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改和滅亡(路13:1~9)
路加福音這一段經文,講到加利利人被彼拉多殺害的事告訴耶穌,耶穌也順便舉了西羅亞樓倒塌壓死十八個人的事,一併告訴他們。這些死亡的人,並不是比眾加利利人或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主耶穌最後的結語是: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主耶穌隱含的意思:這些人的死,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罪比其他人更重帶進審判,而是他們不肯悔改。對於不懂得悔改的人,多留在地上,也是雖生猶死,主並不吝惜。主耶穌怕他們不明白,接著更舉了一個無花果樹比喻。當無花果樹三年不結果子,主人就準備將它砍了,何必白佔地土呢。但管園的求情暫且留下:等再掘土和施肥以後,若結果子便罷;若還不結果子,再砍下不遲。神總是會給我們機會,但我們是否給自己機會?
我們如果在神的手裡完全無用,不能結果子—不論是帶人得救,或是聖靈所結的果子(加5:22)。神就不吝惜我們。神手的審判,不在於這人是否更多犯罪,而是有無悔改的心,是否還有進步的可能。雖然經常犯罪,若是出於肉體的軟弱,但他一直在憂傷痛悔,摸索得勝的方法,在神眼中仍為可憫。但若知道那是罪,卻無感覺,還陶侃自己大罪不犯小罪不斷,並不以為忤,在神眼中就為可惡,更值得優先審判。
在神公義聖潔的標準,地上每一個人都有罪,都難逃一死。但是還有很多人,雖是失敗,卻是恨惡罪,不斷尋求聖潔的途徑,所以神的審判還不臨到。世人譏笑聖經的末日論,以為那日子根本不會有。但聖經告訴我們: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神不是耽延,乃是一直在寬容,給人有機會進步。直到有一天,神得到一班的得勝者,就是對神能絕對順服的人,對其他的人,沒有耐性再等待的時候,也就是神的審判來臨的時候到了:「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林後10:6)。
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當疾病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若有屬靈的眼光,就不該是趕快的尋求醫治。因為,如果是出於主的手,任何的醫治都抵擋不了。甚至求得了名醫,卻落在最不該有的失誤中。我們所該做的乃是,積極的回到神面前,在神的光中鑒察自己,並且認真的悔改。神若看我們有積極的存心,還有進步的可能,通常都願意在寬容我們。疾病只是主耶穌給我們嚴肅的警告。若我們的心仍是向著世界或肉體的享樂,沒有屬靈上進步空間的時候,恐怕在神眼中就是白佔地土,就是危險來臨的時候。但願我們不要等到哪一天,突然發現神的手離我們那麼近,才來積極的悔改。
設筵和推辭(路14:15~24)
這一段經文講到有一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人。但到了坐席的時候,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又有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又有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後來,主人要僕人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人數不足的,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他的屋子。並宣告,先前所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他的筵席。
這一段寫得和馬太福音22:1~14娶親的筵席相似。馬太描寫的,很明顯是指福音的過程,先是被猶太人棄絕,後來才臨到外邦人。在千年國羔羊婚娶時,被召的人都要預備好他們的禮服;在路加這一段,則是針對同席吃飯的一個人對主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主耶穌所作的回應。主耶穌隱含的意思是說,在神國吃飯原不是那麼難,是人有太多的理由拒絕吃這神國的飯。
