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約翰福音
使徒約翰的職事,就像他原初補漁網的行業,被公認為屬靈補網的工作。當主耶穌升天以後,教會越過越有人的摻雜,除了神聖的啟示以外,還有不同的哲學學說摻進來。教會的情形也越來越混亂,失去了當初的見證。這時約翰進來盡職事,作修補的工作。他來了不是和那些人辯論孰是孰非,而是導正教會,要拋棄善惡知識的東西,要恢復到神的起初心意,恢復到看重我們得救後所得到的那「生命」。基督徒所有的生活和事奉要回歸「生命」,回歸生命樹的原則。也只有生命,才能勝過那些偷偷帶進教會,造成屬死的知識和作法。他知道,教會的墮落,根本的問題就是離開了生命。約翰的著作,是福音書中的結尾(約翰福音),使徒書信中的結尾(約翰一、二、三書),和整本聖經中的總結(啟示錄)。約翰的負擔就是介紹這位,從太初就有的生命,說到將來宇宙中永遠的新天新地,人能憑靠這生命與基督一同作王。
而這所謂的「生命」,不是指人外面肉身的生命、也不是指魂的生命,而是指在人裡面,神賜給我們的永遠的生命,這生命有認識神的功能(約17:3 ),也能與神聯合的生命(林前6:17)。要用言語解釋這生命很難,這生命是一個奧秘。但主耶穌就是活在這樣的生命當中,將這生命表明出來了,活出這生命的實際(約1:14)。約翰福音所記載的,就是解說了這成為肉身的神子耶穌-在各樣的環境下彰顯了這奧秘的生命。
神揀選約翰寫這一本深奧的書,是因為約翰是最貼近主耶穌的一個使徒。在約翰福音裡說的那個耶穌所愛的門徒(約13:23、20:2、21:7、21:20),就是這個約翰。他跟隨主一直沒離開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逾越節筵席、被捉拿、直到耶穌受審時,他還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約18:15),釘十字架時,他也在十字架腳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把母親託付給約翰,請他待馬利亞如同自己的母親。傳說約翰因此以耶路撒冷為工作的中心,好方便供養照顧馬利亞,直到主母馬利亞去世。而在聖經上記載,約翰也僅有一次離開耶路撒冷,被打發到撒瑪利亞(徒8:14)。馬利亞過世以後一段長的時間,也沒看到聖經上記載約翰的傳福音或服事教會。我個人相信,約翰深愛主耶穌,他渴望與主交通,主耶呼召他進入內室禱告。在這期間內,他經歷了那奧秘的生命,對於主耶穌在地上所述說,關於內在與神交通的話語,特別享受、特別有感動。因此寫出的約翰福音,與其他福音書不同,記載主耶穌內裡的生命得特別多、特別完整。尤其是主耶穌的禱告,與父神的關係,非得要有長期親近主的經歷的約翰,才夠資格寫出這樣的一卷書。
因此,要真正明白這一卷生命的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生命搆不上,或沒有在內室禱告習慣的聖徒,神開啟的就少。神給人的啟示,是按照人的生命度量能接受的程度而定。如同保羅,他雖然有三層天的經歷,但也只是那一次。他承認今世受肉身的拘限,對屬靈的事仍所知有限,仍是模糊觀看(林前13:12)。彼得對保羅的書信,也覺得有些是難明白的(彼後3:15~16)。我們對於約翰的書信,若沒有夠深的在內室禱告經歷,必然也是無法真懂,但也憑信心傳講。相信將來有一天,這些啟示能更多向我們開啟。
話、靈和生命(一)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1:1)
約翰福音非常深奧,因為它說到神的事。一開始的第一章1節,就是人的文化裡從來沒有的發表和概念,人的思想和語言根本無法形容和表達。「道」這個字,在後來聖經的文字裡,多半被翻譯成「話」這個字。
而我們所理解所謂的「話」這字,就是生命中一切智慧、豐富、意念的發表,也是為著傳輸話中的能力。約1:1傳輸的,就是這樣存在於太初,還沒有宇宙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智慧豐富和能力的一個源頭,我們稱祂為神。祂的一切作為,也離不開祂的話,凡事藉著祂說出話的發表事情就能成就。祂自己介紹祂:「我是自有永有的」(出3:14),我們不知祂何時開始,何時終了,祂是無始無終的神。而更具體的說,當神與話一同出現的時候,負責成就這話的,就是聖靈。在創世紀裡,神的靈運行,和神的說話,事情就成就了,天地就創造了。創造完成的天地,也是靠祂權能的話來托住(來1:3),使宇宙一直運行到如今。聖經說,話就是神;同時也說,神是靈(約4:24)。當話出來了,靈負責運行,事情就成就。
「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這宇宙的真神,是那靈和話,且是一個非受造的生命。是宇宙一切的生命的源頭,所有生命都是藉著祂的話而創造。「生命」是甚麼?又是一個難解的問題。它是一個存在的位格,有它內在生命的律的運行,對相同生命有互相理解認知的能力,也有個別生命所具有專屬的能力。人的生命被造,又高於一切受造的動物生命。人是神的靈直接吹到人裡面所創造(創2:7),成為有靈的活魂,在形像和樣式都像神(創1:26)。這「形像」特別指外在的相似,但缺少一模一樣的內涵。意思就是從能力、生命都像神,但無那永遠無限的神格作內涵。
人的生命特別被造是如此的和神相契合,目的是為了接引神作內涵—神生命的內住。但後來的事我們都知道,人墮落失去了這目的。主耶穌來了,為要挽回世人。洗淨人的罪,神的生命又可以內住到人的裡面。在這節聖經說,神這內住的生命,是人的光。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又是一個難解的奧秘。這裡說的光,不是指天然的光,是一種比擬又貼切的說法。在自然界裡,能照亮一切的就是光(弗5:13);在光底下一切都被顯明。而在人的生命當中,有多少的疑惑,多少暗昧不明,表明人的生命仍缺少亮光。當主耶穌說祂來是為真理作見證的時候,彼拉多說了一句很誠實的話:真理是什麼呢(約18:38)?世人若夠謙虛,必須承認自己不知道何謂真理,難以對一切事物有透亮的認識。這不是靠研究或頭腦去思想能明白。哲學家給人的答案,仍是黑暗中的摸索、猜測。不能真正給人幫助和盼望,是瞎子領瞎子。只有那創造萬物之神的聖靈能參透萬事(林前2:10),祂是真光(約1:9),萬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來4:13)。這聖靈進到人的裡面,能顯明真理,並帶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讓我們活在生命的光中,知道一切事物的真實意義—屬靈的人看透萬事。
那光是真光(約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
「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2:10)
在約翰福音書裡面,用得最多的字,除了生命、真理,就是「光」。在光的照亮底下,就沒有東西能隱藏在黑暗裡面了,這是在自然界裡,我們能懂的事情。在約翰福音裡說的光,不是自然界物質的光。而是借用了「光」這個字,說明了神生命的屬性。約翰福音裡說祂是真光,表明這光就是一個有位格的神,指祂能參透萬事(林前2:10)。萬物在祂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4:13)。有一首詩歌,說「光的照亮就是真理」,真理和光有關連性。因為只有從神的眼光中,才能看到萬事萬物最真實的面,那就是所謂的「真理」。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在約翰福音裡,和光作對比的就是黑暗;和真裡作對比的就是謊言。而謊言是出於魔鬼(約8:44),魔鬼藉著謊言蒙蔽人,在人身上取得合法性,來遂行牠的私慾。這樣人與魔鬼的聯合,享受罪中之樂,在黑暗裡行走(約8:12),住在魔鬼掌權的黑暗裡(約12:46)。這種住在黑暗裡的生活,人自己並不自知,直到他得到他所想得到的一切,才知道一切都是虛空(傳1:2),這一生的道路算是空跑徒勞。
「西面…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4)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行真理的必來就光」(約3:20~21)
主耶穌來了,祂是真光,要照亮人裡面真實的光景。讓事情的本質都被顯明(弗5:13),讓人能自由的抉擇。凡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會被祂吸引而跟隨;喜愛罪中之樂的,就遠離祂,免得被定罪。人心裡的意念,因這福音的真光,都被顯露出來。這是最高品的福音,將人作自然的篩選。只有當神的顯現,人被聖靈充滿的時候才有的。如保羅所說,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6)
感謝主,我們是光的兒女,要在地上作鹽作光。但願我們不失去神揀選我們,為要在我們身上成就的目的。
恩典和真理(約1:17)
舊約摩西的律法,將神的標準高高的掛在那裡,人無法達到。在新約時代,神願意住在我們裡面,替我們來作成。而這一切的成就,是要藉著耶穌基督而來(約1:17)。所以在約翰一書就講到,一切在於「神的兒子」—那活的人位,與我們合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
基督徒最可寶貴的,就是罪得潔淨,並得著宇宙最大的恩典—能隨時與神子耶穌有交通,與祂聯合。基督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
聖經中講到基督徒的病得醫治,不是藉由我們禱告以後,神從天上丟下一個東西叫「醫治」。只有我們禱告到撇開外面魂的攪擾,進入裡面與神子聯合,主所成就的一切,我們就能支取。醫病的恩賜,也是因著與神聯合的人得著了聖靈所賜的恩賜,與神同工的結果。
聖經中講到基督徒的趕鬼,也是要禱告,甚至禁食禱告,直到能夠與神聯合。只有神兒子的顯現,帶著屬靈的權柄,才能除滅魔鬼的作為(約一3:8)。不是人取用和宣告一些聖經的話,或是用夠大的聲量。如果沒有聖靈的同在,只有這些表面的空殼,都不是魔鬼所懼怕的。
其他,神的兒女所行的一切異能,都是神在環境當中願意顯現,帶進了神的作為。人不過是行神蹟的工具而已。就連我們生命的成長,也都是要藉著神兒子的顯現,帶進光,能讓我們看到自己的醜陋或錯誤願意棄絕自己;同時帶進能力,讓我們有轉變的力量。
聖經上講的這些神的兒子顯現,是讓我們看到祂出現了嗎?不是這樣的。乃是藉著神在環境中應時的話臨到我們。約翰福音的中心,就是講到這從太初就有的話、話就是神(約1:1)。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約15:7)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這兩節聖經講的「話」,希臘原文都是「rhema」—神同在時,應時的說話。和同是翻作「話」,希臘原文的「logos」—陳述出來的話,有所不同。Rhema的話,是單向著我說的;logos的話是向眾人說的。我們說神的兒子內住在我們裡面,如何內住?乃是藉著在我們裡面向我們說話(約15:7)。有神的內住,裡面就常會有rhema的話,話帶進靈和生命(約6:63),成為我們的啟示和幫助。如果基督徒只有在外面不斷的學習聖經和解經的話(logos),而沒有神和神應時的說話(rhema),就將是軟弱和貧窮的。
基督教的信仰,就是以神子耶穌為中心。當人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以後,對於知識的渴慕就遠大於生命。得救以後,可能從研讀屬世的知識轉成致力研讀聖經。聖經固然是不可少,但如缺少神子耶穌這活的人位,儼然成為一班在新約中守律法的人。在新約聖徒當中,仍然在那裏呼喊「我真是苦啊」(羅7:24),從羅馬書七章出不來的,不在少數。
屬靈的事,不是學習屬靈的方法或道理,也不是追求認識關乎神和神的作為的道。而是追求活神自己,與祂有內室的交通。一切的恩典和真理,都是從祂而來。
受浸和聖靈(約1:33)
「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1:33)
「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林前10:2)
受浸這件事,在我們成為基督徒的時候,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外人看可能只是一個宗教的儀式,但實際上,那有靈界實質的意義。從上面的經文就知道,人在接受外面水的浸的時候,神在同時要用聖靈給我們施浸。雲裡、海裡受洗就是同時受靈浸和水浸的意思。在正常的情形,人在相信接受主耶穌的救贖以後,在受浸的同時,就會有聖靈的澆灌,得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6)。但因種種原因,我們實際看到的情形可能不是這樣。聖經上就有看到,受水浸和靈浸是分開的情況(徒8:15~17,19:2~6),使徒必須幫他們補上這個靈浸,可見靈浸對基督徒的重要。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聖徒要經過聖靈的浸,才能進入神的國(約3:5),也浸入基督身體的裡面(林前12:13)。因為當人領受了聖靈的浸以後,人的靈會被加強,直覺上的功能也被加強,就能感知神的事,也有遵行的能力。這時候我們才能說,這人是在神的國度、聖靈掌權的裏面,受神的權柄管治;也能說他是在基督身體裡面,他能知道身體元首對肢體的命令,也和其他肢體有真正的交通。
