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的靈意(下)(15~28)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一)(15:35~41)

經過了耶路撒冷的會議,解決了新約信仰的爭執。保羅和巴拿巴就回到了安提阿,他們在那裏也沒閒著,繼續和聖徒一同教訓人,傳主的道(徒15:35)。

過了一段時間,保羅有負擔再回到上次傳福音的各城,去看望聖徒們的景況。這時發生了一件事:巴拿巴有意要帶馬可同去,但是馬可上次傳道旅程半途而廢,保羅這次反對帶他同去。聖經記載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

這件事對於後世研讀聖經的人,有著不同的解讀。為什麼兩個被神大用的人,會發生爭執?他們不能坐下來,一同禱告尋求神的意思嗎?有時候就是這樣,神就是對於人迫切的禱告,回復的是令人無解的沉默。我個人的解讀,是神許可這件事發生。神有祂的主宰權柄,兩位使徒這時該分開盡職就會分開,不論是甚麼外面的原因造成。

我們不能很粗糙的認為,使徒行傳從此沒有再提到巴拿巴,表示他偏離了神的道路,所以不再被記載了。我們知道,使徒行傳是路加寫的。路加是在保羅第二次傳道時才加進來傳道行列的(在徒16:10行傳的語氣突然從『他們』改為『我們』可知)。神給路加的託付,是專為記載使徒保羅的腳蹤,為要讓後世的人讀聖經時,能知道那時的時代背景,和保羅那些書信是在怎樣的環境下寫成的。在路加加入保羅團隊之前的事情,他應該是用詳細考察(路1:3)的方式作成的。

神沒有給路加負擔,要寫巴拿巴的腳蹤,當然路加就沒有特意去考察和記載。如同在當時,也不是只有保羅一個人在當使徒傳福音,還有其他傳福音者。例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他的福音神量給他有界限;別人也有他們的界限,和作成的事工(林後10:16)。這是神的智慧,讓福音和建造教會,各有各的行程和界限。聖經沒有提到的事工,不代表在神面前不算數。只是神託付路加單單寫保羅的腳蹤,有其特別的目的,如前面所講的。或許熟悉巴拿巴或其他的使徒的,也有人書寫他們的行傳,只是沒編進聖經而已。如同現代,許多的屬靈人和傳教士,值得我們效法,也都有人幫他們寫傳記。也都沒編進聖經。

巴拿巴是個很顧惜人的人,就如聖經特別提他的名字,翻出來就是勸慰子(徒4:36)。就連保羅蒙神恩典以後,也是巴拿巴最先接納他(徒9:27),在安提阿教會興旺時,他也立刻想到保羅,要召他回來成全他(徒11:25)。他對於馬可,應該也是出於顧惜怕絆跌他,不要因為一次的軟弱而被放在一邊。而事實證明,馬可的確是被成全出來了。馬可後來能服事彼得(彼前5:13);也成為保羅的同工(門1:24、提後4:11)。在這個點上,巴拿巴實在是值得尊敬的一位使徒:保羅是他成全出來的,保羅恩賜顯明時,他甘願為輔;他辛苦帶出來的馬可,他尊重馬可的功用,不當作自己的私產留用。我個人相信,這樣的使徒,神必然會重用的。

至於保羅,雖然和巴拿巴一次的爭執分開,他們負擔可以不一樣,但是沒有心結,靈裡依然合一。在保羅後來寫哥林多前書時,還親切地寫到巴拿巴同他一樣,是親手作工的使徒(林前9:6),顯示他們之間還是有交通的;歌羅西書提到馬可時,特別介紹他是巴拿巴的表弟(西4:10),似乎那時巴拿巴的知名度是遠超過馬可的,保羅也樂意提及他。

保羅和巴拿巴的分開,我們不需作裁判者來揣測是非。不論是保羅或巴拿巴,都是聖經留給我們很好的屬靈榜樣。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二)(15:40~16:12)

在保羅第一次外出傳福音的時候,並沒有走敘利亞、基利家這條路線。但徒15:41這裡,看到保羅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堅固眾教會。這些教會何時建立的?聖經沒有說。是否是保羅留在大數(基利家的首府)那時候(徒9:30)所建立的教會,就不得而知。這次保羅有心去看望聖徒堅固教會,一方面也將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帶給眾教會,以保持眾教會真理的純正。就先走遍敘利亞、基利家,再往第一次外出傳福音的特庇、路司得去堅固聖徒。

保羅到了他第一次福音開展到的地方,雖然當時他被逼迫、被石頭打幾乎至死(徒14:19),但卻也看到教會依然存活得很好,應該能心得安慰。保羅還在特庇得著長得很好的該猶(徒20:4),在路司得得著提摩太(徒16:1)與他同工。提摩太的父親是希利尼人,母親是猶太人。當保羅要帶提摩太和他同去的時候,那地方的猶太人就給提摩太行了割禮(徒16:3)。

我們或許納悶,不是剛開完會,說不需要行摩西的律法作為得救的條件,怎麼在這裡保羅不堅持他所認知的真理? 而且在第4節還提到接著保羅的任務,要到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規條交給門徒遵守—這真有些讓人不解。如果從聖經仔細來看,猶太人要提摩太受割禮,是發生在保羅要帶提摩太同去的時候。這事和得救無關,和事奉神有關。或許保羅認為,如果他們已經清楚割禮不是作為得救的條件,而認為事奉的人要行割禮是與神立約(創17:3),那是神在沒有摩西律法之前就已經定規猶太人的。那只能視為是他們敬虔的表示,無傷大雅,也不致影響其他一般信徒的得救。保羅向軟弱的人,就作了軟弱的人(林前9:22)。

保羅後來的行程,和他此次想看望教會的心願,有了不同的發展。他可能會想再去看帕弗、別加、彼西底的安提阿等地教會,但是聖靈改變了他的行程。在徒16:6提到聖靈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徒16:7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我個人認為「聖靈禁止」是神用比較明確的說話禁止,如同差遣腓利傳福音給太監一樣(徒8:29);「耶穌的靈不許」是住在保羅裡面與他同行的耶穌的靈,讓他受困迫不讓他去庇推尼。他只好去了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徒16:6),再轉往特羅亞。

聖靈為何禁止保羅在亞西亞講道?不是神不愛亞西亞這裡的人。因為在後來,保羅還是有被差遣在以弗所和亞西亞全地傳福音(徒19:26)。只是這時候不宜。神洞悉撒旦的詭計,祂才是下棋的人,祂知道該在何地和何時傳福音,才能完成祂的旨意。我們看聖經後來發生的事,亞西亞這地的民,給了保羅極大的逼迫(林後1:8~9),後來也給保羅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徒21:27、24:18)。他們非常熱心律法,幾乎是追著保羅要除掉他。當保羅第三次行程的時候,他雖然極掛心以弗所教會,但他也只能停留在米利都,再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過來交通。聖經上特別寫到,免得在亞西亞耽延(徒20:16),顯然是知道如果停在亞西亞任何地方,都會有風波發生。後來當保羅寫提摩太書的時候,提到那時在亞西亞的人都離棄他(提後1:15),是有些淒涼。所以,我個人認為,神不希望保羅在這時候在亞西亞講道,亞西亞這地的人很難纏,免得保羅其他的傳道行程,可能會被攪擾、打岔得很厲害。神有祂的時間表,這時候必須先越過亞西亞。

從另一方面看,保羅在這時候身體也是有疾病(加4:13),神讓他往加拉太,可說是臨時改變行程讓他養病,但也成了加拉太地的祝福(加4:15)。神也是體恤保羅,在這時候不宜讓他往亞西亞去。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三)(16:8~40)