在路加福音這裡,對於人拒絕參加神國的筵席,他們的理由描寫得很細膩。好像特別告訴我們,人拒絕神的理由千百種,但都是不能成立的。第一個說,買了一塊地,必須去看看。這理由能成立嗎?買地不是該先仔細看過再買嗎?既然已經買了,怎還有去看的急迫性? 第二個說,買了五對牛,要去試一試。這同樣不能成立,當然是已經先試過才買的,既買了就沒有甚麼好試了! 第三個說,娶了妻,所以不能去。這是找不到理由硬湊的理由。結了婚剛好一起去赴筵席就是了。這三個理由,簡單的說就是:「我很忙,我不能去。」。它們共通點就是,這些理由都是藉口,實際都不能成立。若說忙,通常只表示不看重,將這事情安排的優先順位擺在後面,最後自然被排擠了。如果知道福音是關乎每個人將來永永遠遠的命運,其他手邊的事情就立刻都能撇下了。
世人拒絕福音,會推託說很忙。對於我們這些已經得救,預備自己成聖過程的聖徒而言,經常也有很多給自己閒懶的理由。有些人會說自己很忙,沒有時間讀經、禱告…;有些人會說自己個性古怪,不容易破碎;有些人會說自己不夠聰明或沒有悟性;有些人說,神沒有量給我恩賜…。但如果我們被問到,有誰敢說他已經「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了,大概我們就通不過良心這一關了。我們常會羨慕別人的恩賜,別人的屬靈豐富。但卻吝於花時間,不肯付代價。還給自己找了很多看似正當的理由(其實是魔鬼塞給我們的理由),為自己開脫。
倘若一個人至少需要花五~六年的時間才能進入屬靈(舊約過約旦和表徵),這時間我們只會耽延,不能速成。這五、六年的時間,每天至少要有一個小時,就是總共約需2000小時,紮紮實實的活在神的面光中(扣除心思飄盪、自言自語的時間)—學習聯於神、順服神,除去不能順服的一切肉體和魂生命,好培養自己成為一個適合神安家居住的生命。我們或許可以計算,過去曾經花費了多少時間是這樣的活在神面前?我們離約旦河這目標,還剩下需多少的時間?如果我們仍然按照過去和目前的追求方式,這一生有可能過約旦河?或是會倒斃曠野?如果我們把屬靈的事當一回事,就會驚覺我們過去在曠野遊蕩的時間太多了。
神是不偏待人的。每個人要進入那豐盛的生命,需要的對付和過程都是差不多,沒有甚麼捷徑。如果沒有達到神所要我們達到的,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不夠愛神,和不願付代價。現今我們可以有很多的理由來振振有詞為自己辯白。但是到那日,在審判台前的亮光中,人隱藏的存心意念都赤露敞開在神面前,我們就無言可答了(太22:12)。
浪子的故事(路15:11~32)
路加福音浪子的故事,是基督徒大家都耳熟能詳,很好的福音題材。也是宇宙中曾發生,和現在正進行的故事。最能描寫人的光景,和父神的心。
在這個故事,離開了家的浪子,就是豫表亞當和他的後代,從神的伊甸園離開以後的故事。原本人是照神的形象,按照神的樣式造的,因此人裡面有很大的潛能。亞當夏娃聽信了撒旦的話,以為吃了善惡知識樹的果子,有了獨立思考生活的能力,就能像神。不想再事事依賴神,就帶著神給人的天賦,比擬作浪子帶著應得的家業,離開了神的面光,進入了世界,創造自己的未來。然而,人在世界中,失去了神的覆庇,並沒有因此過得更好、更自由,反而走下坡,享受罪中之樂,最後成了罪的奴僕。
在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時常就有人會質疑,如果世界上有神,為什麼人會發生這個災難、那個災難…?你們說神是慈愛的神,那麼為什麼神都不管?問題是很對,殊不知一切的難處,都是因為人離開了神,失去了神的保護,在魔鬼的權勢之下,才落到那種卑微的地步。在人不是在自由意志揀選神而揀選世界的時候,神在人身上不能做甚麼。
直等到當人對於這個世界真正失望的時候,看到人的被造,看似遠高於所有受造之物,但生活卻不如那些不種也不收的動物活得自在,必須汗流滿面才得餬口。裡面覺悟,人不應該活得如此卑微,如此虛空沒有指望,每天的生活像是與豬爭食。也發現有太多因素,是人所不能控制的,這時才會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才會開始尋求神,問題是尋找到的是真神,或是隱藏在偶像後面的假神-邪靈。