在實行上,如果福音朋友要受浸的時候,對這位神子耶穌的救贖是清楚的,也知道受浸以後是埋葬舊人,起來以後就與世界分別了,而願意受浸。那受浸時,同時經歷聖靈的浸是不難的。如果傳講的人沒說清楚受浸的意義,給予施禁的人不是聖靈充滿,受浸的人也以為只是一個入教的儀式,那麼受浸可能真的就只是一個儀式,並無法經歷聖靈的浸,屬靈的悟性沒有開啟,不是從聖靈入門(加3:3)。如同未足月而生的嬰兒,將來餵養的工作就變成很辛苦了。
聖經上有使徒能幫助那些,受浸時未領受靈浸的聖徒再次領受靈禁。如果我們受浸時沒經歷過靈浸,又找不到使徒幫助,則該當如何?其實也不難,因為神樂意給我們這應許的聖靈(徒2:33)。我們若渴望得著,只要帶著誠實的心到神面前禱告,和有信心神必給予的向神要那聖靈,就能得著。我個人就是如此實行而得著。不在於方法,在於我們是不是真正的渴慕,和真正願意跟隨主。神會照著祂的應許來成就。
雅各天梯的實現(約1:51)( 創28:10~18)( 但10:12~2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1:51)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4:10)
在創世紀28章雅各的故事,雅各離開本家往母舅家去的時候,走向哈蘭的途中,曾經躺臥在野地睡覺。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上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這個梯子的圖畫,在約翰福音說明了那個故事,這梯子豫表神子耶穌(約1:51)。這梯子在新約中實現了,耶穌成了人與神相通的唯一途徑。正如主耶穌所說的,祂就是道路。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如何藉著祂到神那裏去?乃是藉著成為聖靈的基督(林前15:45)。祂受死復活的時候,根據以弗所書記載,祂先降到地的低下之處,再升上高天,為要充滿萬有(弗4:10)。如今主耶穌是充滿萬有的那靈,人藉著祂,就能將地與天相連。不像是舊約的時候,但以理禱告神,神差派天使帶來的的應允,在空中還會受到空中執政掌權者的攔阻二十一天(但10:12~21)。在新約時代,神的兒子已經顯現,除滅了魔鬼的作為(約一3:8)。因著主耶穌的權柄,撒但已經從天上墜落(路10:18)。天與地的路徑已經打通了。新約的聖徒,在禱告中與主聯合,就能從的上禱告到天上,同時也從天上帶下神的祝福。
在新約的聖徒是何等的蒙福,神給了我們禱告的權利。藉著主耶穌的血,給我們開通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直通到天上的幔內。縱使因著肉體的失敗與神產生了間隔,也可以隨時取用主耶穌的寶血,恢復與神的交通。這是舊約的聖徒所無法想像的,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來2:3)
變水為酒(約2:1~11)
約翰福音二章記載了迦拿娶親的筵席的故事。那時酒用盡了。耶穌於是行了頭一件的神蹟,就是將六口石缸的水,變成上好的酒。按照聖經,酒是代表使魂的喜樂(士9:13)和肉體的舒暢的東西(傳2:3)。約翰福音這故事裡,凡娶親的筵席,少不了酒,能夠使賓主盡歡。所以變水為酒,簡單說就是,將死沉轉化為歡樂。
這故事有兩個重點:第一個是酒用盡了;第二個是用水變酒。
酒是人手勞苦栽種的葡萄樹,生長結實所釀製成的。可表徵是用人的力量、人的創造來滿足人自己。如同這個世界,是人離開神以後所創造出來的無神文化,滿足人的需要也使人歡愉。但人常常的情況是,縱使能天天盡情享受這些出於人的產品,不管是歌唱、跳舞、戲劇、藝術…讓人的魂得到滿足的;或是喝酒、賭博、淫亂、放蕩…肉體的罪中之樂,但到最後,內心深處反而會感覺虛空和無聊。人的天賦所能創造的,終究不能使人長久滿足,都有「用盡」的時候。
曾是以色列最智慧和富足的所羅門王,凡他眼所求的,沒有留下不給它的;他心所樂的,沒有禁止不享受的(傳2:9)。他享受了作為人所能享受的一切之後,結論是人生不過是虛空,寫下了傳道書那一卷詩章,道盡了沒有神的人,短暫生命的無奈。
不單是人的享樂會用盡,人的天然才智也是有限的。如神人摩西所講,人一生的生命,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詩90:10)。人所以會覺勞苦愁煩,也是因為人的生命受限,魂的生命度量有限,用盡了魂生命的力量,也無法圓滿解決和應付諸多人生遭遇的困難。
神解決人的問題,不是改良人舊有的生命。主耶穌的釘十字架,將舊人釘死,就已經是宣示舊人只配死,是無法改良的。祂來,是要給我們一個全新的生命,來汰換舊的生命。就像是用水變酒—生命本質上的完全轉換。人舊的生命像一攤死水,神叫地從海中出來(創1:9~10)。這是一個生命改換的啟示。這是極大的恩典,人能夠得到神非受造的生命,重新活出一種全新的生活。不是靠教育也不是靠修行來改良舊人,而是簡單的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4:22~24)。當我們活在舊造痛苦、虛空當中之時,簡單的將心投靠主,回到我們的靈裡,回到生命的源頭。頃刻之間,我們就能從水變為酒,享受基督那無窮的生命和喜樂。
聖經中記載第一件事的原則,往往就是後面記載的總綱,往後的事情都是照此原則。主耶穌變水為酒的事,約翰福音特別明說這是主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意思就是往後的神蹟,都是依此原則:是一種全然的替換,廢棄舊有的生命,得著和取用神所賜新的生命。不再活在舊人守律法裡面,乃是活在新人,靠恩典而活的裡面。
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1~21)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1:1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3)
約翰福音三章開始的時候,記載了一個名叫尼哥底母的法利賽人,是猶太人的官。他應該非常注意過主耶穌,知道主耶穌行過的神蹟,肯定主耶穌是從神那裏來的。他來見主耶穌,說知道主耶穌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顯然,他期望聽到主耶穌能給他們一些特別的教導。
人類對於生命的缺憾,所能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教育來改良。如果不成,就尋求更好的道理。尼哥底母就是想向主耶穌請教,是否有更精闢的道來改良人。從主耶穌回答來看,是在藉這機會啟示一些有關屬靈生命的事。主耶穌從不作改良舊人的事,祂向他啟示了一個完全不同的生命領域,是要他們重生進入神的國。這個國,完全是靈和生命的故事,是要人得著從神來的生命:「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這生命有認識神的知覺,和將神的國實化的能力。
在神的永遠計畫裡,人犯罪以後靈就死了。但神對人的計畫並沒改變。神要恢復人和神之間的交通,人的靈就需要重生(約3:3),神也應許將神的靈放在人重生的靈裡面。這個神內住的靈,就是聖經上講的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就好像神在人裡面增加了一個屬靈的器官,祂能對於神和屬靈的事物有認知的功能(約17:3)。
約翰福音3章5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描述上和3節些不同。3節是「見」神的國,是得到一種認知的功能;但要在神的國有分,要5節的「進」神的國。就是進入讓聖靈掌權的國度,這需要舊人的死和埋葬,並且經過復活的靈澆灌,來加強人的靈(約3:5),夠強壯來管制人的魂。就如主耶穌吹氣在門徒裡面,門徒就受聖靈(約20:22),得永遠的生命,但他們仍然軟弱,仍回到海邊打魚(約21:3),至多是能從裡面有認知神的功能,知道主的顯現(約21:12)。直到五旬節聖靈澆灌以後,他們才進入神國的實際裡面。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3:6)
「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3:3)
這裡就是告訴尼哥底母,生命無法改造,完全是生命源頭的問題(約3:6)。活肉身的生命,是一個獨立運作的個體,一切的活動都是靠自己魂生命來發起,自己思想和自己決定;但屬靈的生命不是獨立的生命,是肉身雖在地,但靈一直連於天上生命的源頭(西3:3)。這個生命是一種依賴和順服的生命,不斷支取天上的生命。神負責發起和完成祂所要成就的事,而我們負責順服當下靈裡面生命的感覺(約3:8),也倚靠祂的能力來完成。正如起風的時候,我們當下雖能感受到,但卻卻不知風從哪來,也不知風將去哪裡。
「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3:13)
「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約3:11)
主耶穌是神的話成了肉身(約1:14)。祂所說的就是祂所行的,祂活出並向人見證,祂就是這樣在地上肉身中行事,但祂的生命卻是連於天的一種生活(約3:13)。
要從屬肉體的生命轉向屬靈的生命,要從靈而生,其實並不難,就是一個「信」字而已(約3:11~12)。神已經將要「從靈而生」該做、必成的事都預備好了(約3:13~18),只在於那時人肯不肯信或領受。雖然在主耶穌述說這些真理的時候,祂還未釘十字架,人還不能從靈而生,當時的人包含尼哥底母可能還不能明白。但耶穌在地上的所言所行,如同光已經能將真理照亮人心了,當時的人應該選擇就近光,就是接受和跟隨主耶穌,而非遠離主耶穌,仍然活在黑暗裡(約3:19~21)。
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1~42)
「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3~14)
「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
約翰福音四章記載主耶穌在撒瑪利亞,和一個婦人對談的故事。以主耶穌向這婦人要水喝作為引言,後轉向喝這地上的水的還要再渴;喝了主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的結論。顯然的,主雖然在肉身渴了,但祂卻看到了這婦人靈魂的渴,向她傳生命的福音。她談論的是外面的水,主所啟示的是生命的活水,解人靈魂的乾渴。主耶穌說的話,不單是對這婦人說的,更是對所有的人說的。
主耶穌在這裡講的渴,豫表的是人深處靈裡的不能滿足。人所發明和創造世界外在的事物,能滿足人肉體的需要,也能滿足人魂裡面的享受。但是,人用許多外在的事物,越多滿足人的肉體和魂以後,離神造人的目的越遙遠,靈裡深處就越覺空虛。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斷的尋覓、嘗試尋求滿足和平安的過程。這個婦人有了第一個丈夫,真正擁有了以後,又感覺不滿足。接著,又嘗試第二、第三…一直到了第六個丈夫。這就是主耶穌說的,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地上的事物,永遠沒法滿足人深處的需要。只有神所賜的活水—聖靈,才能滿足人靈裡的需要,就永遠不渴—不需在主之外尋求其他的滿足。
但是很多聖徒的經歷,好像信主喝過活水以後,還是沒有辦法真正的「永遠不渴」,還是又回去尋找世界的水止渴了。聖經的應許錯了嗎?不是!是因為沒有完全棄絕地上的水,人的魂生命得到滋養,就仍有屬地的需求。這是很可惜的事!人只能揀選一種生命而活。尤其屬靈的生命,是很敏感的,人一有屬世的愛慕,聖靈就隱藏了。無怪乎有那麼多已經得救的聖徒,並沒有辦法過真正聖別的生活。
這婦人當時應該是沒聽懂主耶穌所講,關於這生命活水的事,她只知道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位先知。她應該也是滿渴慕神的人,馬上就提出一個問題,關於敬拜地點的問題。主耶穌給她的答案—不在乎地點,在乎人的心靈和誠實。新約時代,聖靈以人的靈為殿。敬拜的真正場所,是在人的靈裡;敬拜的態度,是憑著「真實」進到神面前。這裡的講法,和馬太福音呼應,禱告的時候要關上門進入內室(太6:6)。這是基督徒屬靈生命的根基。不是屬哪個宗派的問題,也不是屬哪個教會的問題,神在乎的是我們的內心如何。
我們在經歷裡也知道,操練個人禱告最大的困難,就是花了很多的時間,卻無法遇見神。不少人就失望而放棄。但若我們肯堅持,最終才知道,憑著我們的本相到神面前,用心靈和誠實面對神,就是捷徑。神要我們的真實。對於神在光中指出我們的錯,不閃躲也不找藉口,承認且積極尋求聖靈的幫助(羅8:26),是我們生命成長的唯一途徑。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約5:1~30)