保羅在特羅亞的時候,得著了路加作他的同工。從行傳16章10節開始,記敘行程的主詞就從「他們」變成了「我們」,也就是路加將自己包含在宣教團隊裡面,以第一人的身分繼續記載下去了。

保羅他們原只是計畫想看望上次傳福音得著的眾教會,沒想到聖靈一步一步管制,讓他們向西走到了特羅亞這個海邊的城市。到了夜間,保羅看見了馬其頓人懇求的異象(徒16:9),就認為是出於神的旨意,神要他渡海往馬其頓去。在這裡我們看到,神是藉著不同的方式啟示祂的帶領。不全然是直接的向著人的靈說話或感動,也會藉著環境(如保羅生病往加拉太),或藉著異象引領祂的兒女。神總是給人有判斷的機會,操練人在沒有神明顯同在的時候,仍能看到環境背後神的主宰,或從環境中認識神的旨意,作出與神心意相合的決定。

他們到了馬其頓頭一個城,就是腓立比。從聖經腓立比書我們看到,保羅是非常珍賞腓立比的教會。說他們是「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1:5),他們也是在保羅離開腓立比之後,繼續供應保羅需用的唯一的教會(腓4:15~18)。在保羅第三次出外佈道的時候,也兩次特意經過腓立比(徒20:1、6)。保羅對腓立比教會是非常有負擔的。

腓1:5的「頭一天」是哪一天?應該就是在腓立比傳福音給呂底亞開始(徒16:14、15)。這個姊妹是素來敬拜神、勤於禱告的人,神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後來她和她的全家都得救。這件事會使我們想起哥尼流家的得救(徒10章),有相當類似的情況。他們都是敬虔尋求神的人,聽了神的道之後,全家人都得救。哥尼流家是外邦人最先得救的家,呂底亞家是歐洲最先得救的家。「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神必定會在合適的時間,安排將恩典賜給他們。

當福音興旺的時候,必定引起撒旦的忌恨。保羅在腓立比的福音,也碰到了撒旦抵擋的工作(徒16:16~40)。撒旦在腓立比頭先的工作,是混亂神的道,要將鬼的工作和神的工作混搭在一起,藉此高抬自己的身價而牟利。保羅為何對那喊叫騷擾等到多日後,才將那鬼趕出去?聖經沒有多記載,我們只能用猜測的。是否保羅原先福音工作進行順利,無暇節外生枝而暫時忍耐。直到後來那鬼附的使女,干擾到保羅無法專心作主工,讓保羅忍無可忍,才將鬼趕出來。

鬼被趕出來以後,當然就要興風作浪。使女的主人應該是羅馬人,那時羅馬人是統治者,社會階層高出那些被征服的民族甚多,他只用了「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這理由,就足以慫動羅馬民眾和官長,一同起來攻擊保羅他們。可能那時的暴動也還不小。我們從以下兩點可觀察:官長其實知道保羅他們沒犯甚麼大罪,從第二天保羅他們沒經審問就可以馬上釋放可知。但當時為平息暴動勢必要有所作為,就用棍打了他們,吩咐下監並要嚴加看守;保羅當時沒有立刻表明他的民籍,寧願挨棍打陪同西拉下監,這樣對西拉比較安全。這次事件對保羅而言,也是印象深刻的。在哥林多後書11:25所列使徒的艱辛,是三次被打之中的一次了。

在監獄裡的時間也發生了一個重要的插曲。半夜裡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監牢地基搖動、監門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聖經記載保羅說「我們都在這裡」,這個「我們」,應該包含了眾囚犯,都沒有逃走。獄卒才有冷靜的心情尋求神的救恩。很稀奇!居然沒有一個人逃走。這也讓本來都準備自殺的獄卒有了轉圜,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顯然確信是神在作事,而使徒真是神的僕人。

那一夜除了獄卒一家,應該也包含了眾囚犯,都得救了。神的法則就是如此,當神的兒女願意仿效主,當那落在地裡的麥子,不顧惜性命甚至用鮮血來傳福音的時候,在患難當中依然能開口讚美的時候,神就能照著祂的應許,彰顯祂復活的大能,和升天的權柄來得著許多子粒。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四)(17:1~14)

保羅離開腓立比之後,經過暗妃波里和亞波羅尼亞,好像都沒怎麼停留。後來來到帖撒羅尼迦,聖經記載那裡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才停下來。照他素常的規矩,本著聖經和他們辯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之時,猶太人拒絕福音,保羅雖然說過要開始向外邦人傳福音(徒13:46),但他其實仍放不下他的同胞、他稱他們為骨肉之親(羅9:2~3)。保羅這時仍是以會堂為福音的第一優先,沒有成立會堂的地方,就到猶太人禱告的地方(徒16:13)。而這時期在外邦地的猶太會堂,也不僅是猶太人聚集,也有一些敬畏真神的外邦人信了猶太教,也參與他們的聚集。

這裡也提到尊貴的婦女,在會堂裡面。可能的原因是,當時羅馬帝國的社會男權至上,一般婦女幾乎沒有甚麼地位。有權有勢的男人,可以到處沾花惹草,也不會引起輿論的討伐。惟猶太教秉持舊約聖經的教訓,強調一夫一妻制度,禁戒婚姻外的淫亂行為。其高尚的道德標準大受羅馬上流社會婦女的歡迎,有不少虔敬尊貴的婦女皈信猶太教。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這裡,傳福音並不是很順利,滿了爭戰。以致他不單是用言語辯論,還要靠聖靈的權柄來征服人(帖前1:5)。我們可以從帖撒羅尼迦前書,還原當時的場景。那時保羅因著帖撒羅尼迦的動亂而離開,保羅到了雅典。因不放心,又差派提摩太回帖撒羅尼迦,看看聖徒的情況,並堅固他們(帖前3:1~2,徒17:16)。等到提摩太回到雅典,報知帖撒羅尼迦教會剛強並興旺福音的消息,保羅才完全放心,靈裡喜樂,並寫了一封勸勉的信給他們(帖前3:6)。從這封書信我們可以來拼圖,還原當時的場景:使徒平日親手做工,對當地人一介不取,安息日才傳道,見證他們的福音,出於純潔的心(帖前2:9~10);見證這位復活的基督,活在使徒身上,使他們在腓立比歷經被害受辱,還能放膽講論(帖前2:2);聖靈怎樣在他們裡面引導,他們就怎麼說話,並不怕得罪人(帖前2:4);用聖靈的權柄幫助了帖撒羅尼迦聖徒,能認識他們所信的,是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 9);以致使徒對他們說的話,被當作神的說話(帖前2:13);當時不但是使徒被逼迫,剛得救的帖撒羅尼迦聖徒也被逼迫(帖前2:14、徒17:6)。這樣一個在患難中得救的教會,不但自己剛強站立,還能向外傳福音作美好的見證(帖前1:8),實在激勵所有神的兒女。

使徒行傳第十七章記載,在帖撒羅尼迦得救的,有猶太人也有許多虔敬的希利尼人,尊貴的婦女也不少。而逼迫的源頭仍是不信的猶太人,使得保羅他們只待在這裡三個星期,就不得不離開,且是在夜間離開往庇哩亞去。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五)(17:10~34)