很多人尋求神的時候,都還帶著奴僕的心,仍舊害怕(羅8:15)。總認為神是高高在上,自己若要蒙神眷顧,人要刻苦己身、要作功德、花錢蓋廟…表現誠意,作得越多越能得神的保護和祝福—那是邪靈和人建立在一種交易的關係。這些都是人在世界久了,養成的一種律法的觀念,斷定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直等到認識了真神,才知道神和人居然是一種愛的關係,我們是神的兒女。一切的取得都是沒有條件的,全是白白的恩典,一切都是出於神愛我們的心。我們回到神家,或許對神還陌生。但神卻是喜樂滿足,那天天巴望,如同那離家的浪子,終於能回家了。祂早就預備了愛子,為我們付上了一切的代價,為著是挽回我們,讓我們有新的地位。並將生命之恩、天上各樣屬靈的福分賜給我們,就是故事中的袍子、戒指、肥牛犢所豫表。讓我們能夠像神,並成為神的後嗣(加4:7)。
這是一個宇宙中甜美的故事。人的得救,對神而言,是一個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一件美事(路15:32);對人而言,應該是理所當然,要回到原初被造的目的,回歸我們的天家。
聰明的管家(16:1~15)
這一段經文,是主耶穌拿一個財主所雇用的管家作比喻,教導門徒對於錢財的正確態度。故事敘述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因浪費主人的財物,被財主辭退。這管家在離開前,將那些欠財主財物的人都找來。將他們所欠的,都登載的較少,預備將來離開主人家後,還有地方可去。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
主耶穌對這個故事,同意這主人所說的,這不義的管家聰明。主耶穌不是稱許這管家的不義行為,而是稱許他對於那些不屬於他的託管之物,作了最有效的利用處理,能成為他自己的益處。這樣的作法,是他屬世的聰明。主耶穌用這個例子,轉比到門徒對於錢財該有的態度。
在主耶穌的眼中,地上的錢財是不義的。錢這物質的東西本身,原來並無義或不義的性質。但是錢卻能誘惑人離開神,尋找滿足人肉體的需要。如果神一切的作為是義的,那麼錢讓人背離神,就成為不義的錢財。人只能事奉神,或事奉瑪門;是滿足神的需要,或是滿足自己的需要。而貪財,會讓人速速離開神,落入魔鬼的網羅,就成為萬惡的根源(提前6:10)。
但現今在地上的生活,又不可能離開錢財。因此主耶穌要教導門徒,對於錢財的正確的態度,要學習那個管家:錢財不是屬於我們自己的,都是神的,暫時交給我們託管的。存在我們口袋裡的錢,當主要用它的時候,我們是否是毫無猶豫的就替主拿出去,或是視為自己的,掙扎半天像挖我們的肉一般痛苦?將來有一天這世界會結束,錢財都將成為無用。如果我們將神託管我們的錢財,作為自己揮霍,就是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將來主在來時,神就無法託付我們更貴重的(路16:10~12)。我們應該還趁著今日,將手邊養生以外多餘的錢財,用來行神的旨意結交朋友。這裡的結交朋友,因為後面有「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16:9)這樣的字,他們會在天上迎接這給予的人,所以應該都是得救的聖徒。所以這裡的結交朋友就是為福音費財費力,或是成全聖徒等的花費,在天上都算得了數。
財主和拉撒路(路16:19~31)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林後12:4)
這一段經文講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很特別。嚴格說也不算是故事,是特意啟示我們人死後真實的光景。
財主和拉撒路生前彼此認識,死後卻到了不同的地方。他們雖然都在陰間,但財主和拉撒路卻呆在不同的地方,能彼此遙遙相望卻不能互相越過,因為中間有深淵阻隔。財主所在的地方是在火焰裡極其痛苦;拉撒路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得安慰。財主希望亞伯拉罕能打發拉撒路到他父家去作見證,免得他的五個弟兄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自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若他們不聽從,就算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還是會不聽。
這一段敘事,告訴我們人死後所要去的地方,得著救恩的和沒得著的,去的地方差別極大,而且再無重新來過的可能。已經到那痛苦的地方的,對於他們生前沒能及時抓住機會信主,能不像這財主一樣無限懊悔嗎?他們對於沒有傳福音給他們的親友,甚至那些傳了,但沒有勉強他們的親友,難道不懷恨嗎?而我們能傳,但不當一回事,以致親友落到那痛苦的地方,將來那時遙遙對望,能良心平安嗎?