「耶穌…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5:14)
約翰福音五章,耶穌在在安息日的時候,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的一個叫做畢士大的池子,醫好了一個癱了三十八年的人。後來猶太人因耶穌在安息日醫好病人,和祂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就觸怒了這些猶太人。他們認為耶穌干犯了摩西的律法和自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後來猶太人一直逼迫耶穌,大體上都是由於這兩個最主要的原因。
在醫好那病人的時候,主耶穌講了一句話,叫他不要再犯罪 (約5:14)。所以這人的病,是因為犯罪的緣故所造成。這事情對一般人而言是很奧秘,但就我們所知道的,就是犯罪會給魔鬼留地位。身體哪個肢體犯罪,鬼就能取得地位附在那裡,那個部位身體的律就會受到干擾,就產生疾病。如果人被神醫治,趕出了魔鬼,仍不潔淨自己讓神掌權,更多的魔鬼可能就會住進來(太12:45)。造成身體更加的虧損,就是這裡說的,恐怕他遭遇的更加利害
對於猶太人的質疑,主耶穌回答得很透徹。當然,主耶穌並不是想說服這些猶太人,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2:25),他們裡面是剛硬的,根本是對牛彈琴。主耶穌主要是藉著醫病這件事,啟示給新約聖徒,祂那奧秘的生活。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約5:17)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約5:19)
亞當墮落了以後,父神一直都在做事,但祂不直接做,祂尋求地上有人能夠與祂配合才做。當祂找不到人配合的時候,祂就積極的先做成全人、預備人的工作,直到人能夠與祂是一,祂的工作就不受限制。而主耶穌就是神計畫中所要得著的樣本。祂從小的時候,就是尋求天上的事(西3:1),以父的事為念(路2:49)。祂雖然活在地上,但祂的生命性情與神契合,能百分百與神同工(約5:17),一同生活行動。
主耶穌的作工原則,這裡描述得也很清楚。祂是在靈裡先看到天上的父所要做的事,祂就說出來(約8:38),話帶著靈和生命(約6:63),事情就成就。這裡好像有一幅圖畫:地上的人子耶穌,有聖靈將祂連於天上,天上發起甚麼,祂在地上就照樣說和做甚麼。像是天上派在地上的大使,完成天上交付的任務。即使到將來的審判,神子仍然沒有自由做甚麼,祂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約5:30),一切照那差祂來者的意思。
在新約裡面,主耶穌是父神所喜悅的愛子,在地上活出一個神計畫中完全的人。從屬靈的角度看,祂也是新約第一個屬靈的人。這裡也就是啟示了一個屬靈的榜樣,屬靈的人在地上如何與神同工,完成父神所交付的工作。
生命的糧(約第6章)
「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15:16)
「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位聖靈。」(林前12:13)
約翰福音六章,耶穌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以後,有群眾一直跟隨主耶穌到了迦百農。主耶穌直言,他們的跟隨,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並教導他們,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並告訴他們,主就是那天上的糧,要吃祂肉、喝祂血的人就有永生…。說了很多,有一些門徒的反應是:「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6:60)。我們現今讀這些話,可能也都還會說,這話甚難。但我們沒有像那些作難的門徒一樣,因此而退去不再和祂同行了(約6:66)。
主耶穌為什麼要用這樣艱深又離奇的話來說關於生命糧的事?後面補充的解釋是: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約6:64)。耶穌就是不喜歡有一些人,看到五餅二魚神蹟之後,就想跟隨祂好能吃餅得飽。主耶穌要的是真信徒,不是只想天天不勞而獲的閒雜人。祂也曾用「比喻」的方式說話,免得那些只是湊熱鬧的人,聽明白後就回轉過來(太13:13~15)。
主耶穌講這話的時候,的確很難讓人明白。主耶穌這時候講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直到逾越節晚餐的時候,祂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喝這個,這是我立約的血…」(太26:26~28),我們才知道主所說的,甚麼是吃主的肉、喝主血的真實意義了。乃是有分於那奧秘身體的生命,主是身體的頭。主耶穌如何因神的靈住在祂裡面,祂因父活著;我們也藉著信,基督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因主活著(約6:57)。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6:63上)—外面的食物只能供給我們肉體的生命;供應我們屬靈生命的,乃是那靈。而這一篇談的生命(zoe),都是指那屬靈永遠不死的生命,是靈的故事。
而在實際屬靈的生活,如何取用這是靈的基督?如何吃、喝?完全在於得著神的說話。「我對你們所說的話(rhema)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下)。在希臘原文,rhema是指神對我們應時的說話。所以必須學習活在主的面前,聆聽他的說話,主就成為我們生命的糧。是的,到主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祂的,永遠不渴。(約6:35)。
「他們必因祢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祢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因為,在祢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36:8~9)
聖經默想(二月6日)
人若渴了(約7:37~38)
「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7:37~38)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2:7)
約翰福音七章這兩節經節,背景是發生在猶太人過住棚節的時候。按當時的習俗,在住棚節期間,祭司每天用金壺從西羅亞池汲水,然後將水倒進聖殿祭壇旁有孔的銀盆中,讓水由銀盆的孔口流出;此外,並誦讀有關活水的經文(如:賽12:3)。他們藉此記念在曠野的時候,神所賜的磐石裂開流出活水,解決以色列人的乾渴(出17:6);一面盼望彌賽亞來解救他們脫離異族的統治。這個節期共有七天,在第八天有一個結束的『聖會』(利23:36),乃是歡樂之後的一個『嚴肅會』(民29:35)。主耶穌說話的時候應該就是在這聖會的時候。
當這節期的末日,一方面是歡樂即將過去,一方面這象徵神所賜的活水也要止住。留下給眾人的感覺,世事的歡樂都不長久,人裡面又要重新回到乾渴。這時,主耶穌藉機向他們傳這生命活水的福音,祂才是那真活水的源頭。人可以到祂那裏得著深處的滿足,並且不但是自己得著,還能無限的供應別人。
這些話不但是對當時的猶太人說的,更是對普世的人說的。在世間人所追求的一切,在追求過程中是滿了盼望。但是追求到了人生目標的頂點,就是到了節期的最大之日,才發現那帶給人的快樂,何其短暫。剩下無目標可追求的日子,就是滿了空虛。這就是這裡說的「渴」的感覺。當然,也有人不感覺虛空,他們仍然沉溺於享受罪中之樂。這裡主耶穌呼召的是那些有感覺的人—「人若渴了」。「若」是專指那些對世間享樂感覺虛空,對肉身生命感覺無奈,追尋人生真諦的人。主耶穌預備了永遠的生命,作為他們的賞賜。如羅馬書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2:7)
到主耶穌這裡來的人,每天可得著生命活水的滋養。追求得越久,如同挖井挖得越深,越能得著生命活水的湧流。不像世間的水,挖到後面,才發現是一口枯井。神所賜這生命的豐富,不但是自己能享受,還能供應他人的需要。
人的被造,是神在祂的創造中所計畫,被特別選作為尊貴的器皿,能解人乾渴的器皿。不是那種廉價的環保器皿,用過即丟。而是被成全,成為活水的江河,直湧流到永生。「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4:14)。
這些福音的話語,是給那些信祂的人的應許。或許我們會問,我已經信主了,為何沒有能經歷如聖經所說,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這是因為我們的實行和聖經上的真理有落差。例如:聖經上說到「信」,就是絕對的信,並且有「信心的行為」作後盾的信;聖經上講的門徒,是那時時遵守主的道(約8:31),愛主勝過一切跟隨主的人(太10:37~38)。而我們的信,往往是七折八扣,選擇性相信。遵守主的道也是先衡量得失,評估所付代價,才來決定順服。所以無怪乎,常常離那聖經上的應許好像還有一段距離。
主啊! 我們願意得著你在創世前計畫給我們的一切。只求祢聖靈的幫助,成全我們,讓我們能夠履行那些得著應許的條件。
啟示來的知識(約7:14~17)
「到了節期,耶穌上殿裡去教訓人。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耶穌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 (約7:14~16)
「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2:46)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1:12)
在約翰福音七章,耶穌上殿裡去教訓人。猶太人就希奇,說:這個人沒有學過,怎麼明白書呢?猶太人所謂的這個人沒有學過,是他們覺得好奇,主耶穌沒有跟隨在哪個人的門下學習過,怎麼對聖經那麼清楚?
主耶穌有沒有學過舊約聖經?當然有!從祂的說話裡面,很多時候都是引用舊約的話,就知道祂非常熟悉聖經。只是,祂不是從人的遺傳系統學習來的。祂自己讀,也在神面前思想。覺得有疑惑的地方,再和人討論。在祂12歲的時候,我們就看見祂在聖殿中,已經能和聖經教師有討論性質的交通。祂對聖經的認識,已經相當的紮實了。在16節祂更明說,這些給猶太人的教訓,是從父那裏領受來的,也就是神所啟示給祂的。
在新約時代使徒當中,對舊約聖經最熟悉的,應該就屬保羅。保羅從小的學習過程,和主耶穌有些不一樣。他是跟隨在一個法利賽人,眾百姓所敬重教法師,叫作迦瑪列這人門下受教。但是他所認真學習來的知識,最後卻讓他熱心去逼迫以色列人所盼望的彌賽亞。在大光的照亮下,他成了瞎子(徒9:3~8)。表明他的靈裡缺少光,在屬靈的認識上,他是個瞎子。他得救以後,立刻知道他對於過去人所教導的聖經知識,他必須暫時放下(腓3:7)。須要離開人群,離開宗教中心,獨自往亞拉伯去(加1:17)。重新尋求認識那活神,思想、對照舊約聖經關乎彌賽亞的預言,而神也樂意開啟了他(加1:16)。他在新約的教導,就不再是從人的傳統遺傳來的學問,而是從神直接啟示來的(加1:12)。
這裡所說的啟示,簡單來說,就是神讓祂的靈洞悉了靈界的事物。例如,和保羅同行的人,在同樣的地方,同樣看見大光、聽到聲音,但只有保羅能聽得明白(徒22:9),因為神只有向保羅打開靈界的事物(啟示)。這宇宙存有物質的世界,也有肉眼看不見的靈界,兩者能互為影響。如果人只能接觸物質界的事物或法則,用來解釋一切地上所發生的事,往往就失真。聖經上所講的真理、實際,就是包含靈界因素在內的真知識。我們在肉身內要認識靈界的知識,需要神的開啟、神的啟示(林前2:12)。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119:105)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119:130)
人如何能有神的啟示?神的啟示乃是為著有需要的人、起而行的人的(詩119:105),神才會解開祂話的實際,照亮我們前面的道路(詩119:130)。不是我們坐在書房,花時間研究聖經、禱告,神就會給我們啟示,作為講道的材料。神不會啟示給坐而談、沒有真實需要的人。
「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7: 17)
對於我們聽到人某些的信息,如何分辨是否是出於神?在這裡也告訴我們,凡立志遵行神旨意的人,就必然會曉得。我們對神認真,神也對我們認真。神不會讓有心跟隨祂的人,長時間受到蒙蔽。神會讓有心跟隨祂的人,靈的嗅覺越來越敏銳,能認識神的旨意,也能立刻分辨哪些話才是真出於神的啟示。