保羅到了庇哩亞,仍然是進入猶太人的會堂傳講耶穌基督的福音。根據聖經記載: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是的,聖靈稱許這種態度—對於神的僕人所傳講我們沒聽過,和我們既有觀念不同的道,我們不需要馬上肯定或否定。總要回到聖經,用客觀的態度去詳細考查。當然,對於已信主的我們而言,更好的是要對照我們經歷,看是否為真實,是否正是神賜給我們應時的真理。如果我們一直認定我們頭腦裡所既有的都是最好、絕不會錯的,我們就可能會失去新的亮光,後果可能就和那些偏執的猶太人一樣。願神賜給我們時常都有一個敞開、但謹慎的心,和受教的靈。

那些在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知道保羅在庇哩亞傳神的道,再次去聳動眾人。保羅傳道工作又受阻,不得不離開轉往雅典去了。雅典是希臘時代個很著名的城市,是首都也是第一大城,是他們的藝術、哲學和宗教的中心。在羅馬時代有些沒落,但偶像、祭壇、廟宇仍處處可見,人們還是停留在過去,喜歡談論哲學,喜歡將新聞說說聽聽(徒17:21)。

保羅在雅典看到滿城的偶像,感覺到這裡偶像的勢力,就心裡著急。於是在會堂裡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並每日在市上所遇見的人辯論。而這裡的人,對於保羅所講的,似乎當作參與他們的哲學談論一樣,也有興趣知道一些。保羅對他們傳講的切入點,是根據他在雅典看到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是他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揭示了他們雖然敬拜祭祀那些他們所熟知的偶像,但心裡仍有不滿足。從哲學的思考,反映在宗教上,對於宇宙的起源和人存在意義,似乎相信還有一位創造的神,而這神他們對祂一無所知。於是有這個敬拜「未識之神」的舉動。

保羅於是釋放了一篇我們所熟悉的信息,從徒17章24到31節,這話很四平八穩的合乎邏輯,真假神的對比很清楚,也把復活的基督介紹出去了。我們很多人也很喜歡引用這些話,作為真假神論辯之依據。但是,在這篇信息產生的結果,似乎不令人滿意。比起在帖撒羅尼迦和庇哩亞的果效,顯然不同(徒17:4、12)。聖經記載只有幾個人信了主(徒17:34)。這有些像我們傳福音的經驗,喜歡將聖經的道理說得很有邏輯、很透徹,希望用道理來征服人,但結果效果都常不如預期。

保羅似乎也意識到了這個點。在他下一個行程到哥林多的時候,他改變了策略。他覺悟到: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林前1:22)。他對哥林多人就不再用高言大智來傳講神的奧祕(林前2:1),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他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4~5)。

保羅第二次福音旅程(六)(18:1~22)

保羅到哥林多的時候,停留了比較長的時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徒18:9~10)。從這一節經節看出來,神是要保羅放膽傳福音,而神會負責攔阻從人來的加害,直到神所預定的人都能得救。換句話說,從人來的攻擊,迫使保羅離開,其實也都是神所許可的,神知道該得救的都已經得救了,使保羅繼續下一個行程。所以,不論外面遭遇怎樣不順遂的環境,我們都不需要抱怨,而是要認識神管治的手,我們就永不會害怕或氣餒。

後來發生了反對的環境沒有? 的確有。但是神好像讓這些反對者,頭腦變得不靈光。在雅典的時候,我們記得那些猶太人反對者,是招聚了些市井匪類搭夥成群,並且是以「這些人都違背該撒的命令,說另有一個王耶穌」(徒17:7)這樣的話,來挑動羅馬官長的敏感神經。而哥林多這裡,這些猶太人控告保羅違反猶太教的律法。這對異教的掌權者而言,根本沒興趣審理這種宗教案件(徒18:14~15)。

保羅為著要長時間的停留在哥林多,聖經也特別記載了保羅與亞居拉和百基拉同住,並且與他們一同製造帳篷維生。保羅從沒感覺他是聖品階級—只負責作神的工作,其他人就應該要供養他。不,他不但為自己生活的需用做工,還供給他同工的需用(徒20:34)。他知道他雖然是作主工的人,有權柄可以靠福音養身(林前9:14)。但他不濫用這權柄(林前9: 12)。當聖徒的感覺跟不上的時候,他寧可自己做工,免得給人話柄(林前9:18)。他有這個心念,神也認同他,在哥林多給他安排了住處和他專長的工作。讓他可以不依賴別人的供給,也能完成神所託付他的工作。

神保守了保羅,他在哥林多呆了一年零六個月,專一的傳神的道,沒甚麼大的風波。離開的時候,也是平靜地離去,不像之前聖經記載大都是逃離了那地。保羅離開哥林多之後,就準備回程。途中經過以弗所,短暫的到會堂和猶太人辯論,眾人盼望他多住些日子,他卻沒有答應。離了以弗所,就上耶路撒冷去問教會安,隨後下安提阿去。結束了他第二次的出外傳道行程。

保羅第三次福音旅程(一)(18:23~19:7)

保羅第三次的傳道行程,開始仍是沿著第一次行程的路徑,為要堅固眾門徒。他看望了加拉太和弗呂家地方的眾教會以後,就穿過亞西亞省—這個上次聖靈禁止他去的區域(徒16:6),來到亞西亞的省會—以弗所。保羅上次到以弗所(弗18:19),是在他第二次傳道回程時,船必須停泊以弗所,在那裏他暫停了一下。雖是路過,保羅也沒閒著,仍是進會堂和猶太人辯論。後來眾人請他多住些日子,他卻無法應允,就辭別他們,說:神若許我,我還要回到你們這裡。他好像受限於船期(等到冬季就不開航了)必須離開。他也希望能再回以弗所,但他不知道聖靈的意思。而這次的三次的行程,聖靈沒有再禁止他在亞西亞講道,他先到了上次路過的以弗所這個城市。

在以弗所這地方,聖經首次提到了亞波羅這個人。他是生在亞力山太的猶太人,在保羅之先到了以弗所,保羅尚未到達以弗所,他又離開去了哥林多。這次他們兩人並沒有碰面,但在保羅停留在以弗所三年的時間(徒20:31),可能亞波羅後來又從哥林多回到以弗所,兩人碰了面(林前16:8、12)。

根據路加的記載,亞波羅應該屬於教師的職分,他最能講解聖經。他可能是施洗約翰的門徒。施洗約翰替耶穌施浸,證明了耶穌是彌賽亞(太3:16~17),引進了耶穌的職事。這些事亞波羅應該都清楚。但耶穌出來盡職後,約翰仍有一批門徒跟隨(太9:14)。可能約翰離世以後,這位亞波羅也就直接回到他故居了。約翰所預言聖靈的浸(太3:11),發生在主耶穌升天以後,這位用功研讀聖經的亞波羅卻沒有留下來等候,當然也就沒有經歷過聖靈的浸。很是可惜,也有些讓人不解。那時為何約翰的門徒,明知耶穌是彌賽亞,還仍然跟隨約翰,沒有轉去跟隨主耶穌。

亞波羅的出生背景和保羅其實很類似,都有很強的舊約聖經知識和希臘文化的薰陶,都有很好的發表的口才,原本應該也能有像保羅一樣的功用。但亞波羅受限於他的屬靈經歷,他知道耶穌是彌賽亞,也能詳細講論教訓人。但他沒有接受過聖靈的浸,他所帶出來的門徒,也就無法經歷到聖靈的浸(徒19:2)。這對服事主的人而言,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我們讀過、研究過的真理,即使能完整的告訴別人,也不能幫助別人進入那個實際,除非我們自己先已經進入。