這裡沒說拉撒路是已經得救的。但因有說到「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路16:22)可知他是蒙恩的。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14);馬太福音也說到:「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太18:10) 。神預定得著的兒女,不論貴賤,都有專門服侍他的天使。由拉撒路有天使的服侍,知道他是神的兒女。舊約雖然沒有得救成為神的兒女的觀念,但因人行律法,照規條獻祭,等耶穌釘十字架以後,那些因信所獻的祭、向神的呼求,就都算得數了。
而這裡所描寫的地方是在哪?人死後會先到哪,等候末日的審判?根據聖經「王對婦人說:…你看見了什麼呢?婦人對掃羅說:我看見有神從地裡上來。」(撒上28:13)、「因為約拿怎樣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必照樣三日三夜在地心裏。」(太12:40)的記載,這裡的陰間應該是在地心,亞伯拉罕所在的地方被稱作「樂園」(路23:43)。這裡的記載,是在耶穌釘十字架前所講述的。是針對遵行律法的猶太人死後,可歸回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所在的陰間樂園;不行律法的,則在陰間受痛苦。
然而新約時代又如何?對於未得救的人,下到地心的陰間,應該是沒有疑問。至於得救的聖徒,死後又會到哪裡?這還有些爭議。因為保羅說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的時候,基督已經是在天上了,這「同在」應該不是在陰間。保羅也曾被提到「樂園」(林後12:4),這裡的「提」,和帖前4:17的「被提到雲裡」是同一希臘原文。所以這裡新約得救的聖徒死後去的樂園,「可能」是在天上,好像和陰間得救的以色列民所在的地方又不相同。至於得勝的或失敗的基督徒,死後暫時的去處有無不同?聖經沒有寫,我們就不妄論。
聖經上的記載只有那麼多,我們就只能知道這些。過多的分析揣測,可能都是浪費時間。我們現今只負責預備自己,其他一切,等到那日就都清楚了。
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路18:9~14)
這一處經文是主耶穌針對那些自義而藐視別人的人,所設的一個比喻。故事說到有一個是法利賽人和稅吏上殿裡去禱告。法利賽人禱告感謝神,並數算自己的好品德和敬虔的行為;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主耶穌稱許這稅吏:「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
按照一般人的觀念,前面這個法利賽人,他的行為好過那個稅吏許多,主耶穌應該就著他所行的,多給予褒揚才是。但主耶穌卻稱許那個稅吏,讓人覺得納悶。這問題的癥結到底是在那裡?
要明白這個點,就要先知道禱告的意義是甚麼。禱告是表明自己的不足,而向全能的神求取恩典和幫助。要脫離自己罪的綑綁、要行神的旨意、要對付魔鬼的詭計,都不是我們這些原是屬肉體的人所能辦到的,所以我們需要禱告。這個法利賽人既然不覺得他所行的有甚麼缺欠,他心裡根本就不覺得需要神,他所說的,是自義不是禱告。主耶穌說他是在那裏自言自語(路18:11),因為神根本就不會想在那裏,聽他自我感覺良好的廢話。而那稅吏自知自己的情形,是根本不配來到神面前,只能捶著胸求憐憫: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表明他知道自己完全知道他的罪,也有悔改和渴望神赦免的心。神最能接納這樣的認罪的禱告,也能洗去他的罪。最後,這法利賽人隱藏的罪仍在;稅吏反而被潔淨了。所以,經過這樣的禱告,這稅吏回家去,倒比那法利賽人算為義了。
以前看過一篇福音信息,叫作「好人下地獄,壞人上天堂」,就是針對這一段的聖經所說的。人不能認罪,是因為沒有光,仍然活在黑暗裡;越在光中的人,越會察覺出自己的罪,越不能自誇。很多在監獄裡的人,都拼命辯白說自己沒罪;在教會裡的,幾乎是全部,都說自己是罪人。
神是鑒察人心肺腑的神,萬物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最好的禱告,就是完全照著我們的本相來到神面前、神的光中。不是靠著優美的言詞,也不是我們能說出怎樣的大道理。在經歷裡,我們不管是祈求、埋怨、講理、試驗、哭訴…都好,只要是出於我們的真實,神都會在聽我們,照著我們的需要,用不同的方式回應我們,或醫治我們。有操練過個人和神之間親密禱告的聖徒,大概也都能證實,完全照著我們的本相,不加任何修飾的詞句,到神面前傾心吐意,最能迅速摸著神的同在,所祈求的,也最能得著神應時的幫助。
猶大的墮落(路22:3,約12:6、13:2)