不在黑暗裡走(約8:12)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
在約翰福音第八章,眾人將一個行淫的婦人帶到主面前來考祂,主耶穌如同光,將眾人真實的光景顯明出來以後,就講到祂是世界的光,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裡走。接著在第八、九章看到,眾人和耶穌的許多對話,是在別卷福音書看不到的。看起來有些像辯論,眾猶太人似乎是在據理力爭,實質上是執迷不悟;主耶穌是從天上的眼光看地上,述說無可辯駁的真理。也就是這兩章揭示了活在光中,和活在黑暗裡,這兩個不同領域的鮮明對比。
第八章揭示主耶穌的說話,是根據在父那裏所看見的(約8:38),祂是出於神的,祂認識天上的父(約8:47、55)。祂所說的話就是真理,是根據那創造並管理萬有者的說話和行事。而那些受造的猶太人,是憑著人的遺傳和肉體所能眼見的來判斷(約8:15),是犯罪被罪轄制的人(約8:34),他們被說謊言的魔鬼所蒙蔽和驅使,也成為說謊的和殺人的(約8:44)。
第九章是講到耶穌醫治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這絕對是一個神蹟,是邪靈所無法仿冒的。憑這一個創造的神蹟,就應該能知道耶穌是那創造之神的兒子了。但法利賽人的眼目,忽視了這個大的事情,只看到主耶穌沒有守安息日這個細節,就判斷祂不是從神來的、是個罪人(約9:16、24),因而失去了救恩。他們自認為很懂律法,以嚴格遵守律法自誇,但落入了魔鬼的網羅。他們如主耶穌說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太23:24)。他們被律法這個帕子所蒙蔽,主耶穌說他們是瞎子(約9:39)。那個被醫治好瞎眼的人,領受了那麼大的恩典,裡面是明亮的,他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約9:31~38)。最後耶穌感嘆的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9:41)。世人都是犯罪的,如果承認自己的黑暗,尋求神的拯救,就得著恩典;反之,對於自己的罪、和黑暗無感,那只有在將來審判台前的亮光中來照亮,來審判了。
人常被他們既有的神學知識的豐富所蒙蔽。無論陽光怎樣強烈的普照大地,但有一片葉子放在眼前,就能遮斷陽光。我們每次到神面前,都必須敞著臉與主面對面(林後3:18)。除去一切的遮蔽,忘記所有的神學基礎,甚至是昨天的亮光都要放下,重新來到神面前受教,才能真得益處。
真理是什麼(約8:32、17:19、18:37~38)
「耶穌回答說:我…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麼呢?」(約18:37~38)
在約翰福音書裡面,除了講生命,另一個字也較其他聖經書卷提得更多,就是「真理」。當主耶穌被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審問的時候,祂說祂來是給真理作見證,彼拉多反問祂:真理是什麼呢?是的,我們很習慣常用「真理」這個詞,但當我們真正被問到甚麼是真理時,可能大多數人也回答不出來。
主耶穌在地上為真理作見證,也就是活出真裡來。在聖經中所說的真理,按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任何事情的真相」。而主耶穌所活的生活,不只是表面看的活出地上最高品德無罪的生活而已,祂裡面還時時連於天上的父,在靈界裡支取神的能力,勝過一切轄制人的魔鬼,過一個滿有權柄的生活。這是神造人終極的目標,是宇宙存在的一個真理,主耶穌為這真理作見證。人無法講論真理,因為人無法像神,洞悉一切事物,萬物在祂面前都是赤露敞開;人也沒有一個絕對清潔的良心,對物質界的任何事物,有一個完全公平正直的分辨。真理是屬於神的,人照著神的話語而活,才能按真理而行(約三1:3)。
基督徒所謂的真理,若僅是由人從聖經所分析整理的屬靈知識建構而成,至多只能稱為「神學」—研究神的學問。真理是從靈的啟示來的,不是由頭腦分析研究來的。神啟示給我們真理的目的,在約翰福音告訴我們,是為了要我們得以自由和成為聖潔。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8:32)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17:19)
人被魔鬼綑綁、壓制、弄瞎了心眼,讓我們不自由。這種超然的力量,不是我們憑血氣可以勝過的。聖經裡啟示我們主耶穌的所是,和祂所成就的;我們要如何得著救恩,和在基督裡得勝的地位;在與主聯合裡,取用基督的權柄得勝的道路…。我們必須有這些真知識,並且信而順從,真理必使我們得享自由。
在基督裡可經歷了真自由,但要長期維持得勝,還必須將自己分別為聖,如同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這也不是靠人的勸勉,或肉體中的立志,就能夠辦得到。乃是因認識真理,知道神的浩大,在基督裡所預備給人屬靈祝福的豐盛,和認識自己肉體的墮落和敗壞。因而願意逃離從世界來情慾的敗壞,與神聖的性情有分(彼後1:4)。
我們需要認識這些基要的真理,足夠應付我們所需,讓我們能活在神前。若我們想知道更多,超過我們行走所需要的,就往往落到神學的領域,在神面前並無多少的價值。
主的羊聽主的聲音(約10: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
「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5)
人能夠到神面前來成為神的羊,乃是神極大的恩賜。當主耶穌來到地上,即使行了很多神蹟,也見證出一種與世人截然不同,行在光中並彰顯神榮耀的生活,但活在黑暗中,不來就光的人仍然是佔多數(約3:20),甚至他們最後還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乃是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羅2:7),神賜給他們那寶貴信心的(彼後1:1),就成為神的兒女(約1:12)。神如同牧人一般,負責牧養他們。
在這一節經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是不是反證,如果聽不到主的聲音的,就不是主的羊了?但在我們很多人的經歷,卻不知道甚麼是聽主的聲音。那麼,我們會不會懷疑,主沒有揀選我作祂的羊?這個問題的解答,可能要回到聖經的榜樣去尋找答案,會比較清楚。
當主耶穌復活以後,向門徒吹一口氣,要他們受聖靈(約20:22)。所以這些門徒肯定都是主的羊。但他們受聖靈之後,並不是很清楚、準確的聽到主說話的聲音—兩個往以馬忤斯的門徒是在主耶穌講聖經時,心裡火熱;在耶穌拿起餅來,祝謝擘開遞給他們時,他們的眼睛明亮了(路24:30、32);耶穌指示門徒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得魚時,約翰馬上知道是主(約21:7);耶穌一喊她的名字,馬利亞就知道是拉波尼(約20:16)…。這些事例,主耶穌雖然沒有清楚的表明祂自己,但藉著不同的方式,門徒裡面就清楚了,那裡有主的同在,或環境後有主的手的安排。
我們也是在環境中,不論是神安排臨到我們的事、或讀聖經時特別的感覺、或聖徒的分享交通、或裡面莫名的直覺…,也都能知道「是主」。但如何確認是主,而不是出於我們自己忽然來的思想?通常若是出於主的,會深刻作在我們裡面,不容易忘記,會直接影響我們的觀念和性格;如果只是我們一時的想法,就沒辦法真正的停留在生命裡,時間一久也就隨風而逝。
主初期用這種方式臨到我們,大部分都是要指出我們的錯誤,增加我們對神的信心,調整我們能愛神。這是一個過渡時期,因為我們長年活在舊造自我裡面的人,還沒有預備好自己。我們還不夠聖潔,在生命、性情上也不夠順服,讓神難以安家在我們裡面。在這個階段,神是在做預備的工作,主要是去除我們身上「罪」與「己」的生命。
五旬節過後,我們看到門徒們的生活轉變了。他們經過聖靈的澆灌,靈被加強變得敏銳,就能完全聽主的聲音,在地上與主同工,彰顯福音的大能。當然,我們也看到,這種榮景並沒有持續多久。只有少數人還維持被聖靈充滿(或作:滿有聖靈)的情況,能繼續跟隨聖靈的帶領,聽主的聲音指示(徒8:29),作神的工。
五旬節的工作,是在神計畫中,人與神同工的一個樣本。生命是沒有速成的,當時的門徒跟隨主耶穌時間不長,生命度量不可能達到神的要求。但主耶穌親自來作的示範,就是要吸引後世聖徒,看到聖靈在人身上時顯出的榮耀,也是給門徒立定目標。到使徒的時候,保羅就鼓勵聖徒要被聖靈充滿(弗5:18),要成為常態,這也是聖徒要能經常聽得到主的聲音的基本要求。
所以認識主的聲音,在經歷上是分為兩個階段:在預備階段,神藉著環境說話,除去我們身上跟隨主的攔阻;在完成階段,接受聖靈的帶領,與主一同的爭戰。
聽不見主的聲音(約11:1~46)
前面講到主的羊聽主的聲音,按理說每一隻羊都能聽到主的聲音。但是到約翰福音第十一章,卻看到有主的一隻羊,好像有聽沒有到主的聲音。故事說到拉撒路病了,馬利亞和馬大打發人去見耶穌。耶穌等了兩天才過去,到了那裡,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在眾人都遺憾耶穌來遲的情況下,耶穌卻讓拉撒路活過來了。在這一段聖經裡,主耶穌和馬大的對話,被記載得很清楚,好像刻意曝露馬大裡面的情形,作為讀聖經之人的借鏡。
主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說過: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11:4)。主耶穌這麼說了,她們心裡的大石頭就應該放下來了。因為,主耶穌既然已經那麼說了,且這事牽涉到神的榮耀,就絕對會成就的。主耶穌醫治了許多病人,也沒說是為讓父得榮耀。唯獨這件主說了,顯然是將有大的作為。她們應該要很放心的。這讓我們想起舊約書念的婦人的故事(王下4:8~37),以利沙為她求來的兒子死了,她趕快去見以利沙。在家中丈夫和路上遇見先知僕人的詢問,她都回答「平安」。因為她知道神是信實的神,既然兒子是神給的,就沒有收回的理由,兒子已死的「事實」都不算數。一切問題最終的答案,在神和神的先知。先知說的才算,眼見的都不算—何等的信心、何等的安息。
耶穌聽到那消息以後,似是故意耽延兩天。不但拉撒路死了,甚至故意讓他發臭,為要彰顯神的榮耀。但我們在他們的問答之間,來看馬大的說話:
馬大: 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她認為,主來遲了,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馬大: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什麼,神也必賜給你。—她清楚真理,也看似對主有活的信心。
耶穌:你兄弟必然復活。—用現在式,是要實現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的應許。
馬大: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她知道有關復活的客觀真理,當她聽到復活兩個字,心思馬上就鑽到有關復活的知識裡了。
耶穌: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復活不是一個遙遠客觀的真理,是和主耶穌這人位有關。在乎主耶穌是那復活的生命,如今主就在眼前。主耶穌試圖拉回她的心思,回到主的話上。
馬大: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她只抓到主耶穌講到「信我的人」這幾個字,馬上就表白她的信。其他的話,似是充耳不聞。
…
耶穌:你們把石頭挪開。
馬大: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始終活在天然的知識裡,主應時的說話,一句也沒聽進去。
耶穌: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對馬大的冥頑,好像有些不耐了。
主樂意向我們說話,但我們會不會也像馬大一樣,對主的話如對牛彈琴呢?從上面這一段的對話,不由得想到聖經上的一句話:「叫飢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1:23)。對於屬靈的事,馬大好像甚麼都知道,甚麼都能回答,但回答的都是聖經知識。不像她的妹子馬利亞,喜歡飢渴的一直吸收主新鮮的話。她對於主耶穌親自的說話,好像是已經裝不下她的頭腦了。
馬大之所以會這樣,在路加福音點出了原因(路10:38~42)。主耶穌說她缺少了一件最重要的—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她寧願在外面殷勤服事主,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她忙到沒有時間和興趣聽主的話了,捨本逐末,這就是她身上最大的問題。至終她是活在外面的人,沒有辦法進入裡面,與主有交通。主是向我們的靈說話,而不是外面的魂。主的羊聽主的聲音,也都是人裡面的故事。沒有經常操練親近主,思緒紛亂、靈裡遲鈍,聽不到主的聲音,好像也不足為奇了。