亞波羅也實在是一個很謙卑,尋求真理的人。亞波羅這樣一個有講解聖經能力、心裏火熱作主工的人。當一對平常夫妻,沒讀過太多書,以製造帳篷為業的亞居拉、百基拉來找他,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的時候,他竟然能謙卑地接受(徒18:26)。後來亞波羅也大大的幫助了哥林多教會(徒18:27)。保羅後來寫信給哥林多聖徒時說: 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林前3:6),顯示保羅承認亞波羅所盡的那一分功用的價值。

亞居拉、百基拉在屬靈上的認識,應該是保羅在哥林多住在他們家,停留了一年半的時候,將他們成全出來的。當亞居拉、百基拉隨保羅從哥林多到了以弗所,應該就在他們的家中成立了教會。當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時,也將亞居拉、百基拉的問安帶給他們(林前16:19)。

亞波羅後來應該也知道聖靈的浸已經有了,但他好像也無能為力,去幫助他先前帶出來的那些門徒,重新補聖靈的浸的功課。直到保羅到了以弗所,才補足了門徒的需要(徒19:1~7)。這裡發生的事,剛好和在哥林多相反,是亞波羅栽種了,保羅澆灌了。教會就是需要甜美的配搭,補足彼此的缺欠。

保羅第三次福音旅程(二)(19:8~20)

聖靈藉著這一段簡單的經文,就將保羅在以弗所和亞西亞的生活和工作,描繪得很清楚。

保羅先是按往例在猶太人的會堂,講道和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這樣維持了三個月,然後就有不信的人,在眾人面前公開詆毀這道。碰到這種情況,保羅就無法在會堂,與這些屬血氣的人糾纏。他轉換地方作主工,可能是商借或租用一個名叫推喇奴的希臘哲學家講學授徒的地方,繼續盡他的職事。這樣的方式持續了有兩年之久。從聖經來看,這兩年期間他應該是以以弗所為據點。平日就製造帳篷維生(徒20:34),每天固定時間在推喇奴的學房和人辯論傳福音。另有短期外出到亞西亞其他不同的地方宣道,然後仍再回到以弗所。這樣,一切住在亞西亞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都聽見了主的道(徒19:10)。

以弗所這城市,前面講過,是亞希亞省的省會,是政治中心。在使徒行傳19章同時看到,以弗所也是亞西亞的宗教中心,拜偶像與行邪術之風非常盛行,亞底米廟更是古代所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有許多外地人到以弗所來朝拜亞底米,因此不少人靠亞底米廟維生,尤其是製造女神銀龕的生意十分發達。保羅在這一個富庶繁華,異教盛行的城市傳福音,是具有相當的挑戰性的。

在這裡的福音工作,是神發起的。神找到了祂可用的器皿,就能不被限制的作祂的工。這裏特別記載:「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徒19:11),是神穿上保羅在作工。行了非常的奇事,超過一般的神蹟—「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徒19:12)。這些事情,讓保羅在靈界打出了名號,眾鬼都認識和懼怕他(徒19:15)。

保羅作主工行神蹟的時候,高舉耶穌的名。這引起行邪術的猶太人的仿效,也想靠主的名來成就自己趕鬼的工作(徒19:13~14)。一般行邪術的人能趕鬼,是靠住在他們裡面的大鬼來趕一些小鬼牟利。當然,碰到比他們裡面更惡的鬼,他們是趕不出去的。士基瓦的七個兒子應當是聽過或見過保羅奉主耶穌的名趕鬼,深知耶穌比他們裡面的鬼更有能力,於是想依樣畫葫蘆。結果是一敗塗地(徒19:15~16)。不錯,耶穌的名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當這名被神的僕人宣告出來的時候,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2:10、11)。但是,也只有聖潔、與主聯合的人,才能取用這名。不是像行邪術的人,沒有聖潔的要求,和鬼是利益交換,平日祭祀牠們,需要時就能召喚牠們出來。士基瓦的兒子完全弄錯了。

士基瓦的兒子出丑,讓以弗所的人看到了靈界的真實,也認識行邪術的虛假。更從惡鬼的口中知道耶穌和祂真正的僕人,才是所有惡鬼所畏懼的。主耶穌的名從此在以弗所就尊大了,也帶進了許多人徹底的悔改信主(徒19:17~20)。這是一次很特別的福音,神利用交鬼的人的失敗見證,彰顯出祂名的權能和尊高。

保羅第三次福音旅程(三)(19:21~41)

神藉著保羅在以弗所這偶像勢力龐大的城市,使福音興旺而且得勝。接著而來的,必然是引起偶像背後邪靈的反撲。於是一班經營與偶像牽連事業的人,興起了動亂(徒19:24~41)。在行傳看起來,這場動亂雖大,但最終對使徒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但不表示從此就風平浪靜。對於使徒保羅在以弗所待了約3年的工作,後來造成了很大的破壞。更詳細的情況,就要從保羅書信裡才能略知一二。

保羅日後回憶當時,他是用『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林前15:32)來形容,表明那些反對者的不理性,如同野獸一般。但他不以性命為念。一個地方所以有屬靈的爭戰,必定是神願意顯明出來,造成黑暗權勢的崩解。如同主耶穌到了每處,都能看到屬靈的爭戰。這也是人與神同工,為主作工最好的時機。保羅願意一直呆在以弗所,是因為「有寬大又有功效的門,為我開了,並且反對的人也多。」(林前16:9)—這正是屬靈爭戰的最佳描述。而這種的爭戰,以禱告為首要。因為:「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2),保羅在以弗所的時候,必定感受到空氣中瀰漫的那黑暗權勢的反對。

教會對於與靈界正面的交鋒,並不是最危險的,反而讓聖徒認識靈界的真實,愛主的心更迫切。我們知道聖經裡有一卷非常高啟示的書,就是以弗所書,是保羅寫給以弗所聖徒的書信。論到基督和教會啟示,幾乎是將神經綸的核心,都完全揭示出來了。我們可以相信,那裏是有一班的聖徒,經過保羅帶著他們一同爭戰,已經有那個生命的度量。能夠接受這高的啟示了,保羅才能將所看見的屬天異象和裡面屬靈的負擔,向他們完全敞開。

撒旦攻擊教會,正面的攻擊不成,也會轉移到暗中,滲透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進來。以弗所教會後來受到的攻擊,是撒旦利用不同的教訓,和使用一些假使徒的破壞(徒20:29~30)。保羅囑咐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有其擔心。保羅寫給提摩太兩封信,寫前書的時候,以弗所教會內部問題不多,還在醞釀階段;寫後書的時候,教會問題叢生,多人離棄保羅(提後1:15;4:10、14、16),好些人的信心受到敗壞(提後2:17~18)。

以弗所教會最後的情形,則要參考啟示錄,使徒約翰寫給以弗所教會的信(啟2:1~7)。雖然以弗所教會在主裡勞苦、分辨假使徒、不容讓聖品階級(啟2:2、6),這是主所稱許的。但教會卻失去了起初的愛心。是的,如果教會中充斥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聖徒的眼目從神面前轉到真理、對錯的論辯裡面,從生命樹轉到了善惡知識樹裡面。離開了生命,就成了墮落的開始。

保羅第三次福音旅程(四)(20:1~38)

第20章經文的內容,包含在前一章裡:「這些事完了,保羅心裡定意,經過了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去」(徒19:21)。顯然他感覺到神要他在這一地區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他要經過馬其頓亞該亞才回去的目的,是加強那些已經得救信徒的信心,然後就要回耶路撒冷。保羅傳福音的目標不是在人數的加增,而是在一些交通方便的重鎮,建立剛強的教會,好讓這些教會將來成為福音的中心,繼續向外擴展。所以這一次的外出,除了在聖靈原先禁止的亞西亞區域,以省會以弗所為中心,停留了三年向整個亞西亞地區傳了福音以外,其他地方都是以加強教會為主要目的。