我們讀聖經,時常注意聖經上的榜樣,一個人是有怎樣的性格和神怎樣預備他。這些屬靈人的歷程,都能成為我們屬靈道路的指引。聖經中我們同時也可以看到,人是如何的墮落過程,魔鬼怎樣逐漸得著人,好作為我們生活中的警惕。
人的墮落都是一步一步的,就像羅得的逐漸遷移帳篷,最終就乾脆搬到索多瑪了(創13:12)。而新約中的猶大,是從高處墮落到最低處的一個人,更是令人唏噓。他能被揀選作為主耶穌親選十二個門徒之一,一開始應該也是像彼得他們一樣,丟下一切來跟隨主,並沒有出賣主耶穌的存心。當然,神在揀選的過程,選擇了猶大也不是碰巧的,乃是預先看明,是為著成就神的計畫。猶大很不幸的,因著他的心出了問題,扮演了那個角色。越接近神的人,魔鬼的攻擊越嚴厲。猶大的失敗,也是我們的警惕。猶大失敗的過程,聖經記載得不多。但從幾處的經節,就可略窺一二。
在前面我們讀過那聰明的的管家,提到錢,說是「不義」的錢財。因為錢財很試探人,尤其是管理的錢很多,又沒有人監督的時候,更是試探人。如果猶大沒有被派定作管錢的人,或許他還不至於落到那麼悲慘的結局。主耶穌讓他管錢,就曝露出他的貪愛錢財,他時常竊取其中所存的(約12:6)。當馬利亞用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的時候,他表示那是枉費,就已經顯示出他的價值觀了,完全是功利主義(約12:4~5)。
人只是心裡在想的時候,魔鬼並不知道人的想法。一旦付諸行動,行的不正的時候,魔鬼就會盯上,對這人產生興趣,要找機會更進一步的作工了:「…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4:7)。魔鬼怎樣作工?牠最先是會在人的心思裡,就人的喜好和軟弱給建議!人的心思是個戰場,魔鬼不需要人的同意,就能丟給我們犯罪的建議: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13:2)。如果我們沒有立刻否決,牠就會繼續將建議替我們作成計劃—可能我們還以為是自己想出來的。如果我們全盤接受,牠就名正言順取得了我們身上的地位進駐(弗4:26~27)。有地位以後,魔鬼就能隨時發動我們的情慾(羅7:5),驅使我們滿足牠的犯罪要求。
很顯然,猶大沒有拒絕魔鬼賣耶穌的提議,任由魔鬼將賣耶穌可得多少利益,將來可做甚麼,有沒甚麼風險…的心思,建立在他裏頭。於是魔鬼在他心裡取得了地位,就可以不經猶大的同意,直接進入他的心: 「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路22:3)。此後,猶大的作為,其實都是魔鬼在他裡面作牠想做的事。猶大在人類歷史上,成為最悲慘的人。生前與魔鬼合作密切,將來與魔鬼一同滅亡。
我們不敢說我們不會作錯事。但一次的過犯,魔鬼還不能立刻入住我們裡面。牠們會戀慕這犯罪的人,尋找合適的機會用罪中之樂來試誘我們。這時,我們需要制伏牠(創4:7)—立刻拒絕接受那些魔鬼在心思裡的建議。
人的社會,並沒有真正的好人或壞人之分。人被情慾牽引誘惑,多給魔鬼留地步,就會多讓魔鬼佔據。所謂人的好壞,不過就是人給了魔鬼多少的地位,被魔鬼轄制的程度而已。一旦魔鬼在人身上有了地位,就不是靠人的意志能夠勝得過了(羅7:18),這人的光景只會越來越走下坡。只有神的兒子,帶著升天的權柄才能拯救人:「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一3:8 )。福音就是要罪人,邀請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進到他的裡面,來清理這個局面。
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
主耶穌在釘十字架的時候,說了這一句話: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的確是如此,如果祭司長和文士知道耶穌是彌賽亞,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們絕不敢作這樣的事情。但他們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4:4),完全不知道他們所面對的是誰。即使羅馬巡撫彼拉多和希律王都認為耶穌無罪(路23:4、15);即使彼拉多這位掌權者,都不敢擔殺耶穌的罪(太27:24),但他們仍然毫無所懼一意孤行,走了該隱的道路。他們甚至敢宣告: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他們堅決作殺耶穌這一件事,絕不是出於偶然。但主耶穌怎麼說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因為他們作的事,像猶大一樣,是撒旦魔鬼進入了他們的心,在他們裡面運行(弗2:2),替魔鬼作了牠們想要做的事。在人的角度看,他們是可惡;但從神天上的角度看,他們卻是可憐,是一群完全被魔鬼所擄掠的人。為神所創造、所愛的世人,如今落到這樣的光景,成為撒旦魔鬼的棋子。神子只能悲憫他們—求神赦免他們,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這些猶太人殺了彌賽亞,雖然耶穌在十字架上求父神赦免他們,但正如他們所宣示的,這血歸到了他們和他們子孫的身上。在西元七十年,羅馬太子提多攻進耶路撒冷,拆毀聖殿,將他們逐出巴勒斯坦,使他們在萬民中拋來拋去。至第二次世界大戰,更有約六百萬的猶太人,付出了流血的代價。是整個猶太人歷史上是非常可悲的事,但亦可說是其來有自。