捨己跟隨主(約12:25~26)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約12:25~26)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在約翰福音十二章25到26節這兩句話,讀起來和馬太福音說的,要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主,有些類似。但約翰福音這裡好像是作了更仔細的詮釋。約翰福音這裡的話,是主耶穌在釘十字架之前,說了「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之後,緊接著說的。麥子的比喻,好像是述說祂自己,將要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好來產生眾兒女;也好像告訴門徒,要經過捨己的過程,才能結出屬靈的果子。
約翰福音這兩節講的生命(psuche),在希臘原文看得出來,是指魂生命。也就是支配我們舊人的生命,包含心思、情感、意志的功能。當人離開神之後,過獨立於神之外的生活,就有了生存(包含繁衍後代)、自衛、娛樂的需要(創4:20~22)。這一切的需要,都是由魂來打點、經營。由心思來分析,經由情感來判斷好惡,意志來決定執行。這就是魂生命的工作。而意志好像船的舵,決定人行走的方向,更能表現出一個人的性格。
要滿足遠離神時,這些肉身的需要,由群體的分工,更容易達成。在分工的過程,就有些利益的衝突。魔鬼在這樣矛盾的情況裡面,就在人的心思裡加入了牠的建議。撒旦比人聰明,在牠們參與的過程,會裝作光明的天使。牠能提供很多看似好的建議,讓人能掠奪的更多,這是屬魔鬼自私的性情。人的心思若接受,牠們就能更進一步在人裡面取得地位。於是魔鬼所屬的貪婪、自私、驕傲、忌妒、仇恨、淫亂、邪情、惡慾…許多敗壞的生命,就逐漸組織到人的心思、情感裡面。最後人活出來的魂生命,就成了聖經上說的「己」,是專為自己打算,與神為仇為敵的魂生命,所以在馬太福音主耶穌說人必須「捨己」。
約翰福音這裡講的「生命」,並不強調它的墮落那一面。但人只要愛惜自己的魂生命,早晚會喪失魂生命。這裡的「喪失」,希臘原文指被毀、被消滅,隱喻丟入地嶽的永刑中。人很難靠自己,在撒旦的覬覦下,保守自己完全不犯罪。犯罪是一步一步、不知不覺的,猶如羅得遷帳篷到索多瑪一樣(創13:10~12)。只有尋求神、追求聖潔的人,在神的光中,才會發現魂生命裡諸多的墮落敗壞的性情,會攔阻人到神面前。如果人失敗得夠多,但渴慕神的心不改變,才會產生一種恨惡自己的魂生命,願意學習真正不靠自己魂生命而活。
兩處福音書都提到跟隨主,在約翰福音裡更說明: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也就是真正的「跟隨」,對新約聖徒而言,不是外面的腳步跟隨,乃是裡面保持有神的同在。當我們作任何事,失去神的同在時,就能分辨我們已經從跟隨主的路上岔出去了。
在神的計畫中,神要我們跟隨祂,凡事順服。有些人就誤會,以為神要將我們作成一個像是沒有靈魂的人一樣。但從這節經節知道,神並無意思要滅掉我們的魂生命,而是有更高的目的。祂要我們跟隨,意志不由我們自己作主,讓神負我們完全的責任。這是一種對神信心的操練,也是一種成全。在與祂一直的同在中,最終魂生命產生出一種新的性情,能和神的性情合拍。這樣的魂生命,能夠在聖靈的掌權之下,享受神的生命到永遠。
聖經默想(二月25日)
猶大賣主(約12:6、13:2、13:27)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7)
在聖經裡,有一個人的道路是最悲慘的,就是猶大。他原是主耶穌的門徒,有著最好的機會成為使徒,但最終成為賣主的猶大,沒得善終。在將來的審判裡,他的命運更是難以想像。猶大的墮落,和貪財有關係。他大概是負責保管民眾奉獻給主耶穌和門徒的款項,結果他貪愛錢財,時常竊取囊中之物(約12:6)。這樣行得不好的人,是魔鬼看上的(創4:7)。通常人第一次的犯罪,可能是一時不察,魔鬼並不能馬上取得地位進入人身上。但會犯這樣罪的人,表示這人裡面有私慾(雅1:14),魔鬼就會找機會,更進一步的試探。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13:2)
在撒旦與神之間的競爭中,人的心思是向靈界敞開的。魔鬼可以在人敗壞的心思裡作工或運行(弗2:2)。人在思考一個問題的時候,魔鬼可隨時加上一些的建議。甚至魔鬼會觀察人的行為後,主動提出一些表面上是對這人有利益、可得著快樂的,實際上已經是犯罪的念頭。聖經上告訴我們,要抵擋魔鬼(弗6:11,雅4:7),就是拒絕接受那些魔鬼所提出的建議。撒旦知道猶大貪財,就能順著他的貪欲建議他出賣主耶穌。猶大對撒旦這個提議,出賣主耶穌的念頭,並沒有拒絕。當人的意志上同意魔鬼的建議,就已經犯罪,給魔鬼開大門了。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13:27)
當大家坐席的時候,主耶穌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約13:21)」的時候,表示主耶穌靈裡知道,那時猶大在意志上已經接受了撒旦的建議了。照屬靈的法則來說,這時撒旦已經在猶大心裡取得了的位,可以直接進入他的心了。但是,在這一節經文卻記載了,是主耶穌蘸餅給猶大以後,撒但才入了猶大的心。原因為何?聖經沒說。猜測可能的原因,原本是只有主耶穌知道猶大要賣主,但還沒公告。神所賜給主耶穌的,主一個也不失落(約6:39),這是撒旦知道的。主耶穌沒表示,撒旦大概也不敢動作。直等到主耶穌蘸餅給猶大的動作,就等於已經宣告在眾門徒中間,猶大是不潔靜的(約13:11)。這時等同於宣布,猶大不屬於他們一群了。撒旦就名正言順地進入猶大心裡。
當主耶穌便對猶大說:你所做的,快做吧!這時,主耶穌對猶大說的,其實也就是對撒旦說。撒旦住在猶大心理,猶大外面所做的,等於是執行撒旦在他裡面的命令了。猶大出去時,聖經特別記載,那時候是夜間了。按指他就此離開了神的面光了。
我們現今不可能像猶大,犯下這樣的重罪。但是,當我們一時行得不好,魔鬼也會對我們有興趣,接下來就可能引誘我們去犯罪,若引誘成功就在我們身上取得地位,強迫我們繼續犯罪無可自拔,最終進到黑暗裡哀哭切齒了。所以我們要警醒,不能輕看我們以為的小罪,不能給魔鬼留任何地步。
萬有的主(約13:3)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約13:3)
當耶穌要釘十字架之前,聖經記載了上面這句話。作為一個人子,父已經將萬有交在祂的手裡了。甚麼時候交的?就是在祂行完了祂在地上,作為一個人子,完全沒有犯罪的路程,又要回到父那裏去的時候。那麼,在這時間已前,萬有又是誰在管轄?從馬太福音和舊約講到撒旦的起源的時候可以知道,在亞當之前,世界都是神交給撒旦來管轄。即使撒旦墮落了,神也暫時沒從牠的手裡拿回那管轄權。
「魔鬼…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4:8~9)
當耶穌受試探的時候,撒旦想和耶穌交易,用萬國的榮華,來交換耶穌的下拜。當時耶穌並沒有否認魔鬼能使用這籌碼交換,也就是承認那時萬國的確在撒旦的管轄之下。耶穌那時有兩條路可選:低身下拜立即取得萬國榮華;或順服神走十字架的窄路,得著萬有。
「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那成為暫時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希2:7~9)
在撒旦墮落之後,神沒有立刻撤銷撒旦對萬有的管轄權。神是在等候,另外興起的受造之物—人類,來接替牠。神要讓人得著榮耀尊貴為冠冕,並管轄神手所創的萬有。條件是人必須能完全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在人類被創造之初,他們在宇宙的位階,是暫時比天使為低。他們還須經過試煉的過程,勝過魔鬼萬般的試探,才有被提升的可能。至今尚未有人能全然通過這些試探。唯獨作為人子的耶穌,不接受魔鬼的賄絡,選擇漫長的十字架道路。因存心順服神以至於死(腓2:8),帥先得著了神創世前預定給人的祝福—榮耀尊貴的冠冕,並管理神手所造的萬有。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6:11)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
主耶穌已經得著了神預定給人的管理權柄,如今祂是萬有的主。但神的命定尚未成就。而神的工作,不是在每一個人身上單獨各別來作,乃是將人一同放在基督裡與主聯合(林前1:30,6:11)。祂所作成的一切和得到的一切,在基督裡也就成為我們的。人只要負責與主成為一靈,憑祂的生命而活,就能與基督一同作王。
至於如何與祂成為一靈,憑祂的生命而活,那就是操練十字架捨己的功課了—捨去一切攔阻我們與基督聯合的事物。
你們要彼此相愛(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主耶穌在離世前,很慎重地給了門徒一個新命令,就是要門徒彼此相愛。主耶穌是怎樣愛門徒?主耶穌給門徒作了一個讓他們印象深刻的榜樣。就是放下夫子的身分,束上腰親自洗門徒的腳。也就是表明了,門徒應該以謙卑束腰的態度去服事聖徒。這幅圖畫,應該會深深烙印在門徒心中。通常服事人的,都是地位較卑下的。主耶穌所示範的,就是要門徒能自居卑微的服事聖徒,實行彼此相愛。可能會有聖徒說,我想愛聖徒,但是愛不來怎麼辦?是的,我們天然的人當然愛不來。新約聖經上的話,從來不是叫我們靠自己去作,那是行律法。新約聖徒有三一神住在我們裡面,讓我們凡事都能做(腓4:13)。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一4:16)
這是神給我們實行彼此相愛的路。一個享受神的愛,住在神的愛裡面的人,神也住在他裡面。這人享受神的愛飽足,就會漫溢出來,樂意分享出去,能夠愛別人。只有自然流露出來的神的愛,如同父母對兒女的愛,才能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才能有包容和相信,有盼望和忍耐,並且永不止息。在保羅的書信裡,對愛的定義有完整的詮釋(林前13:4~8)。更是另外從屬靈的法則,指出要維繫這種彼此相愛的生活重要因素:
「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清潔的心就是要保守我們的心(箴4:23),不被魔鬼玷污。作個簡單比喻:如果我們到了一個從未去過的教會,看到聖徒各個可愛,要實行洗門徒的腳,不會太為難;但回到自己教會,就覺得困難。因為魔鬼喜歡幫助人計算人的惡,就是因為對每個聖徒都太清楚,累積了太多負面的檔案,就卑微不下來,也愛不了了。一個清潔的心,是不會輕易接受魔鬼的建議。只向神打開,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歌4:12)。
無虧的良心是活在神的愛裡必要的條件,必須隨時活在神的光中,靠著神兒子的血不斷的潔淨。和神的關係正確,才可能活出彼此相愛的生活。
無偽的信心是基於愛神,願意忠心實行神的旨意。無偽的信心是和信心的行為相連屬的(雅2:17~18)。遵行主的命令要彼此相愛,這是對主的命令表現出來的真實信心。
林前13:4~8愛的定義和約13:34彼此相愛的實行,就是由上面所說:卑微自己、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保守自己住在神的愛當中,所實行出來的一種生活。
預備住處(約14:2、14:20、14:23)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約14:2)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3)
許多人讀到約翰福音十四章,主耶穌在釘死升天之前,講到在父家有許多住處,祂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就有一種天然的觀念,以為神要在天上為我們預備住處,要接我們到天上去與祂同住。但是,經過了兩千多年,怎麼這地方還沒預備好,人還是在地上苦苦地等?神創造世界也不過六天的時間,怎麼這次預備住處,是如此的漫長?我們要確實了解主耶穌說這話的意思,先要看神終極要完成的工作。
「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啟21:3~3)
根據啟示錄,神工作完成時,並不是要接我們到天上住。而是聖城新耶路撒冷由天上降在地上,神來與人同住。這種神與人同住,是神心中所喜悅的,也是將來終極要完成的。而將來同住的方式,就是照著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為藍本,父與子互相內住的模式。神的長子是如何與祂同住,將來的眾子,也要如何與祂同住。
「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14:20)