本章很濃縮地記載使徒離開以弗所以後的情形,包含兩處重點。一處是門徒在特羅亞聚集擘餅,聆聽使徒的講論;另一處是保羅邀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在米利都有一次嚴肅的集會,保羅向他們作了最後的囑咐。

在特羅亞的聚集擘餅,是有一小群從庇哩亞、帖撒羅尼迦、和特庇來的門徒,趕在他之前到達特羅亞,在那裡等候保羅,好伴隨他一起去敘利亞。在保羅要起行的前日,剛好碰到主日。聖經記載他們有個擘餅聚會。在新約裡面很少記載一些事情的作法,像舊約常巨細靡遺的記載一樣,免得成為一種規條。人們都喜歡建立和遵循方法,但神最不喜歡人設立方法和規條。新約裡只有主才是方法(即道路,Way)。新約一切都是裡面的、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2:29)。在這裡看到的擘餅聚會,沒有詩歌、禱告、敬拜這些外面的儀式。只看到保羅有很重的負擔,抓住聚在一起的機會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而所謂「擘餅」的時間,幾近天亮,大概是大家肚子餓的時候分享這餅。這擘餅聚會非常生活化,也很隨興,沒有甚麼既定的儀式。其中也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一個少年人經不住睏倦,從三層樓上掉下去。保羅沒有急急地按手禱告求神醫治,只是宣告他靈裡看見的那個事實。後來那童子果然平安無事。保羅展現出來的是一個屬靈的人,能夠參透萬事。

保羅回去的行程,要停留在以弗所港口是非常方便的,但他早已定意越過以弗所,免得在亞西亞耽延。他對以弗所教會沒有負擔嗎? 不,他非常有負擔。只是那邊的反對,可能讓他無法馬上脫身。所以他停在離以弗所約三十哩外的米利都,派人請以弗所教會的長老來交通。他交通的重點:
1、他將他自己的患難、行事、為人,薦與他們的良心。他是親手做工,供給他自己和同工的需用。他的教導不循人的情面,凡神的旨意,他沒有一樣避諱不傳給他們的。在這裡保羅啟示出來的:
   —通常假使徒、假先知引誘人跟從,目的不過是為著得著錢財,保羅見證自己與他們不同。
   —在靈裡說的真話,往往會將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4),會得罪一些虛假的人。作為事奉神的人,應該要學會勇敢說真話不怕得罪人,即使這樣自己會遭受損失。
2、教會在神的眼中是很貴重的,是神的血所買回來的(徒20:28)。
   —這一節說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仍是神,指出了耶和華見證人說耶穌在地上的時候不是神的謬誤。
3、保羅對於以弗所教會所處的環境,非常的憂心。他知道撒旦的詭計,他預期將來會有假先知、假使徒進到他們中間,不是真正餵養和愛惜群羊的;教會內部也有人用悖離真理似是而非的教訓,引誘門徒跟從他們。長老的地位就非常重要了,他們要有分辨的能力,負責監督避免這些破壞的臨到。因此自身要非常警醒,保持一個清潔的良心,也要為教會警醒。
   是的,在那個時代還沒有聖經,沒有客觀的標準。很多的教導都需要聖徒主動的慎思明辨(林前14:29);凡事都要察驗(帖前5:21)。而不是盲目地相信權威。那時是如此,現今何嘗又不是?
4、保羅將要離開,恐怕將來也不得再見面。因前面有捆鎖與患難等待他,但他不以性命為念。
   —這是給這些長老一個很好的榜樣,為著遵行神的旨意,保羅不顧念人情,不顧惜自己,包含性命的損失。

保羅第三次福音旅程(五)(21:1~17)

在本段經文,記載的是保羅一行人從米利都到耶路撒冷,路途中的簡單記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在這過程中,在推羅有門徒被聖靈感動,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在該撒利亞腓利家中時,有先知亞迦布,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裡。眾人聽見這話,都苦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

在這裡有解經上的困擾,很多人會有疑問,保羅是不是因為沒有尊重「身體」肢體的感覺,硬是要到耶路撒冷,以致遭遇後來的捆鎖。或者有疑問,聖靈對於同一件事,怎會對不同人,有著不同的啟示?

我們可以先從聖靈在保羅身上的引導來看。保羅同樣有得到聖靈的指示,他不否認其他人聖靈的感動是真實的,就是有捆鎖在前面等著他。在米利都的時候,他就已經說過了:「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徒20:23)。我個人相信,那些其他說預言的,看到的就是將會發生的事實。至於他們勸保羅不要去耶路撒冷,則是出於他們的好心,天然的趨吉避凶的觀念,但不見得就是神的旨意。

而保羅的受引導非去不可,並不是聖靈已經告訴他了該怎麼作。他是靈裡受捆綁,要往耶路撒冷去—一個屬靈的人,他的生活行動,都是照著靈裡面的驅策。這種驅策,一方面是聖靈的催促,一方面也是他對耶路撒冷的同胞有負擔,這負擔和神一致。我們可以從保羅即將回耶路撒冷時,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認識保羅:「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9:1~3)。保羅雖然被派定為外邦的使徒,但他對本國同胞始終放心不下。雖然到猶太會堂多次被拒絕,甚至成為逼迫的來源,但他還是每到各城,都先往會堂去傳福音。保羅長年在外邦城市傳福音,看到外邦信徒在基督裡的自由,信心的增長和喜樂,就對他本國同胞仍然在律法裡面不得自由,就更有那憂愁、傷痛的心情。這次帶著歐洲各教會的捐項(羅15:26、31,徒24:17),也滿帶屬靈負擔回去耶路撒冷。他雖知道有風險,他寧願付上被咒詛,甚至與基督分離的代價,也都不能攔阻他對本國同胞的愛心。

保羅的作為僅是出於他對本族同胞天然的熱心嗎?我們從後面的經文看見:「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可見保羅去耶路撒冷,的確是神的旨意。在耶路撒冷的患難中,保羅終能將耶穌是基督,完整的見證分享給眾猶太人聽(徒22:1~21)。

神得著保羅這一個使徒,向著人有愛;為著神的旨意,能不顧自己的性命。至今我們才能有新約聖經的豐富。願神更多得著為著神的旨意,不以自己性命為念的一班人。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21:18~40)

保羅回到耶路撒冷,分享了神如何使用他在外邦人中間所行之事。但雅各和長老們,似乎無心聽他述說這些,心中充滿的只是焦慮—保羅回來了究會造成怎樣嚴重的後果。因為猶太人中得救的聖徒有好幾萬,他們都是在為律法熱心(21:20)。他們知道保羅在猶太人中所極力傳揚的,卻是要他們從律法裡面出來。保羅來到耶路撒冷的教會,在教會中必定隱瞞不了這消息。雅各和長老們擔心的,不是那些沒信主的猶太人,反而是這些已經信主的猶太人。

在使徒行傳十五章召開過的那次會議,耶路撒冷的長老都同意,外邦人的得救,不應以割禮和其他律法規條為條件。他們也都不曾忘記過那一次的交通內容(徒21:25)。那麼,猶太人的得救當然也應是站在相同的基礎,他們不會不知道。但若要照福音的真理傳講,勢必在猶太人中引起很大的反彈。保羅不顧性命的在這個點上站住了,但耶路撒冷的教會妥協了。人能夠妥協,但神不會妥協。人委屈了神的話,神只好離開了這些不能忠信的人。這也是基督教在猶太地最後完全沒落的原因。

