得罪神,或認為自己被神棄絕不再能蒙神所愛。這時需要認識耶穌基督寶血的價值,血使神已經和人和好就永遠和好,不再紀念人的罪愆(希8:12)。有這認識,就雖有失敗,但仍能重新站起來活在神的恩典中。
拿起信心的盾牌-對神和基督不疑的信。不論聖經上說的,怎麼和我們的天然觀念不同,都不懷疑神的話為真,以及祂對我們的愛不變。不論魔鬼怎樣在環境中興風作浪,利用旁人的言語挑撥離間,都像約伯一樣不懷疑神,向著神有信心。
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起那靈的劍-所有魔鬼來的攻擊,都是從人的心思開始。魔鬼會利用人愛己的心,用各樣的「善意」來說服人,體貼自己的魂和肉體(太16:22~23)。我們的心思要警醒,過濾哪些是出於魔鬼的虛情假意。只有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話,刺入剖開靈與魂,只體貼靈的意思,敗壞魔鬼的計謀。
這些的屬靈裝備,不是我們努力鑽研真理,隨時提高警覺就辦得到。因為靈界的魔鬼,我們看不到也聽不到,我們在明處牠們在暗處。只有靠那參透萬事的聖靈(林前2:10)幫助我們,才可能勝過這些攻擊。因此,屬靈的爭戰要用屬靈的方法,就是要隨時多方禱告祈求能保持與神聯合,並且警醒不倦。禱告除了為自己,也為聖徒禱告,並為使徒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