這一節說的很清楚,主耶穌要我們和祂的關係,也是互為內住。我們在祂裡面,祂也在我們裡面(約14:20)。如同祂和父的關係一樣(約14:11)。這個互相內住是怎樣的圖畫?在人的知識和邏輯上是搞不清楚的。但若是以簡單的比喻,我們可稍加體會:我們的全人像是一個聖殿,從內而外是至聖所、聖所、外院子,就好像人的靈、魂、體三部分。祭司可以在不同的地方駐留。當聖靈充滿了至聖所(我們的靈)的時候,祂是住在我們裡面;而祭司進到至聖所,又是被聖靈所包圍,就是住在祂裡面。然而對我們而言,主耶穌所說的這種關係,是要在甚麼時候可以成就?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約14:23)
主耶穌說話的當時,還是一個應許,祂雖然升天了,祂還要與我們同住。在這經聖經節,這應許成就的條件,必須這人是一直遵守主的話,一直過一個順服的生活,如同主耶穌一直順服父神一樣。聖靈才能穩定的安家在我們裡面,如同至聖所的榮耀,一直停留在聖殿當中。
至今神還在預備住處,是祂的住處,也是我們的住處,就是在我們的靈中。何時我們的全人能夠順服在我們的靈底下,隨聖靈而行,我們就能經歷神與我們同住。新耶路撒冷神的帳幕在人間是將來的事,但現今我們就能預嚐那實際。主耶穌為我們預備地方,不是在天上預備,而是在我們身上,在我們靈中,預備一個神人能同住聖別的地方。
主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這是一句很有名的經節:主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大部分基督徒都能背誦。如果我們仔細思想,主耶穌就是那舊約的耶和華神,祂豈止是道路、真理、生命?祂是那偉大的「我是」,我們缺甚麼,祂就是甚麼!祂是一切正面事物的實際。那麼,主耶穌在這裡特別提出這三樣,主要的目的是甚麼?這節是接續本章前面的話,主耶穌要去,是為我們預備地方,要再來接我們到祂那裡去(約14:3)。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來2:10)
我們到神那裏去的時候,是要進入神的榮耀,與基督一同顯現在祂的榮耀裡(西3:4)。主耶穌在約14:6這裡所講的話,就是要到父榮耀那裏去的這班人,應該有的屬靈裝備。這些的裝備,不是藉著讀一些屬靈書報;做一點服事聖徒的屬靈事工;外面的敬虔…。而是拔高我們這個「人」—是不是能絕對順服神、是不是滿有聖靈、是不是有生命的美德和能力。在這裡,主耶穌告訴我們,祂自己就是這一切問題的答案。人只有藉著祂,才能進入屬靈生命的豐富,將來才能到天父那裡去:
祂是道路
主耶穌在地上要求門徒要捨己,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而祂在地上所走的,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是照著神的意思,不照著自己的意思的生活。最終釘死在十字架,而得著復活升天得榮。在祂身上我們看到,十字架的道路,是通往榮耀的道路。我們沒辦法模仿祂這種的生活,只有藉著更多的親近祂,當愛祂與日俱增的時候,才會甘願捨己,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雖是窄路,也是通往榮耀的路。「道路」這自在英文也解釋作「方法」,祂是道路、祂是方法。離了祂,我們別無他法,能以單獨行走這十字架順服的道路。
祂是真理(註)
主耶穌在地上活出恩典和真理的生活(約1:14),復活以後成為真理的聖靈,要帶我們進入那一切的真理(約16:13)。我們在肉身內,無法洞悉一切事物表面的背後(包含屬靈界的),所以認知有限,就不夠資格談論真理。倒是常是看表象被魔鬼的謊言所欺騙,對聖靈的事以為愚拙(林前2:14)。但是藉著從神來的聖靈,讓我們能知道神所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能看透萬事(林前2:12~15)。將來到神那裏的人,要能與神有真正的交通,就要有與神同樣的眼界。這也是主耶穌成為真理的聖靈之後,在我們靈裡所要做,不斷啟示的工作。人若不認識基督,就不能認識真理。藉著祂,給我們開了認識真理的大門。
祂是生命
只有相同的生命,才能有真實的交通。主耶穌來到地上,是降卑祂自己來遷就人,目的卻是要來拔高人的生命。祂來是要讓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而這個神的生命是分給我們了嗎?從一個角度看,答案是「是的」!我們得救以後,確實是有得著一個神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了。但這生命不是「給」我們,如同領受了一個禮物,那禮物就屬於我,和原贈與者無關了。我們得著的生命,是神「安置」在我們裡面有位格的聖靈,祂仍然連於天上的寶座。祂要掌管我們的生命,當我們與祂聯合的時候(林前6:17)的時候,就能活出神的生命—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生命(加2:20)。久而久之,我們的生命性情就被變化,與神的生命性情相合。
在神的工作中,祂不單獨作拯救各別的人和成全人的工作。祂一切的工作都是作在耶穌基督的身上。我們需要拯救和恩典的時候,沒有其他的方法,都是要「在基督裡」來領受。將來聖徒要到神那裏,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祂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註:
「真理」這字,希臘原文是指內涵為一個絕對的真理,與「虛謊」或「只有表面」相反。恢復本譯為「實際」。
聖經默想(三月6日)
愛主遵守主的命令(約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通常我們說到「愛主」,就會想到某某人經常讀經、禱告,每個聚會都必到,還很常看望聖徒,我們都會不由得讚美他很愛主。但在這節經節講到的愛主,很簡單,只有一個要求,就是要遵守主的命令(或翻作指示)。當主在我們裡面有要求的時候,我們要能順服。
在這裡也說到遵守主的命令所得到的祝福,就是主時常向他顯現。這裡也就間接回答了我們常有的一個問題—為什麼主耶穌常向某人說話,卻不對我說;為什麼某人有那個恩賜,我那麼認真追求,主都不給我;為什麼遇到難處時,我向主求問,主都不給我答案…。原來是我們的順服出了問題。
在主耶穌身上有很好的榜樣,他完全順服神的旨意,神也住在他身上,祂彰顯神的權能,實行神的旨意。撒旦有沒有試探或誘惑祂?當然有,只是祂完全的勝過了。就如我們在世界上,時時受到魔鬼的誘惑,想讓我們從跟隨的路上岔出去。而主耶穌是存心順服,一直無條件的順服到了盡頭,到了十字架的上面,完成了神的旨意。在聖經上說祂因受苦難得以完全(來2:10)。意思就是他受盡了各樣的試探,卻不肯體貼祂自己任何的肉體(來2:18),堅持揀選神的道路。對肉體來說,那是一件極痛苦的事。
而在我們實行的道路上,我們可能會說,我願意遵行神的命令,可是神的命令在哪裡?我都沒感覺到,如何去遵行?的確,在聖徒沒預備或沒能力順服的時候,通常神不太會直接指示他們做這或做那。因為,神口所出的話決不徒然返回(賽55:11)。主耶穌是等到約旦河受浸以後;門徒是在五旬節降臨以後;保羅是在他被神呼召以後,才有主的命令常在他們身上。主揀選他可用的器皿,在他們身上說話,就必定要成就。所以呼召使徒之前,都有預備器皿的時期。在這時期裡面,常常都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做光照和規正的工作。就是拆毀我們的舊造,清除一切不聖潔的東西,並加深我們對神的愛。
這種的清除,通常都是在神的兒女在內室禱告,與神親近的時候發生的。聖靈會光照和督促我們,該對付那些事物,好預備一個聖潔的殿,讓聖靈居住。這時期聖靈是作消極對付為主。等到人裡面親近神久了,愛神的新增加,勝過肉體和世界的吸引,能夠毫不猶豫揀選神的命令時,神在我們身上,才算是得著了安家的所在,能積極的為祂作工。
聖經默想(三月8日)
在我裡面毫無所有(約14:30~31)
「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0~31)
在屬靈的學習上面,一個人是否能達到神預定他所應該要達到的,最後關鍵因素就是這人「愛主」與否。屬靈的知識和方法其實都不難,神不偏待人,都會讓我們知道。人是否能走得下去,就要看我們對神已經指出我們身上對世界或肉體的戀慕,要我們除去,我們是如何的態度。愛主的人,寧可捨去萬事,只要討主的喜悅。愛主不夠的人,會要主等一下,先滿足了肉體,再回頭求主赦免,於是就在曠野中不停的遊蕩。
基督徒一生都是在爭戰中。在曠野的時候是和自己的肉體、舊人爭戰,等到過了約旦河,還要為神的權益和屬靈界的爭戰。魔鬼就是我們的仇敵,牠利用人的私慾引誘人。當祂的試誘成功,人犯了罪,牠就在人的身上有地位了。這時在人的身上就時常會有「情慾和聖靈相爭…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加5:17)的情形。若人在試誘的當中不斷的落敗,就可謂是罪的奴僕了(約8:34)。
主耶穌在釘十字架之前,宣告世界的王在祂裡面毫無所有,意思就是在祂一生經過的種種試探,祂都因著愛父的緣故,沒有讓撒旦一次得逞。撒旦在祂身上沒有取得任何的地位。因此他沒有被罪玷汙,可以將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神(來9:14),滿足神公義、聖潔、榮耀的要求,夠資格成為我們的救贖主。
我們時常希望作一個得勝者。勝過的對象是誰呢?當然就是魔鬼。當我們得救的時候,主耶穌的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受浸的時候,世界的王的軍兵(魔鬼),也埋在紅海底下。也就是在我們身上,還給了我們一塊淨土。照理說,我們可以過一個聖別的生活了。但是,一者,我們對屬靈的法則不清楚;再者,我們對舊人沒有徹底的對付過,難以馬上脫離舊人生命的律來生活行動。很快的,魔鬼又重新在我們身上復辟。我們就必須靠真理使我們得以自由;靠真理使我們成聖。聖經中所謂「得勝者」,最好的定義就是主耶穌說的「世界的王在我裡面毫無所有」。在這個人的身上,將魔鬼過去取得的地位,完全清除乾淨了;也不讓魔鬼有新的機會得到地位。
我們自己是辦不到的,但基督已經住在我們裡面了。神所賜給我們的生命,是一個得勝的生命,使我們凡事都能做(腓4:13)。這生命在我們裡面,猶如萬能的超級電腦,聖經是它的使用手冊。我們需要認真鑽研和實證在我們身上,才能發現祂永恆的價值。
聖經默想(三月11日)
葡萄樹和枝子(約15:1~8)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在約翰15章,主耶穌將祂復活後,我們與祂互相內住的關係,簡單比喻作葡萄樹的關係。讓我們知道,祂是葡萄樹,我們就是枝子,這是一種生命聯屬的關係。枝子的結果子,完全是從樹那裡,因著生命的連結和供輸,所產生的結果。這告訴門徒,傳福音完全是基督的生命先要活在我們裡面,然後藉著我們的話,帶著靈的傳輸,讓基督也住在他人的裡面。這個得救、得著基督的人,才能成為長存的果子。用其他代替的方法,將人攏到教會中,或傳講一些道讓人贊同,若這人裡面沒有遇見基督,就不是這裡說的長存的果子。主耶穌這麼吩咐,祂同時也教導,關於門徒結果子之前所要預備的工作: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約15:2)
對於那些雖然得救了,但無心跟隨主,神也不會浪費時間在這人身上,神直接不理他,不和他說話。對於肯跟隨主,願意聽神的命令,實行神旨意作工的,神就如同園丁,積極修剪他生命中妨礙結果子的枯枝,使他能有更豐盛的生命湧流。這是基本原則。主也告訴門徒,實際的路: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15:7)
這節經節,可說是屬靈生活實行,一個很重要的原則。首先,我們必須有親近神的生活,常在主裡面,就是如同祭司,侍立在神的面前,主也願意向我們說應時的話。這些話,有的是神要修剪我們(約15:2);也有的是神差派我們出去結果子(約15:16)。當有了神的說話,我們負責「願意」,並祈求神,神就來運行和負責「成就」。
在我們屬魂的生命還重的時候,神的說話往往都是顯明我們的不是。包含外面屬肉體的行為(加5:19~21)、和裡面為己的存心和動機,都要經過修剪。神也要經過我們的願意,神才能在我們身上作工、修剪。當我們被修剪乾淨以後,神才能差派我們出去結果子。有些的差派,是要犧牲我們的吃飯、睡覺、和親人相處…的權益;也有的是屬靈的爭戰,有可能受邪靈的攻擊。我們願不願意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讓神負我們的全責,由神來自由的使用我們?也要經過我們的願意,在禱告中與主配合,成就祂的旨意。
這些話聽起來很難,和我們現實的教會生活好像離的很遙遠。但神從來不降低祂的標準,在將來審判台前,仍然是依據祂講過的話來審判(約12:48)。祂的話是我們的標竿,雖然我們目前好像達不到,但仍要趁著還有今日,繼續向著標竿直跑。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在約翰15:5章有一個條件性的詞「常在我裡面」,是聖經裡一個很重要、很關鍵的詞。常在主裡面,也就是保羅書信裡面的「在基督裡」、「在基督耶穌裡」。神給我們的一切屬靈祝福,和一切的應許,都是要在基督裡,才能夠取得的,這是唯一的一個蒙福的範圍。而經歷這「在基督裡」又是要在哪裡?答案就是要在我們的「靈」裡,那裡基督已經住在我們的靈裡,我們活在靈裡也就可以在基督裡、常在主裡面了。主耶穌也說了,常在祂裡面,多結果子的,才是祂的門徒(約15:8)。主對「門徒」的標準,在我們來看,真的很高。