不但是這些人,當人活在黑暗裡的時候,也常是作一些事情他們不知道。時常做了以後又後悔莫及,但下次仍然照樣作。如果我們不能體察這些都是出於魔鬼的作為,而不能赦免人,魔鬼就能永遠躲在背後,製造人與人間更多的仇恨。對於我們自己,更是要警醒、避免我們作的我們不知道,這樣的光景發生在我們身上。只有經常活在神的光中,當別人指出我的錯,或和人之間有不愉快時,絕不護衛自己,要學會從神天上的眼光來鑒察我這個人的存心和動機。
一個現代的基督徒,生在比歷代更加邪惡的年代裡。除了有物質上的罪惡使人迷戀,更有各種撒旦來的謊言,使人的各種犯罪都漸漸被合理化。這種對於罪惡的事無感,聖經上比喻說是像醉酒一樣。基督徒不應該活在醉酒裡面作糊塗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明白神的旨意(弗5:17),才能得勝直行到路終。不要等到審判台前,才明白我們所做的我們不知道。
主耶穌復活後的工作(路24:25)
「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來11:27)
在聖經裡面我們看到,當主耶穌復活以後,門徒表現的實在有些離譜。主耶穌在釘十字架前,曾和撒督該人講論神是活人的神,證明有復活;也多次講到人子要受苦、被殺、三日後要復活;門徒也曾議論,從死裡復活是甚麼意思(可9:10);主耶穌釘死前,還特特的囑咐,在祂復活以後,要在門徒以先往加利利去(可14:28)。這些有關復活的事,門徒應該早已耳熟能詳。甚至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都知道,主耶穌說過祂要復活,還特別請人將墳墓把守妥當(太27:62~64)。這些門徒們,應該是非常確信且期盼第三天的到來,等候主耶穌的復活。
然而,在主耶穌在復活那天,使徒們不知道躲到哪裡去了。那些婦女傳達主耶穌復活的訊息,他們還以為是胡說(路24:11);彼得看過墳墓以後,也以為稀奇(路24:12);還有門徒直接離開,往以馬忤斯去了(路24:13);更有多馬,聽到那些見過主耶穌的人說了,還非要看見和用指頭探入主耶穌手上和肋旁的釘痕,不然總是不信(約20:25)。主耶穌對他們下的結論是: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路24:25)。所以我們知道,不是因為他們特別聰明、有悟性,和特別有信心,主耶穌才揀選他們作門徒。不是這樣的,他們只是願意放下一切來跟隨主,其他的都由主來負責製作。
從聖經來看,主耶穌復活後,至少作了四件事來訓練門徒:
訓練門徒對於聖經上神所說的話,要絕對相信;並深信神所說的話,也都必定應驗—主耶穌親自為他們講解聖經,並指出聖經上指著耶穌說的話(路24:27、44),是如何的應驗。所以當主吩咐他們要等候,領受上面來的能力的時候(路24:49),他們堅定持續禱告,毫不懷疑神所應許的話。
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賜給他們有屬靈的智慧和悟性(西1:9)。對於聖靈推動所寫出來的話,能夠看到話語後面的意思。如同收音機校準頻率,能夠接收屬天的頻道。不再是用頭腦去單獨思想字面意思,而是從靈裡接收的啟示用心思翻譯。
訓練門徒用靈的知覺—復活的基督,不再是用眼睛或頭腦能夠分辨,乃是靠靈的知覺。靈與靈的交通,深淵與深淵的響應。當有聖靈同在時,裡面的直覺就能曉得(路24:32)。如同主耶穌一喊馬利亞,她馬上就知道是拉波尼(約20:16);看到神在環境中的作為,約翰馬上能分辨是主(約21:7)。
訓練門徒過屬靈的生活—時而向他們顯現,時而隱藏。讓他們知道,即使外面沒有主耶穌看得見的同在,主耶穌也是時時與他們同在,使他們一直能過一個有主的生活。如同摩西,在還沒有遇見神的時候,是憑信與神面對面,並遵行神的旨意(來11:27)。後來,我們知道,像這樣的一個人,神果然向他顯現。
復活後的基督,對門徒的訓練,也適用我們現今的時代。雖然我們不再能看見主耶穌,但能憑信與祂交通,如同與祂面對面。主也顧念我們的軟弱,凡我們所願意的,都告訴祂,祂會親自成全我們,如同成全祂的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