這時猶太長老出了個主意,叫保羅配合演出。這時我們很容易想起,保羅曾經斥責彼得和巴拿巴他們的裝假(加2:14),現在居然保羅也同意做當初他曾指責的事。真有些諷刺。當然,我們可以為保羅開脫,說保羅定是忍辱負重,為的是他不能在一開始就得罪這些長老,好在猶太信徒中間保留機會辨明真理。這和當初彼得他們為了自己,不被其他遵守律法的信徒論斷的情況,是有所不同的。但神不能同意任何良善的動機,要藉著破壞真理來成全真理。尤其是保羅,如果這舊約的儀式完成了,豈不代表保羅自己否定了他過去所傳講的!這事情影響太大。神的出手打岔,表明了在這事上神不贊同保羅,好讓後世的聖徒不至於誤解。

保羅知道他終究會被綑綁,但事情會如何發展他不知道。他想製造機會在他還自由的時候,能多傳講一些。但神干預的結果,是要他帶著鎖鏈為主作見證。他絕沒料到,他自己親愛的同胞汙衊他想要除掉他(徒21:27~29),但神卻差派猶太人所反感的羅馬政權,來拯救他免於危險,並給了他公開作見證的機會。這時的場景,應該會讓保羅想起當初司提反殉道的那一幕吧!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二)(22:1~30)

保羅被捆鎖以後,被帶進營樓,保羅請求千夫長准他對百姓說話。於是他在一個很好的位置,在台階上向他的同胞說話。

保羅的說話是很有技巧性的。在每個聽眾的背景不同的時候,講說信徒自己親身得救的見證,是福音聚會最好的方法。他用猶太人的母語希伯來話使眾人安靜下來;他述說他的出生和受教育,和他們一樣熱心事奉神,甚至更超過他們現在所作的,使他們能專心想認識這一個人的轉變;他的轉變是出於這位耶穌從天上向他活活的顯現,祂現在是在天上管理地上的真神。到這裡,保羅已經將這位加略山上被猶太人釘十字架的耶穌,重新的介紹給眾民—祂是神的兒子,已經復活、升天、坐寶座了。他們到這時都還很安靜的在聽。在五旬節的那時,彼得介紹聖靈澆灌下來,是因著這位人子耶穌被高舉,聽者都覺得扎心(徒2:37)—他們釘錯了那是神子的耶穌。保羅這裡介紹的這位耶穌,從天上顯現說話,想必也有許多人覺得扎心,因此靜默不語。

直到保羅說到,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裡去(徒22:21)。保羅在外邦久了,顯然心中對「外邦人」這三個字已經很稀疏平常了。但這話卻挑動了猶太教中的人敏感的神經—耶穌如果就是耶和華神,應該是像舊約一樣,眼目始終眷顧猶太人,怎會棄絕他們,差派保羅到外邦地?這話讓他們受不了。猶太人因著律法而自高,和外邦人有隔斷的牆(弗2:14),視外邦人如豬狗的不潔。這場動亂的發起,就是源自於亞西亞來的猶太人,只要誣指保羅帶著希利尼人進殿,污穢了這聖地(徒21:28),就夠了。所以,由於他們的偏見—神只能眷顧猶太人,使他們失去了救恩的機會。保羅應該還有其他負擔的話,也就此被打斷。但我們相信,神既然安排了保羅這次帶著鎖鏈向猶太人傳福音,也必定是藉此得著了一些,在創世之前就預定得永生的聖徒(徒13:48)。

22章後面記載了一段,千夫長吩咐人將保羅帶進營樓,叫人用鞭子拷問他。但保羅搬出他羅馬的民籍,免於受鞭打。基督徒不應該怕苦難,但也不是對於所有的受苦都要逆來順受,乃是要靈巧像蛇(太10:16)。不是神量給的苦難,就要拒絕撒旦的磨難。不到神預定殉道的時候,就要愛惜生命。

因著保羅羅馬的民籍,千夫長為了要瞭解猶太人控告保羅的實情,便召聚了祭司長和全公會的人,將保羅帶下來,叫他站在他們面前。這是一個比較能管控的場面,保羅的安全也好像暫時有了保障。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三)(23:1~35)

使徒行傳23章記載保羅在公會受審,以遭受偏見對待開始,結束於混亂。第二天有猶太人同謀,假意要察問保羅,欲將保羅從千夫長那裏領出來,然後中途埋伏殺害他。這計畫走漏了消息,千夫長就差人將保羅送到了該撒利亞巡撫腓力斯那裡,並吩咐猶太人到這裡來控告保羅。

保羅在公會的受審,大祭司是帶有極大的偏見的。保羅一開始表白,他是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大祭司就沒有耐性聽他繼續講了,立刻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明顯表示,在大祭司的心裡,已經認定保羅是毀壞神律法的人,怎配說在神面前是憑著良心。保羅心裡明白,這裡不是他能為神作見證的地方,也沒有完整論述的機會。

保羅接著看清楚了這些人的組成,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這話立刻引起了這兩派人對有沒有復活、天使和鬼魂的爭論。我們很容易會認為,保羅是故意挑起他們之間的矛盾,以便於脫離危險作壁上觀。但如果我們體會保羅此行的負擔,如何要得著他的本族弟兄,就不會這麼認為了。我個人認為保羅是抓住機會為主作見證。他知道他無法得著完全否定復活和神蹟的撒都該人,但他至少有機會引起那些和他背景相似的法利賽人的反思。他挑起爭端之後,法利賽人為加強他們的論述,至少會正視保羅的經歷並思考。這可從法利賽人到後來,有比較客觀公正的態度來評斷保羅可知(徒23:9)。

保羅到那時為止,應該心情都是蠻沮喪的。聖靈催逼他回到耶路撒冷,但好像沒給他甚麼作工的機會。他如今被捆鎖,和他當初計畫離開耶路撒冷之後,就去羅馬的心願(徒19:21),也像是遙遙無期。他回到神的子民這裡,原本應該是離神最近的地方。但所遭遇的情況,卻比外邦地更加不如,沒有甚麼人與他表同情。這時,神向他顯現,告訴他:「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這是何等的安慰。從主的話他能知道,他不孤單,神的同在未曾離開他,他仍然是行走在神的旨意當中。神也沒有忘記他想去羅馬傳福音的心願。從後面的經節看得到,保羅不論在何情況,裡面都有一個篤定,和內在的把握。事情不論怎樣的發展,他再也無須擔心,都有神負他完全的責任。

保羅被帶到巡撫腓力斯那裡,可以看到神暗中的保守。猶太人暗中同謀起誓,神安排了保羅的外甥聽見。保羅出生就有的羅馬民籍,讓千夫長不敢稍有差池。在人生許多的環境當中,發生在神兒女身上的巧合,往往都是有神特別的安排。甚至事情還沒臨到,就已經布局好了,為要成就神的美意。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四)(24:1~27)

使徒行傳24章記載保羅在巡撫腓力斯拘禁下,停留在該撒利亞的時間,約有兩年之久。

開始是有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向巡撫控告保羅。保羅按照羅馬的法律,要求告人的必須盡舉證的義務,堵住了他們的口。保羅也抓住機會,向腓力斯傳福音。他真是一個無論得時不得時,都傳揚真理(提後4:2)的實踐者。保羅藉著他和猶太人的爭執點—這是腓力斯必須聽審的,闡述猶太人信仰預言的,已經應驗在耶穌的身上,講論到死人的復活…。腓力斯對於這些聖經的事,是有些知識的(徒24:22),也有興趣。他心裡應該對保羅是友善的,但在羅馬法律上不適合聽信和審斷這些信仰上的事,就藉著程序問題,草草結束這次的雙方的辯論。