也有聖徒會問到,甚麼情況(或感覺)才是在靈裡?其實,問這問題等於白問。會問這問題的,一定是沒有在靈裡的經歷,聽了以後也不會真明白;經歷過甚麼是在靈裡的人,不用教自然就能分辨何時在靈裡,何時在魂裡,那種感覺是很不一樣的。
但是,聖經裡面的確實有告訴我們:常在主裡的人,就常在主的愛裡(約15:10)。也就和住在神裡面的,就是住在愛裡面(約一4:16),一樣的意思。而住在愛裡面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約15:11)。用人的常話說,就是裡面的深處清楚知道,我們是蒙愛的,不論外面環境如何,經常裡面就是能夠湧出喜樂。
在保羅的書信,就告訴我們,在魂裡的遊蕩沒有安息,要回到靈中—竭力進入那安息(來4:11)。是的,從經歷裡面知道,操練在基督裡(靈裡),最好的路就是操練個人的親近主。而剛開始學習的時候,要回到靈中是要花一番力氣的。總要經過十幾二十分鐘以後,魂的活動才能屏除在外,專一的在靈裡,有神的同在(在基督裡、在主裡)。那是甚麼感覺?沒法說的,禱告中遇見主就知道了。可惜很多神的兒女,在學習個人禱告的過程中,沒法花更多的時間,還沒遇見主,就放棄了。猶如挖井,若沒挖到活泉,前面所有的工作都是白費的。那是很可惜的事。
要能「常」在主裡面,維持在基督裡,是要靠著不斷的順服,遵行主的命令(約15:10)。在這種與主同在的裡面,主也願意將祂所作的事,與我們有交通,稱我們為朋友(約15:15)。而不是像僕人,僅單向的吩咐僕人該做甚麼事。主與我們這種關係,如同神待亞伯拉罕為朋友一樣(創18章)。
屬靈的原則是不會改變的。結生命的果子,只有常在主裡面一途。人也會用其他的方式來結果子,好像離了主也能作甚麼。但到那日,一切都要經過火的試煉,一切都將顯明出來。
聖經默想(三月18日)
真理的聖靈(約16:13)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
「只等實際的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實際;」(約16:13恢復本)
主耶穌還沒釘十字架的最後一天,祂告訴門徒,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他們,但他們還擔當不了(或作:不能領會)。只有等到真理的聖靈來了,才能帶他們進入一切的實際。這裡說明了,要真正領會什麼是真理,和要進入真理的實際,那是聖靈的工作。從教導和學習來的,不是真正的真理,從聖靈帶領我們,經歷中得來的,才有那實際,否則不過是空洞的道理而已。
我們可以那麼比方:如果我們看過並且熟記了某風景名勝的旅遊指南,甚至能背誦娓娓道來,但這都是虛假的。在轉述的時候,總不能給人有那種生動活潑的感覺,也不能隨時拼湊出完整的圖畫;但實際去過的人,可能述說的不像旅遊指南那麼有章法,但所說的會讓人覺得有味道,並且產生羨慕。這就是有沒有進入實際的差別。
按照神的智慧,給了我們這一本聖經,足以解釋屬靈事物的一切奧秘,那是一切事物實際,也是宇宙存在的獨一真理。聖經中的話,聖靈願意帶我們完全的進入。按照我們尋求神話初期的經歷,當我們渴慕明白神的話的時候,如果讀不懂,就把它暗暗的存在心裡,反覆思想。通常兩三個星期內,聖靈就會引導我們來經歷環境,讓這話發出亮光,我們才透澈明白這話;也有先給了我們環境,不多時候就讀到聖經相關經節,這話就豁然開朗。
「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約16:4)
這裡所說的「到了時候」,是很有意思的話。神不願意預先告訴人太多,免得人就不需要依靠神了,總是有了環境,遇上了,神的話才臨到我們。神就是這樣藉著環境,將祂的話啟示並組織在我們裡面。如同主耶穌在地上訓練門徒,並不常用長篇大論硬性傳輸,而是隨時在環境中的機會教育。這種在環境上的經歷過,加上話語的解說,這話背後是有故事的,在我們身上就不容易過去,會成為我們的觀念和知識,就是神的話(就是真理)已經組織在我們裡面了。我們平常讀聖經,是要積蓄神的話在我們裡面,到環境來臨時,聖靈才能使我們從聖經中,想起主要對我們說的話。主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119:130)。
還有一種情況,是在個人禱告的時候,和神親密的交通,享受神的同在以後,神會將我們帶到神面前的關鍵問題,或我們該知道的事啟示我們,讓我們更多進入屬靈的實際。等到我們生命更老練的時候,可能每天早晨到神面前,還沒開始說話的時候;或白天隨時合適的時間和環境,神就主動將我們所需要,將聖經的話向我們打開,指示我們當行的道路。
只要我們有心,聖靈樂意帶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祂裝備和製作我們,為的是預備我們有一天過了約旦河,有屬靈的真知識。當為著神的權益,與魔鬼面對面爭戰的時候,能與神同工,面對仇敵時毫不畏懼。
為罪義審判自責(約16:7〜11)
「保惠師…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16:7〜11)
這段聖經節,是對全世人說的。聖靈的工作,是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在早年的教會,我還年幼的時候,在家裡有聖靈發起的家聚會。那時看到過聖靈的澆灌,幾乎天天有人得救。聖徒得救的過程,千篇一律都是痛哭流涕悔改認罪。雖然有的人可能還是第一次來,但聖靈的工作,就能讓人對罪有強烈的感覺,讓人徹底的知罪自責。那些經過這樣得救過程的聖徒,後來長時間的觀察,都在教會中存活得非常好。從聖靈入門的基督徒(加3:3),這樣的經歷應該是很正常的。
而在這裡,主耶穌說明了聖靈從三方面光照人: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全世界找不到不犯罪的人,一個義人也沒有(羅3:10)。地上所有宗教上所信的「神」,沒有一個是曾經在地上成為人,經歷過不犯罪的生活,又肯代替人的罪而死,滿足神公義審判的要求。因此,在天下人間,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人只要信這個名,就可以在祂裡面洗去一切的罪,成為神的兒女(約1:12)。對於罪人而言,恩門已經敞開,神兒子的血能潔淨人一切的罪。若不肯相信接受,主耶穌的血在我們身上就不發生功效,將來審判台前自己去面對罪帶來的審判。
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通常人死了以後,就留在陰間等候大日的審判。陰間就好比人間的拘留所,有罪嫌的人就留在裡面等候審判。但主耶穌在地上活出一個完全人的生活,死了以後,陰間不能拘留祂(徒2:24)。因為經過神的律法來檢驗祂,也查不出任何罪。祂所流的血,滿足神聖潔、公義、榮耀的要求。主耶穌復活升天已經到父那裏去,得著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聖靈賜下,帶著權柄和能力臨到人。而世人竟是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更顯明了人的不義。人的善行在神面前都無法得著稱義,需要這位救主,作我們義的生命。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撒旦將罪帶進世界,死就臨到眾人。(羅5:12)。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魔鬼管轄人是藉著罪,全世界的人都犯罪,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5:19)。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是背負全人類的罪,在接受神的擊打時,是為你我的罪,是為全人類的罪。在神的眼中,神對罪的審判,就是對罪的源頭撒旦的審判。罪的問題在十字架上付了流血的代價,人才能在神前得赦免(來9:22)。這一切都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承擔死亡所成就的(羅6:23)。讓我們能脫離黑暗的權勢,進入愛子的國裡。罪人看到這幅圖畫,豈能沒有感覺?
這些深奧的事,是人用頭腦不容易領會的。當聖靈來臨,光照人的裡面的心眼時,人才能看到宇宙中這極大的事實,而知罪自責。我們何等需要聖靈時常的工作,在我們的裡面。好讓我們在神面前,在神的光中,能夠成為聖潔沒有瑕疵。
甚麼是永生(約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當我們信主的時候,神所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這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永生只是作為信主之人將來的賞賜。不,這生命不但將來是賞賜,今生更是具有認識神和神子耶穌基督的功能。
「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林前2:11〜12)
同樣的生命才能有交通。人是因為有了人的靈(良心、直覺、交通的功能),才能知道人的事。不但知道別人說出來的話,也能藉著靈的直覺,聽出人說話背後的意思。而一隻頂聰明的猴子,再怎麼想辦法,也不能知道人的事。牠猜不透人怎能製造出那麼多東西,看不懂人的社會制度,也永遠不知道人為何要讀書…。一個小小嬰兒,出生時雖然他也是甚麼都不懂,但他有人的靈,將來必定就能知道人的事。
原本在宇宙中存在的這班人類,用他們的聰明和智慧永遠都不可能理解神,如同再聰明的猴子,也不能理解人世的事情一樣。但是神何等恩待我們,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神竟然將祂自己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讓我們成為「神類」一樣,能明白神啟示我們的事。何等的恩典,神如此高抬我們。
雖然我們現今生命幼稚,對神的認識還非常有限。但隨著我們每日的親近神,學習和祂交通,如同嬰孩每天在父母的呵護之下長大。終有一天,我們能夠在神智慧安排之下,夠資格領受那更豐盛的生命,身體改變形像,得與神畢像畢肖。那是我們的極大的祝福,也是神完成了祂造人的目的-人得與神完全交通,分享祂的所是,替祂管理祂手所造的。
將自己分別為聖(約17:14〜20)
在約翰福音17章14〜20節,特別啟示出神的兒女,是神從世界中揀選了一班人,將他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給祂自己。他們是與世人迥別的一班人,他們不屬這世界。但神卻不要他們得救以後馬上離開這世界,只要求父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神造人,雖然人後來墮落了,但祂要他們替祂管理萬有的計畫從未改變。當人得救以後,雖然靈被點活,並且神的靈住在他們裡面。但人依靠自己獨立而活的習慣未改變,活在舊人生命的律裡面。神不能讓這樣的人,隨己意來替神管理萬有。人舊有的生命需要更新,要成為依靠神、信神而活的生命,好支取神的豐富和權柄。這不是將來的事,是今生就要在地上所成就得事。因此神仍將人擺在地上,藉著世界這消極的環境,讓人在患難中學習信靠神、愛神,最終能願意將自己完全聖別歸神,成為屬神的人。這樣的人,與神的生命性情相合,才夠資格替神掌權。
神讓人聖別歸神的方法,是藉著神的話,也就是真理。撒旦是說謊者,牠幫助人享受肉體的罪中之樂或魂裡的高抬自己,否認真神的存在;也藉著創造一些假神,欺騙、阻擋那些尋求真神的人。而主耶穌來了,傳神國的福音,戳破魔鬼的謊言,將恩典和真理帶給人。他傳講的是創造萬物之神的話,就是宇宙不變的真理。能顯明一切的事實,吸引那些神在創世之前就揀選的人渴慕真神,並願意將自己分別歸神。
不但是主耶穌在地上傳講真理,讓人分別歸神(成聖);主耶穌也差派門徒,照樣出去傳講真理,來得著人完全歸神(約17:18)。而這種傳講的工作,不止是言語傳輸的工作,更是要將在撒旦權下被擄、被壓制、瞎眼的能夠得看見,得著自由(路4:18)。這就需要人與聖靈的同工,並服在聖靈的權柄之下: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17:19)
主耶穌為我們的緣故,生活行動完全分別歸神使用,好讓那些聽到真理的人,能夠成聖歸神。這經節啟示我們的,其一,主耶穌所活出的,是完全捨己歸神的生活,在祂死而復活以後,住在聖徒裡面,使聖徒也能夠憑祂(祂是真理,約14:6)活出聖別的生活;其二,主耶穌是將自己分別為聖,讓聖靈完全的引領,祂所述說的真理,帶著聖靈的權柄和印證,能讓人願意離棄世界歸向真神。
當主耶穌被神差遣到世上時,為著完成神的旨意,過揹十字架的生活,放下己意,將自己完全被神使用,好讓我們得救,並逐漸因神的話被聖別。當我們被主差遣時,為聖徒或福音朋友憂心,或感覺沒有能力幫助他們的時候,我們能否也跟隨主的腳蹤,同樣的宣告:我為你們的緣故,將自己分別為聖-拒絕世界的誘惑,不體貼自己的肉體和魂生命,完全的順服,好讓聖靈能夠藉著我,自由的作祂的工作,讓別人能因真理成聖?