腓力斯後來私下和他猶太籍的夫人一同,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使得腓力斯甚覺恐懼。事實上,聖靈已經動工在他的心裡,才會將這些話,讓他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以致產生恐懼(徒24:25)。但是腓力斯錯過了這次得救的機會,他是個貪財的人。他知道這次保羅回耶路撒冷是帶著捐項(徒24:17),就指望從保羅那邊得賄絡,勝過他良心的聲音。於是就這樣拉鋸,一方面喜歡和他談論,又希望他餽贈金錢,一耗就是兩年。我們知道,當聖靈一次沒能感動人,表示魔鬼拉鋸成功,魔鬼就能在人的裡面就有地位,逐漸建立牠的高寨(林後10:5),這人就越過越剛硬。

保羅在該撒利亞兩年的時間,是不是虛耗在那裏?不,神不會浪費祂的時間!我個人相信,神就是讓保羅能夠有更多時間回到神面前,沉澱一下他在外多年的經歷,並尋求神的啟示,把神對教會的負擔,作成文字遺產。我們知道聖經中重要的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提摩太前書、提多書、提摩太後書,都是在保羅後來到羅馬後,在這樣不很自由的情況之下寫成的。

那麼,保羅在該撒利亞兩年的時間,又作了些甚麼? 我個人同意一些聖經學者的看法,希伯來書很可能就是在這時期寫的。希伯來書是解釋舊約到新約,神要人從外面物質的聖殿,轉到裡面心靈的聖殿,一本充分論據的書。保羅在該撒利亞辯論的主軸,就是保羅所傳講,猶太人所稱為異端的道,正是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這與希伯來書的負擔是一致的。保羅對猶太人滿有負擔,但他沒有機會向他們用口仔細傳輸。最好的方法,就是留給他們這一卷文字—給希伯來人的書,讓那些清心愛神的人可以得幫助。

神新約的啟示,不是像舊約一樣,神敘述而人記載。往往是人要先進入負擔,在傳講的時候,神才賜人啟示和口才(弗6:19),成為神人調和的發表。我個人相信神是藉著保羅對猶太聖徒執著於律法的憂心,在保羅與同工的交通,及和腓力斯屢次的談論(徒24:26),慢慢得到更清楚的啟示和靈感,彙總寫成希伯來書。在那時極強烈反對的環境下,保羅也不能署名為該書的作者,否則很難被接受,甚至被毀損。只能慢慢等待時間沖淡,等這一班希伯來人的心情平復後,能靜下心來得著這封書信的益處。

保羅這兩年的時間,因保羅既是羅馬公民,又沒有被定任何罪,應該像是被軟禁的狀態(徒24:23)。居住環境還有相當的舒適和自由,只是不能到處亂跑。即至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將保羅正式下監了(徒24:27)。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五)(25:1~27)

非斯都接下腓力斯的職分之後,猶太人立刻策劃,想趁非斯都不了解狀況下,要求他將保羅送到耶路撒冷,好在路上埋伏殺害他。雖然兩年過去了,他們對使徒的敵意仍未絲毫減退。但他們的計謀遭到非斯都的阻攔,非斯都拒絕將保羅送往耶路撒冷。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就下該撒利亞去控告保羅。但他們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至此,這個案件按照正常情況應該就結案了才對。

這時,非斯都忽然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好像只是要討好猶太人,順著他們的意。保羅感覺出非斯都可能要將他交給猶太人,非斯都這種忽是忽非的態度,應該讓保羅感覺到了危險,於是提出要上告於該撒的要求(徒25:11)。

在這裡的「上告」這個字,在有些版本翻作「上訴」。不論用哪種翻譯法,都會讓人誤以為保羅要到該撒那裏上告猶太人。這是不正確的。這裡的意思,按希臘原文,「上告」也有「請求作為我的審判者」的意思。也就是說,保羅並不是作原告,他沒有要告任何人,他仍是被告。以他羅馬民籍的身分作為被告,他有權利要求轉移他訴訟的法院管轄權到羅馬,在該撒面前聽審。

在保羅的書信裡,特別說明基督徒不該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林前6:1),不論是原告或被告。保羅向該撒求審,是否違背了他自己的教導呢?事實上,保羅並不是真正希望找該撒作他的審判者,那只是權宜的作法。他知道在那時的環境,如果他失去了羅馬政權的保護,可能就很難脫身。因著他的上訴,羅馬的兵丁就必須依照法律,將他壓解到羅馬,他能夠暫時得著安全的保障。那時保羅應該也有回想起耶穌夜間對他說過的話:「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一面有主的旨意,知道主要差遣他到羅馬,一面有外面的環境驅使,於是保羅適時提出要上告該撒的要求。

既然案件要送交羅馬,就必須先行查明案情,和原告被告所主張的,以便陳奏該撒。這一段準備的時間,剛好亞基帕王來到該撒利亞。非斯都也將保羅的事告訴了亞基帕王。聖經記載,第二天亞基帕王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是大張威勢而來,想聽保羅的辯論。這是很特別的情況,審問一個犯人,竟然有這樣的陣仗,完全不合常理。倒像是神預備了這些聽眾,要聽保羅的傳福音! 

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綑綁(六)(25:21~26:32)

在第26章的內容,是非常特別的。非斯都已經表示了他查明保羅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徒25:25)。照理說,這個案件照羅馬的法律已經可以結案了。保羅要求到該撒面前聽審,他是可以拒絕的。是保羅求他將保羅留下,要聽皇上審斷,非斯都才同意的(徒25:21)。但要將案件呈到該撒那裡,就要將保羅以囚犯的身分押解,先要有足夠罪行的罪案成立(徒25:26~27)。保羅所以要上告該撒,一方面是因為在耶路撒冷有性命之憂,一方面也是要完成神的旨意。但非斯都同意那麼作,是有點給自己找麻煩,要自己編造一個合理陳奏的罪狀。我們相信這是神的主宰。

至此,我們也可以大概明瞭保羅當時的處境:留在耶路撒冷也不是;上告該撒也有很大的風險。依非斯都的個性,從這一段聖經看來,是有些難以捉摸。如果非斯都是以邪教或保羅搧動群眾另有一個王…的罪名陳奏,保羅的生死也就懸於該撒的一念之間。而保羅想到的只是遵行神的旨意,要到羅馬為主作見證,完全不以性命為念。

在26章的聽審過程,是為定罪保羅能將案件送到該撒面前而有,但完全沒有猶太人這些原告的陳述。也就是說,非斯都知道猶太人所告的罪名,是完全不能成立的。他是要聽保羅的說法,從中找到理由來羅織保羅的罪狀。

而保羅在亞基帕王和那些貴冑面前的申辯,完全沒有花時間去為保護自己,反駁猶太人對他的控訴。他只是專一的傳福音給這些外邦人聽,特別是亞基帕。他知道亞基帕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而亞基帕願意再聽這一場的申辯,顯示了他對猶太人關於神的思想並不排斥,甚至想再從不同的觀點,對猶太人的信仰有更深一層的認識。這時保羅的態度如同神尊高的使者,一點沒感覺他自己是個被審判的囚奴。彷彿是保羅在決定這些貴冑將來的命運,而不是他們決定保羅是否有罪。

保羅論證的方式,先是告訴亞基帕,他原是一個完全合乎猶太人傳統信仰者,對於違背祖先遺傳的人,他的態度更是絕對不容。這些話對熟悉猶太人規矩的亞基帕,是很容易明瞭的。而他現在的轉變,不是從世間來的智慧,而是基於一為活神向他親自的顯現。他以後的生活,就是與這位活神發生關聯,作為至高神的使者。可想見的,他今世所作的一切,在永恆裡都有它的價值。這些傳輸,的確使亞基帕有羨慕。差一點要成為基督徒。但不知是礙於身分或裡面的驕傲,他抵擋了這種感動,是很可惜的一件事。

在這一章裡面,我們看到一個神的兒女,在面對世人傳福音,就是尊高神的使者。不論他面對的這些人的身分地位有多麼崇高,都不能使他退縮,或減損神託付他的話語。在他眼中,他們都是待憐憫的罪人而已。感謝主,保羅實在是我們的榜樣。

保羅被解送到羅馬(27:1~28:14)

在第27章開始到28章,是保羅被解送到羅馬的過程。我們很明顯可以看到這趟行程,有兩班人經歷截然不同的事情。

第一班人是保羅和他的同工,他們是相信並順服神的話而活。這趟旅程是神應許他們,將要在羅馬為主作見證(徒23:11)。對這趟行程,他們已經知道答案,他們必然能到達羅馬,只是不知道將要經歷怎樣的過程。外面的風浪或危險,不是他們考慮的因素,心中所想的只是在環境中怎樣與神配合,來完成神的旨意。神也在適當時候,給他們有話,加強他們的信心(徒27:24),使他們知道當如何行(徒27:10、31~35),以及知道神下一步要做甚麼(徒27:22~26)。同時神也調度環境,量給他們有祝福,使用他們來得著人。例如,在行程中因著保羅的話都應驗,使得保羅不像是一個被押送的囚犯,反而像他們的首領,他們一切活命的指望都寄託在保羅身上;在米利大島上,神安排了毒蛇傷害不了保羅的事情,使保羅被島民尊大;保羅禱告醫治了島長部百流的父親和島上其餘的病人,讓島民感激把他們所需用的都備齊,得以後續的航程。在這些過程中,神應許將船上的人都賜給保羅,雖沒有看見保羅用言語傳福音,而他的行動就是最好的福音,彰顯出這位活神能住在人身上的事實。

在第28章14節,路加的記載:「這樣,我們來到羅馬。」,很平靜的描述。如果是一般人,對於這一段充滿驚險刺激的行程,和其中的神蹟奇事,必定是大書特書。然而對於使徒而言,這些是基督徒生活中神奇而平常的事。有神的話語和神的同在,這些超然事情的發生是自然而然的,行傳不過是簡單記載了一些事實而已。

第二班人是那些其餘還不認識主的人。他們憑著眼見和過去的生活經驗來生活行事,不知道將來會發生怎樣的事,他們的心情是隨著環境起伏。例如,他們自己規劃行程(徒27:12),看到短暫的順遂,就很得意於自己的經驗判斷(徒27:13);碰到危險和原計畫不符,就顯得無助(徒27:17~21);一有可能的機會,就想到趕快保命要緊(徒27:30)。他們只能憑眼見,決定下一步的道路。對於未來的一切,是茫然無知的。

這兩班截然不同的人,經歷同樣的事情,一班人裡面有安息,另一班人從頭到尾滿了緊張害怕。認識神的人知道,宇宙中除了神和神的話是真實的,其他都是影兒;不認識神的人認為,眼睛所看見的才是真實的,神和信仰不過是精神的寄託。這就是基督徒和外邦人的差別。當然,如果我們只是接受了主,並沒有經常活在與主的親密交通中,是一個有啟示的人,遇到環境,恐怕也和外邦人的反應差不多。

保羅到了羅馬以後,並不是馬上到該撒面前聽審,也沒有被囚禁在監獄裡。聖經記載,他是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有兩年的時間。像是現行法律「限制居住」的概念,但沒禁見任何人。他可以在居所自由傳講和教導。可能是在這一段時間,他完成了聖經上重要的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歷史也證明,羅馬後來也是充滿了基督徒。基督信仰從當初的被迫害,最終成為國教,又是另一段歷史了。

保羅在羅馬(28:15~31)

保羅被解送到羅馬,被囚禁兩年,大約是在西元60年到62年。這兩年的時間,他帶著鎖鏈(弗6:20、徒28:20),被一個羅馬士兵看守(徒28:16)。他被限制居住在自己租的房子裡,但沒有被禁見(徒28:30)。不知他最終有沒有在該撒面前受審,那時的羅馬皇帝,正是歷史上有名的暴君尼祿,可能案件最後沒有了原告就不了了之。根據傳統的基督教研究,兩年之後他被釋放。

在這兩年的時間,保羅如何作工及生活,使徒行傳寫得不多。只寫到他在住所接待所有的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與他們談論。對那些羅馬人,和不信的人,他傳揚神國的道;對於門徒,他就作成全的工作,將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他們(徒28:31)。我們知道,這是保羅最後盡職事,屬於生命成熟的階段。在這樣安靜盡職事的時間裡,他應該是享受了神親密的同在,神也向他打開了屬天的奧秘。他寫了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等四卷重要的書信,由這些書信裡面可以大概了解保羅那時的屬靈生命。

從書信裡知道,這段時間路加和亞里達古始終陪伴著他,與他同住在一起(徒27:2);此外推基古也曾住了一陣子(弗6:21、西4:7);提摩太也停留過一段時間(腓2:22、西1:1),也奉保羅差遣作工(腓2:19);以巴弗提曾從腓立比來看他,並帶來那邊教會的捐項(腓4:18);那位逃亡的奴隸阿尼西母找到保羅,並在保羅的帶領下歸向基督,他後來留下,以愛心服事保羅(門1:10);此外還有馬可,他曾一度與保羅分手,如今他也前來看望保羅(西4:10),和保羅同工(門1:24);還有又稱為猶士都的耶數,與保羅的同工,叫保羅心得安慰(西4:11);然後是在禱告上十分殷勤的以巴弗,他同樣也到了羅馬。連那後來貪愛世界的底馬,在那段日子中也曾與保羅在一起(西4:14、門1:24)。這一群忠信的人來到保羅的住處,接受保羅的成全,也代替保羅出去看望各處教會聖徒,將保羅的書信帶給他們。所以,保羅雖然形同作監,但是並不孤單,和各處聖徒生命上的交通還是非常密切。

從保羅寫給教會的書信知道,保羅那時候靈裡依然喜樂,殷勤為各處教會聖徒的啟示和長進禱告。他也知道神暫時不會接他到天家(腓1:25),也就請求教會為他的福音工作更有口才、門更寬廣代禱(弗6:19、西4:3)—他仍然是在繼續奔走神量給他屬天的賽程(腓3:12)。在這一段時間裡,神向他啟示了歷世歷代隱藏的奧秘—基督與教會,留給後世聖徒無比豐富的屬靈遺產。

據一些野史記載,保羅2年後被釋放,他又前往士班雅、以弗所、馬其頓、革哩底、亞該亞等地,寫了提摩太前書、提多書。回到羅馬後,尼祿王焚燒羅馬城嫁禍基督徒,展開全面化逼迫,保羅第二次被囚於羅馬獄中並殉道,在獄中寫了提摩太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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