合而為一(約17:11,21〜23)
在約翰福音主耶穌要釘十字之前,反覆囑咐門徒兩件事。一個是要門徒彼此相愛,一個是要門徒合而為一。直到約翰書信裡面,使徒對於這兩句話,還一再耳提面命,要門徒遵守。前面約翰福音13、15章讀過彼此相愛的條件和實行;17章這裡就強調合而為一。要合而為一就必須彼此相愛;但彼此相愛的人並不一定就能合而為一。因為人的心思意念,各有不同的想法和判斷,這和愛與否無關。人固然可以為群體的利益,和共同要達到的目標保持和諧關係,暫時放下自己的意見,達到妥協後的同心合意。但神不要這樣的出於人工,非常不牢靠的合一。主耶穌所說的合而為一,根基是主耶穌自己,大家以基督的心為心,成為生命上的和諧。
「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17:21、23)
聖徒的合而為一,是在基督生命上的連結,如同父與子的生命連結,互相內住。聖徒的合一,先要住在基督與父裡面。聖徒這種和神合諧的生命,才能彼此是一。人和神出了問題,或離開不住在神裡面,各憑自己的天然生命,就不可能合一。
「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約17:22)
基督賜給我們的「榮耀」這字,在希臘原文可譯作與基督的契合,是指真基督徒被應許在救世主再來後要被提升到天上的, 共享榮耀的福氣。聖徒丟棄世界,被神的榮耀和美德吸引,在同樣的指望中,生命互相連結走屬天的道路。就如同在一個滿有神同在的聚會當中,共同分享基督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在讚美詩中帶進榮耀的盼望,彼此是能夠預嘗那合一的生命。
「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約17:11)
神賜給耶穌的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眾聖徒作為基督的身體。神為自己的名,引導神的兒女走義路;也要為基督的名,保守神的兒女合而為一。魔鬼深知聖徒的合而為一,將對魔鬼的掌權造成極大的威脅,必將盡全力破壞。這種屬靈界的攻擊,主耶穌要求父保守聖徒,不落在魔鬼的網羅。
主耶穌要門徒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也可以相信耶穌是神所差來的(約17:21、23)。在人的社會,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一。當門徒都順服在基督的權柄之下,顯出各樣的恩賜和功用,過一個完全合諧的身體生活,帶著美德和能力彰顯出基督身體的實際。這時世人看見,都能見證那是神,神真在他們的中間。
可惜至今,神的兒女各教會,仍然分門別類。同一個教會中,也難有合而為一的榮景顯出,虧缺了神的榮耀。常「在基督裡」是一切問題的答案,也是所有聖徒天天該努力實行的目標。
為什麼問我呢(約18:21 )
「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約18:21 )
主僕張郁嵐弟兄說過一個故事:他有位同事曾君,是個高級技術人員,大學機械系畢業。他信科學萬能,不信有神。一位基督徒劉君,他和曾君在宿舍同住一室,向他傳揚福音。曾君拒不接受,幷且提出許多反駁。後來劉君借給他《到底有沒有神》這本書,請他細讀。曾君因爲好奇心的驅使,一次把它看完。看過之後,覺得好像有點道理,不妨按照書上方法試做一個禱告,看看到底靈不靈?當晚他想做個試驗,可惜當日疲勞太過,在禱告中進入睡鄉了!次日晚間,他又做了一次禱告,簡略地說:「神啊!你是無所不知,如果有你,請你啓示我。我必絕對信你!」。禱告完畢心中就有一個意念,好像自己對自己說話,又像有人在耳邊說話的聲音說:「約翰福音十八章二十一節。」。他就忽然驚起,自言自語說:「難道這個就是啓示嗎?」。轉而一想,如果約翰福音沒有十八章,或有十八章而這章沒有二十一 節,豈不大笑話嗎?他在半信半疑時,又做一個禱告,他說:「神啊!假如這個是祢的啓示,請祢再告訴我,那節聖經是在某頁某行上面,我便相信你了。」。那時他在想像中,好像拿了一本聖經,隨手一翻,以手一指,指在右半頁的中間一行上面,幷說:「就在這裏!」。那時正在夏天,宿舍很熱,他是睡在辦公室內,劉君送他那本聖經不在手邊。次日早晨急忙拿來一看,正翻在約翰福音十八章二十一節,上面寫著主耶穌的回答:「你爲什麽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麽?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這節聖經,好像神親自向他說話,幷帶著責備的口氣。他便嚇得兩手發抖,當場就跪下,說:「神啊!我信你!」。最奇妙的是,曾君從來沒有讀過聖經,沒法以心理作用來解釋這個見證。劉君雖曾送他一本聖經,但他從來沒有翻過一次,想不到那節聖經正在那本聖經右面的中間一行上面。
是的,神是愛我們的,我們只要真心尋求祂,向祂懇求,祂必想盡方法,好叫我們能够信祂。不但是對尚未蒙恩想尋求神的人如此,對我們已信主的人,更是如此。對於我們向神的求問,神能藉著祂的僕人告訴我們;藉著環境讓我們想起聖經的話;藉著教會中聖徒的分享,啟示了我們答案;讀聖經的時候,讓某些的話發出亮光;也在緊要的時候,直接向我們說話…。
神將這本聖經賜給我們,不只是讓我們明白一些屬靈的法則,和明白追求的目標。更是在我們的生活中,藉著聖經上某一句話,成了我們應時的幫助。雖然有時候那句話,並不符合我們所認知的正確解釋,如上面這故事,神可以借用那一節聖經節,恰好給了曾君一個非常生動應時的回覆。
神常用聖經的話來提醒、規正我們。為何要用聖經的話?因為魔鬼也會給我們一個忽來的思想來欺騙我們。若那意念不符合聖經,當然就不是出於神。因此我們需要讀聖經,雖然不見得要熟讀到一聽到幾個字,就能背出整節聖經。但也要聽到聖靈的提醒時,能夠知道在哪裡找得到這話,再去細讀。多有神的話,給神向我們有更多說話的機會。
宗教殺人(約的19章 )
參考經文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約19:7 )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約16:2)
猶太人將主耶穌,也就是他們一直所等候、所盼望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了。真是很可悲的事。他們不愛神嗎?不!他們非常的愛神,愛到一個地步,能為神去殺人。他們的殺人,為神大發熱心,還以為能討神的喜悅,是在事奉神(約16:2)。他們為何錯過了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因為他們對彌賽亞的出現有錯誤的認知,長年缺少神的說話,以宗教內的地位自傲…,以致失去了客觀的心態去判斷事理。當他們多次被耶穌曝露的時候,不但沒有反省,反而是情緒反彈產生怨懟。當然,還有既得的宗教上的利益,他們不願意失去他們所擁有的宗教地位(太27:18)。在福音書裡面,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最終的離譜行徑:
先有定見再羅織罪名—
他們找不到耶穌犯罪的證據,即使用編造的,也各不相合(可14:55~56);彼拉多審問後,也三次表示,他並沒有查出耶穌有什麼該死的罪(路23:22)。但他們早已決定要治死耶穌,其實在他們眼中耶穌唯一的罪,就是祂說祂自己是神的兒子(路22:71~72),他們認為祂是說了僭妄的話(太26:65)。
不接受一切的證據—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鬼因為祂的權柄而知道(路4:41);人因為祂所行的神蹟而相信(約7:31);外邦官長因聽到祂的身分而感到害怕(約19:8)。但他們不去求證,麻木不仁,一心認定耶穌是冒充神的兒子。
說謊、借刀殺人—
他們知道在羅馬法律上,耶穌不可能被定罪。彼拉多也知道這完全是猶太人律法的問題,甚至彼拉多同意他們,給他們去按照猶太律法殺人(約18:31),但他們硬是要用羅馬法律來殺人,來掩蓋他們的殺人動機。他們編造謊言,假意是效忠該撒的(約19:15下),控告耶穌自稱為王、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路23:2)。並脅迫彼拉多,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朋友了(約19:12),最後他們的聲音得勝了(路23:23)。
兩手沾滿血腥不害怕—
他們雖然想利用羅馬法律定罪耶穌,但是,彼拉多這外邦人的良心,尚不敢沾流這無辜人血的罪(太27:19),交由他們自己去釘死耶穌(路23:25)。而猶太人完全不知害怕,竟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0)。真是可怕!他們毫無懷疑的認為他們是在事奉神。我們在聖經看到,直到後來的保羅,也是在「熱心事奉神」(徒22:3),以捆綁、逼迫主的門徒為己任(徒9:2)。
若不是遇見了真神,保羅不可能從宗教的系統當中出來。所謂宗教,是出於人的教導為主。名目上是敬畏神,但只有外面的規條。有關於神的知識,而沒有神自己。在宗教系統中的人,沒有神的光照,總覺得自己的信仰最純正,以致缺少反省的能力,無法接受任何的批判。他們一切的行為,都能因著「事奉神」的崇高目標,找到原諒自己錯誤的理由。
倘若那時傳統的猶太人思想,不被祖先的遺傳所僵化,能像庇哩亞人一樣,有個敞開的心,願意去仔細考查聖經,要曉得主耶穌是否真是基督(徒17:11),應該就不會犯下那麼大的錯誤,還禍延子孫。那是非常可惜的事。聖經所以要記載這些事,都是要給後世的人警惕。開始是出於神所起首的,都有可能到後來成為一種盲目的宗教。我們能不謙卑和警惕乎?
牧養神的群羊(約21:15~17,彼前5:2,林後1:4~6)
主耶穌復活以後,吩咐門徒兩件事:出去向萬民傳福音,和牧養神的群羊。傳福音這件事,是要等候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到使徒行傳的時候,這事就應驗了,使徒們照著神的帶領,作基督耶穌復活的見證人。至於牧養這件事,聖經裡提的不多,只有在彼得前書裡提到,是要甘心樂意的作,和按著神旨意照管(彼前5:2)。不過,我們仍可以從使徒的經歷和書信,得知牧養的內在意義。
在約翰福音末了的時候,主耶穌吩咐彼得作牧養的工作。在那一段話的裡面(約21:15~17),主耶穌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似乎是喚起彼得的記憶,他曾三次不認主。主耶穌當大家的面這樣問,彼得應該是有些難堪。這樣公開跌倒過的人,在人面前抬不起頭的人,還適合來牧養群羊嗎?我們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但是主耶穌就是要這樣用,知道自己的軟弱,隨時可能跌倒的人,才夠資格來作牧養的工作。
只有跌倒過,又被神尋回的人,他們認識神憐憫的心腸,祂不願意失去任何一隻羊。當主耶穌復活的時候,要馬利亞她們,將主復活的事情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主耶穌深怕彼得不敢來見主,特別加上他的名字—這是多大的安慰。從此以後,有任何一個門徒軟弱或跌倒,被魔鬼控告,不敢到主面前的時候,彼得大可將他自己的經歷告訴人:連他這樣當面否認主的人,主都不丟棄他。還有誰,是主不顧惜的呢?何等的安慰!
牧養的工作,不是藉著讀很多的屬靈書籍,作拉比高高在上的,將自己的知識傾倒給受教的人。真實的牧養,是一個經歷過軟弱的人,對於別人的軟弱能表同情,將自己從聖靈來的幫助,分享給別人。知識的傳輸,只能達到人的頭腦裡面。只有經過過聖靈的工作,產生真實的生命改變分享給人的時候,才會有聖靈的印證,能同時作工在人的生命裡面(徒5:32),產生生命的改變。
保羅也對於聖徒的牧養,也在哥林多後書交通得很清楚。一個在基督裡遭遇患難、多受苦處,得到基督安慰的人,他在軟弱中所蒙的恩典,才能對遭遇同樣患難的人,產生真實的幫助。一個生命豐富的人,是經歷過很多的軟弱,以致累積很多恩典的人。這樣的人,能對人有真實的幫助。他們能誇自己的軟弱(林後12:9),因為那是蒙恩的記號。
我們也盼望,在我們各樣的軟弱上,經歷基督的覆庇,好成為我們的豐富,能夠成為按時分糧的人。
沒有看見就信的(約20:29)
參考經文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
「摩西因著信,…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11:27)
主耶穌復活以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徒1:3)。這四十天的時間,不是像釘死前一樣的在肉身當中,與門徒出來往來。而是隨時隨處,就能顯現在門徒當中。顯現時是帶著肉身,卻不被物質的門窗阻隔(約20:26~27)。我們將來在國度時期,復活以後,是否就是帶著這樣的形體出現,再無病、無痛、不受時空限制,只有主知道。
這四十天的時間,主一方面是訓練門徒,在信心裡面知道,主是隨時與他們同在,他們能隨時求告主,作他們應時的幫助;一方面在他們領受聖靈以後(約20:22),有了屬靈的悟性 (約16:12~13),主耶穌再一次講說神國的事(徒1:3),將神國的福音託付給他們。
所以就有了後來門徒同心合意十天的禱告,帶進了五旬節。以前讀聖經的時候,非常羨慕使徒們,能夠這樣堅定持續禱告十天。我們自己的禱告,可能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到後來就沒話說了。隨著經歷長進,慢慢的知道門徒能這樣禱告,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的信心是被成全過,他們的異象是清楚的,他們知道自己的託付,也知道主與他們同工。
如同後來的保羅的例子,也是一樣。主決定要用這個人(徒9:15),就帶他進入三層天的異象(林後12:2),得知整個宇宙的奧秘。一個對屬靈世界的實際知道得如此透徹,深知未來的賞賜和懲罰,絕對會花上一切的代價,無懸念的去選擇那上好的。懈怠或軟弱對他而言,反而是一件愚不可及,是一件困難的事。
我們真需要有這些信心和異象,好能竭力奔走前面的道路。使徒們得到這些神特別的眷顧,其實我們也毋須羨慕。因為主耶穌說,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指的就是我們。我們雖然沒能有機會和主如此真實的接觸,卻能夠因有了神的話而相信,在神眼中更為寶貴。我們如今雖不得看見(彼前1:8),但卻能效法摩西一樣,憑著信心活在主的同在、神的光中,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11:27)。將來同樣能得主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